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及其在侦查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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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量物证及其在侦查中的作用-社会科学论文微量物证及其在侦查中的作用摘要:微量物证是指在案件现场发觉的附着在与犯法相关客体上的能够揭露和证明有关 犯法事实的量少体微物质。具有普遍多样性、依附性、不完整性、隐秘性、易污染易丢失而且显现 的概率高等特点,依照必然的程序,科学地运用其结论,使得微量物证在侦查破案中起着重要的作 用。关键词:微量物证;概念;侦查;作用随着人们文化素养的提高和物证科学技术常识的普及,在造福社会的同时,也增进了犯法技 术水平和反侦查手腕的提高,作案手腕和方式不断更新,事前精心策划、事中处处伪造、事后极力 破坏,如戴手套作案,擦洗凶器,销毁笔记本、账簿、衣物、鞋子,假装笔记等。

2、侦查人员在现场 勘查中很难搜集到有价值的手印、鞋印等人身证据,传统物证技术受到挑战,必需开发新的物证项 目。微量物证查验科学技术应运而生,这是由于引入物证技术领域的高科技装备愈来愈先进,是 查验人能借助于现代显微放大仪器寻觅肉眼看不到的微量物证客体,利用高周密度仪器分析微量物 质,慢慢实现了仪器取代人眼的革命。在重特大的疑难案件的侦破中,微量物证的分析起到了决定 性的作用,进而为科学、准确、快捷的办案提供了便利条件,保护了法律的尊严。一、微量物证的概念及其特点1. 微量物证的概念20世纪70年代末期,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司法鉴定机关率先普及利用扫描电镜、射线显 微分析仪、质谱仪、气象色谱仪、液

3、相色谱仪等高周密度理化分析仪器,只需搜集和查验极少量物 证样品量,即可分析出物证样品的种属特性。因此,警务人员在现场勘查中注重搜寻那些不被犯 法分子所注意和破坏的金属残渣、灰土、纤维等微量残留物,由此而诞生了“微量物证”(Traceevidence)这一新概念。关于“微量物证”这一新名词,目前尚无统一熟悉,争议颇多, 较为流行的说法是将“微量”说明为“微小”,将“微量物证”简称为“微物”。事实上,“微 量”的含义不单单指的是物质体积小,而且还具有数量少的意思,不能一味地以表示体积“微小” 加以代替,更不能将“微量物证”简称为“微物”。依照洛卡德的物质互换原理,凡物体与物体之间发生接触后会存在物

4、质的转移,目标物体会从源 物体上带走一些物质,同时也会将自身的一些物质遗留在源物体上。通过对转移物质的查验,能够 反映其源物体与目标物体的某些特点,也能够证明发生接触的物体的彼此关系。在犯法现场,犯法 嫌疑人在实施犯法的整个进程中,由于行为与犯法现场的接触,必然会遗留或带走某些物质,其中 那些能够用以揭露和证明犯法事实的物质,统称为“物证”。而那些与犯法活动有关,能用以认定 犯法事实真相,但需要借助专门检测仪器进行查验、鉴定的量小体微、易被污染和丢失的物证,即 是微量物证,其形成一般是由于外界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物体间的微量物质转移。在某些情形下, 某种物理化学作用也会引发程度不一的微量物质的转

5、移,结果使物体上增加了某种微量物质或致使 某种微量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有所改变。这些微量物质的存在和转变也可能成为证明该待查犯法事 实的证据。综上,能够将微量物证概念为:附着在与犯法有关客体上的能够揭露和证明犯法事实的 量少体微物质。“附着”一词揭露的是微量物证的本质即“离开母体的分离体”。分离体由于“擦 刮,“擦蹭,“分泌,“脱落,等作用而离开于母体(源物体),依附在其他目标客体之上。溯其 本源,通过研究分离体及其运动的轨迹能够分析出母体的种属特性、分离因素等。该概念中的”与 犯法有关的客体”在通常情形下包括当事人的躯体、鞋帽、衣物,作案时所利用的工具,现场上所 破坏或遗留的有关物品,现场建筑

6、物墙面、地面,文件和其他物品。2. 微量物证的特点微量物证除具有一样物证如传统上所指的手印、鞋印、工具痕迹、笔迹等物证的特点,有着 其自身的特性:普遍多样性。微量物证范围普遍,种类多样,犯法现场的任何物质都可能成为物证。微量 物证能够使化合物,也能够是单体,能够是有机物,也能够是无机物或合成材料。随着新材料的不 断涌现,物证的范围不断扩大。依附性。微量物证常发觉于犯法现场周围或附着在与犯法有关的客体上,如犯法嫌疑人、 被害人人身和作案工具等。微量物证的这一特性说明,应尽可能在犯法嫌疑人、被害人、作案工具 上提取微量物证,以便彼此印证。不完整性。犯法现场提取的微量物证一般是从其整体物分离而成,并

7、非是造痕体在运动中 产生的痕迹,它以破碎、分离的形式显现,缺乏反映完整物的形象。因此,对微量物证检测结果, 应结合犯法现场勘查、案情调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隐秘性。微量物证由于其量小体微,使其具有强烈的隐秘性。这一特点使它不容易被犯法 嫌疑人注意而销毁,但同时容易被现场勘查人员忽略而难以发觉和搜集,或提取的时候也容易发生 污染或丢失。正因如此,微量物证的鉴定通常也需要借助化学分析手腕或高周密度仪器才能查验。易污染,易丢失。由于微量物证的附着性,又因其体积小,很容易与周围环境或其他物质 发生交叉污染。同时,在提取、包装和鉴定进程中如有不慎操作就会造成污染或丢失从而丧失证据

8、 价值。显现的概率高。微量物证由于其量小体微,很容易遗留在犯法现场或从犯法现场被带走, 且难以全数销毁,在犯法现场及其周围和犯法嫌疑人身上显现的概率超级高。二、微量物证分析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犯法嫌疑人实施犯法活动总要采取某种手腕,利用某种物质材料,不可幸免地会将其带至犯法现 场,并遗留微小的物质在犯法现场,因此,在案发觉场或被害人身上或犯法嫌疑人身上及作案工具 等其他客体上必然会黏附这些物质。事实上,我国是利用微量物证最先的国家,如足迹专家马玉林 的步法追踪,确实是成功运用微量物证的典型,通过作案人足迹运动产生的微量泥沙、擦蹭痕迹来 研究分析作案人在现场的运动轨迹。随着鉴定技术的进一步进展,利

9、用微量物证侦破案件慢慢受 到公安部门的重视。因此,在侦查实践当中,把握发觉、提取和利用微量物证分析方式,关于侦查 破案具有重要的意义。1. 有助于查明作案手腕通过现场勘查和物证分析,能够查明作案手腕。如爆炸案中,能够确信爆炸缘故、爆炸物的 种类和爆炸量,同时能够确信纵火案的起火缘故、起火点和纵火物的种类。再如通过至伤工具残留 物的检查分析和对照,能够判定致伤物的物质和工具。通过确信制作或伪造文件所利用的工具材料 等,能够澄清某些案件事实,并可甄别被害人的陈述或犯法嫌疑人的供词。2. 有助于确信侦查方向通过物证分析,确信物证的物质种类或品牌,或分析确信该物质属于哪个批次的产品,在调 查该种物质的

10、分析情形和销售范围基础上,确信该物质的来源。以便依照“以物定向”的原那么确 信侦查工作的方向和范围。如扼颈他杀现场发觉缠绕在死者颈部的绳索是一种特殊的尼龙绳,经调 查取样分析后,是现场周围某工厂生产的产品,这种产品作为农业生产资料在本地销售,那么该地 确实是重点侦查范围。3. 有助于确信犯法嫌疑人认定谁是犯法嫌疑人,需要有足够的证据,从微量物证分析的角度提供证据,就要求从两个 方面去证明犯法事实:犯法现场或被害人身上遗留有犯法嫌疑人身上的或其他作案利用的工具、材 料上的物证。如犯法嫌疑人作案后越窗逃跑时,在窗框上留下的几根衣服纤维,用刺器刺伤被害人 时,在被害人衣服破口处留下的少量污垢,通过对

11、留在窗框的纤维、衣服破口的污垢进行分析,确 信纤维和污垢的种类、质地、组分,再与犯法嫌疑人身穿毛衣的纤维及疑是凶器上的附着物进行比 对,若是其种类、组分相同,那么这些物证能够作为确认犯法嫌疑人的证据之一。若是在犯法嫌疑 人身上或疑是凶器、交通工具上留有案发觉场或被害人身上的某种特殊物质,也能证明犯法嫌疑人 曾到过案发觉场,或接触过被害人。4. 有助于证明遗书等文件的真伪文件的真伪能够通过文件鉴定来解决。但应用微量物证分析法比较辨别遗书上的墨水、油墨 等物质材料的异同,也能够证明遗书等文件的添改事实。如死者亲属对死者“自杀”一事提出异议, 经查验“遗书”发觉,遗书上标明死者厌世的关键词 和改写的

12、落款日期,都是用另一种相似油 墨的圆珠笔添改的,表明遗书是伪造的。案件侦破后证实死者生前在病中给其亲属写了一封信,让其丈夫寄出,其夫模仿其笔记对原信作了添改并扼死死者,伪装自缢身亡。三、微量物证分析的程序和结论微量物证分析在案件侦破工作中具有超级重要的意义。实践工作中应把握以下重要环节,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1. 认真区分物证和无关物质物质无处不在,专门是作为散在物、残留物或某种痕迹的媒质的微量物质。在犯法现场勘查 或对犯法嫌疑人的搜寻中,要擅长发觉和提取到能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微量物证,就必需结合案件 的具体情形,在对案件性质、侵害对象、作案手腕和作案进程的大体熟悉的基础上,弄清物质与作 案活

13、动的必然联系,才能在正确区分哪些是作案活动遗留的或产生的,哪些是现场固有的;哪些是 从犯法现场带来的或作案进程剩余的,哪些是与该案件无关的。不然,把无关物质误做物证,花费 精力和财力是毫无心义的,而且可能造成错案。为此,物证分析人员应亲自参加犯法现场勘查,协 助侦查人员勘查、提取可疑微量物证。受理和送检的微量物证,应详细了解案情,认清提取物证的 部位、方式和原始状况,和该物证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2. 制定科学、高效的查验方案要确信一种未知的物质是何物,和它与某个样品是不是相同,需要一个实验、探讨的进程。 但作为微量物证,它不仅量微,而且关于某特定案件是不可替代的。为了避免无谓的消耗物证,给

14、案件侦破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必需结合案情,对物证进行外观观看与无损查验,在排除某些种类 物质后,判定它可能是某种什么物质,在明确查验范围的基础上,拟定进一步实施查验的步骤和要 采取的分析方式。要力争做到消耗每一部份样品,都能获取最大限度的进展。务必避免盲目的试探 和无序的无预备、无打算的查验。3. 坚持系统、综合的查验坚持系统、综合的查验,包括以下要求:第一,要把物证作为特定案件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 份,看成是案件系统中一个有多组分、以必然形式和顺序组成的子系统。也确实是说,物证不是孤 立的,它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才能更有效地证明案件事实。第二,要从宏观到微观, 从整体到局部,从一种组

15、分到其他组分,全面实施分析检测,以抵达充分提取物证的全数信息。如 此才能利用有限的微量物证,最大限度地辨别物质的种类,以至获取具有特定意义的结论依据。最 后,要综合分析检测结果,从案件的实际动身,做出微量物证的鉴定结论。微量物证鉴定要尊重分 析结果,同时也应注重对分析结果的综合。因为只有综合才能更准确地熟悉物质种类的异同,才能 把握物证案件事实的联系。4. 严格区分相同与同一微量物证分析的结论:物证与某样品相同。意思是说待见物证与相较较的样品彼此一样,没有 区别。它在不同情形下具有不同的含义:若是判定其相同的依照是该种物质的种属特点,是组成该 种物质的必然部份及其含量,这种相同是指相较较的是同

16、种物质,或说是物质种类相同。由于具有 同种物质的人或地址绝非一人或一处,这种结论只能证明微量物证有可能来自该人或该处,而不是 一种确信的、排他性的证明。若是说“相同”,除依照物证中某种物质的必反组分,有依照其中偶 然混杂的其他物质的组分,而且这种混杂的组分愈是偶然,这种相同就愈具有特定意义。例如,从 一具被撞击致死的尸身衣服上提取的擦蹭附着物经分析为蓝色油漆,玉米叶残渣,生石灰渣和尘土 的混合物。经侦查发觉的可疑车辆车箱下方的金属防护网有擦蹭痕迹,刮取其前角附着的白色粉末、 油漆及其表面附着物进行分析,其总和与被害人衣服上的擦蹭附着物提取的微量物证组分完全相 同。由于这几种物质难以在其他车辆的同一部份显现,该结论就证明了死者衣服上的附着物只能来 自于这辆可疑肇事汽车。因此,所谓严格区分相同与同一,确实是要科学、客观地评估微量物证鉴 定结论的证据意义。微量物证的提出,使咱们对现场物证的熟悉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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