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接收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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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接收指导书(2017版)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接收是指:在建设用地项目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及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等手续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政策和相关技术规程,对建设单位委托测绘单位制作的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成果进行项目衔接、数据下载、成果检查、成果入库的过程。本事项未列入市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一、基本内容【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3、浙江省数字地籍调查技术规范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杭土资办2014129号)5、市区日常土地测绘成果检查验收规

2、定及质量评定标准和市区日常土地测绘技术要求(*号);6、关于调整市区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部分工作时序的通知(*号)7、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日常土地测绘勘测定界成果的通知(99号)【2】申请人符合市区日常土地测绘管理要求的测绘单位。【3】受理条件(一)项目衔接:1、已办理规划选址手续;2、已签订土地测绘委托合同或确立委托关系;3、政府投资项目须完成审管办网上备案。(二)数据下载1、完成项目衔接;2、提供与选址意见书相符的项目范围坐标信息。(三)成果接收1、已办理的规划手续(划拨项目供地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项目为建设用地规划意见,下同);2、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3、项目已经市国土资源部门

3、衔接并下载数据;4、测绘成果经相关村组织(涉及集体土地)、建设单位、分局等部门盖章后,形成正式成果。 (注:规划、预审等文件须在有效期内,且项目名称一致,下同)【4】申请材料(一)项目衔接1、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市区土地测绘项目工作衔接申请表;3、土地测绘委托协议或其他能证明委托关系的书面材料;4、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审管办网上备案凭证。(二)数据下载1、市区土地测绘项目数据下载申请表;2、电子光盘(包括电子坐标、项目信息等内容,txt和xml格式文件)。(三)、成果接收1、勘测定界成果纸质成果和电子数据,包括:坐标系数成果和西安坐标系(待过渡期结束

4、后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成果(报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须提供);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3、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如土地证、建设用地呈报及批准文件等,需提供纸质成果(复印件)及相应的电子数据); 4、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拆迁的集体土地房屋门牌号码表(原件1份);5、退件项目需提交经测绘单位盖章确认的退件单。【5】受理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测绘服务窗口(开发区项目由各开发区分局受理)。【6】决定单位市国土资源局。【7】办理时限项目衔接:即时办理数据下载:即时办理成果接收:自窗口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8】收费项目 无。【9】审批结果经检查符合要求并

5、完成电子数据入库后,在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成果纸质件上加盖“市区土地测绘成果数据入库专用章”,对电子件予以入库。【10】信息公开相关信息依申请公开。二、流程图测绘成果接收审核(市局信息中心、开发区分局)测绘服务窗口出件测绘单位取件电子数据入库 (市局信息中心)窗口收件 (测绘服务窗口、开发区分局)测绘数据修改(测绘单位)质量缺陷认定(局质量鉴定小组)质量缺陷处置(局监管办公室)项目退件项目退件数据下载(测绘服务窗口)项目衔接(测绘服务窗口、开发区分局)2三、操作细则【1】项目衔接 岗位:测绘服务窗口及开发区分局经办人 职责:负责审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齐全 时间:即时 办理过程:检查以下申请材料是否

6、齐备;在测绘项目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信息,编制项目测绘编号,并打印数据下载受理单交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下一个环节。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测绘单位在申请时已被停止公布名单。【2】数据下载 岗位:测绘服务窗口经办人 职责:提供数据下载,刻制数据光盘 时间:即时。 办理过程:核查申请材料及测绘单位资格,确认符合受理条件。核对登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测绘单位、联系人、土地坐落等项目信息等,检查下载范围与规划的一致性;进行数据下载:从基础空间数据库中下载并提供项目范围内的矢量数据。根据测绘单位申请,从核心数据库提取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满足农转用项目

7、报批要求;制作数据光盘并提供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下一个环节。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对超范围下载予以退件。【3】成果接收受理 岗位:测绘服务窗口及开发区分局经办人 职责:负责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项目名称是否与规划、预审文件相一致;电子成果与纸质成果是否一致;上传电子成果。 时间:即时 办理过程:检查申请材料是符合要求;打印受理单交申请单位;勘测定界存档成果由窗口移交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后台将电子成果录入测绘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提交下一环节。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项目名称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预审意见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成果未经村集体、建设单位、分局等单位部门盖章

8、确认不予受理。退件项目未提交退件单的不予受理。【4】成果审核 岗位:市局信息中心或开发区分局经办人 职责:负责核对勘测定界成果中的土地等级、面积、坐标、数据统计等属性以及纸质件与电子件的一致性、完整性等,保证成果属性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规程。 时间:3个工作日。 办理过程:土地等级核对:在计算机中利用Walk软件生成征地检查附表;打开已有市区土地等级数据库;将上交数据中的土地等级与土地等级数据库中的范围进行比对。面积统计核对:对勘测定界成果中的分栏数据及汇总数据进行累加、换算核对。坐标核对:对勘测定界纸质成果中的坐标数据与电子数据中的坐标数据进行抽样比对。红线及四线数据核对:在AutoCAD软件

9、中将测绘成果与规划红线及四线数据进行比对,如存在不一致(例如与相邻宗地红线范围重叠或有间隙的),需征询规划部门意见后根据相关意见进行判断是否予以接收;地类核对:将测绘成果中的土地分类与有关土地调查数据进行比对。原为农用地,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查清相关审批依据,无依据的,通过告知单形式抄告土地执法监察部门、审批处、分局及建设单位。权属核对:对测绘成果中提交的权属依据(依法批准而获取的土地权属有关证明材料,例如土地证、建设用地呈报及批准文件等)进行核对,视其是否准确有效,范围是否一致。纸质件与电子件一致性核对。对测绘单位提交的pdf文件和存档成果纸质件进行核对,如存在不一致的,打印退件单。涉及违法用

10、地处理程序未完成或与二调地类不一致或者其他事项认为有必要告知审批部门、分局及建设单位实际情况的,经办人按规定格式填写检查意见单和并将相关情况以告知单形式抄送相关单位。每日定时将已完成接收的存档成果移交窗口出件盖章。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标准按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杭土资迁200930号)要求执行。发现问题按下列办理:若以上任一属性发现有疑似质量缺陷的,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做退件处理,并提交质量监管办公室进行缺陷认定处置。若发现无审批依据的建设用地等重要事项的应抄告监察支队、审批部门、分局等单位。若发现项目名称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以及预审意见不一致的,退回修改,要求统

11、一名称。【5】外业抽查 岗位:市局信息中心或开发区分局经办人(2人以上) 职责:在成果接收过程中,对于地类、权属或地形地物存有疑议的,可进行外业抽查,并采用采用GPS、全站仪等设备,对控制测量、碎部测量及土地利用现状等重要属性进行实地复测,或对权属情况进行调查,保证成果重要属性准确性、可靠性,、符合相关技术规程。 时间:12个工作日。 办理过程:控制测量检测:利用GPS专业测绘仪器,连接市规划局HZCORS网络系统,对勘测定界成果中的控制点及图根点精度进行检测。碎部测量检测:根据已检测到的控制点及图根点,对测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属性进行检测。土地利用现状核对:将勘测定界图件中的地形地物与

12、实地现状进行抽样比对。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勘测定界项目现场外业抽查须2人以上,并制作外业抽查检测报告。若发现质量缺陷予以退件并提交质量监管办公室进行缺陷认定及处理。【6】数据入库 岗位:信息中心经办人。 职责:负责检查测绘成果电子数据,按照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质量要求,将测绘成果录入基础空间数据库和项目成果库。 时间:2个工作日 办理过程:检查电子数据成果存放是否规范:检查文件夹是否命名为“测绘项目编号+用地单位(土地使用人)”,存放内容是否为“项目数据”、“电子报表”及“其他数据”三部分内容。(“项目数据”应包含mdb、及wks工程文件,“电子报表”应包含形成项目纸质成果的相关表单,“其他数

13、据”应包括相关权源依据、实地照片等有关信息)。检查项目电子成果数据库表结构。检查库表结构是否符合空间数据库入库格式要求。检查项目电子成果数据,包括:结构性检查,主要检查测绘数据分层、分类编码、层表结构等是否符合数据入库规范;一致性检查,主要检查电子数据中的项目名称、权利人、界址线位置、土地用途、地类图斑等重要要素是否与纸质成果一致;实体对象的检查,主要检查几何表达、式样表示、文字注记等的准确、完整、不冗余等;对象属性检查,主要检查属性是否完整、正确、规范,与注记是否一致;GIS数据规范性检查,主要检查构面、拓扑、剖分、逻辑一致、几何异常等方面。以上检查划分为权属层和地形层分别进行,权属层为地类

14、图斑、放样面、放样线、规划图斑等;地形层则包括主要建筑物、道路、工矿、水系、高程、植被等。核查无误后登记入库,按固定格式填写检查意见单,在测绘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进入下一环节,并将存档成果移交至测绘服务窗口。 办理标准与问题处理:入库检查标准按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杭土资迁200930号)要求执行。若发现质量缺陷,经领导审核认定作退件处理,并提交质量监管办公室进行缺陷认定及处理。【7】成果盖章出件 岗位:测绘服务窗口经办人 职责:负责根据质量检查意见单对成果进行盖章,保证办理及时。 时间:即时。 办理过程:根据测绘项目管理系统查看项目状况,确认已完成入库检查的,对测绘成果盖入库专用章,通知测绘单位取

15、件。如项目被退件的,则按退件意见打印退件单,并通知测绘单位取件修改。将存档成果定期(每月一次)进行整理移交档案室存档。四、法律法规政策摘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九条 测量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和地面其他附着物的权属界址线,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属界线的界址点、界址线或者提供的有关登记资料和附图进行。权属界址线发生变化时,有关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测绘。第二十条 城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第二十一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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