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汽*** 文档编号:542962962 上传时间:2024-03-1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5.9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治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舞依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AQ3028-2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2、标准AQ3025-2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标准3、 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纳以下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 hot work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特别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展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酷热外表的特别规作业。3.2、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xplosive area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急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4、 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 特别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

3、其它特别危急场所进展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治理。4.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展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治理。4.3、 二级动火作业4.3.1、 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安全隔离措施后,可依据其火灾、爆炸危急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治理。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别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5、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根本要求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

4、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展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和AQ3025-2022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标准的规定。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去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急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展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前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展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5.

5、1.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实行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四周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实行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5.1.5、 撤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5.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制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治理。5.1.7、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展动火作业时,应实行防火隔绝措施。5.1.8、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

6、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展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5.1.9、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开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牢靠。5.1.10、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5.1.11、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5.2、 特别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别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5.2.1、 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下不得进展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5.2.2、 应

7、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安全(防火)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特别状况下能准时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6 、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6.1、 动火作业前应进展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实行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展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6.3、

8、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展监测。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展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制度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7 、职责要求7.1、动火单位负责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严格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觉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准时终止动火作业。7.

9、2 、动火作业负责人7.2.1 、负责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7.2.2 、应在动火作业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参加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留意事项。7.3、 动火人7.3.1、 应参加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7.3.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状况。7.3.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7.3.4、若发觉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展动火作业。7.3.5、应随身携带动火证。7.4、 监火人7.4.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觉特别状况应马上通知动火人停顿动火作业,准时联系有关人员实行措施。7.4.2、 应坚守岗位,不准

10、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7.4.3、 当发觉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马上制止。7.4.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去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前方可离开现场。7.5、 动火部位负责人7.5.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加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连接。7.5.2、 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准时制止动火作业。7.5.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特别状况,应马上通知停顿动火作业。7.6、 动火分析人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依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

11、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7.7、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7.7.1、 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7.7.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8、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治理8.1、 动火证的区分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8.2 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8.2.1、 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工程逐项填写,不得空项;依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展办理。8.2.2、 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确认安全措施牢靠

12、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留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头作业。8.2.3、 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治理。8.2.4、 动火证不得随便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8.2.5 、动火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别动火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8.3、 动火证的审批8.3.1、 特别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和安全(防火)部门审批。8.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8.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8.4、 动火证的有效期限8.4.1、 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 h。8.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展动火分析。8.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