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42909835 上传时间:2023-09-0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3.7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法理学授课讲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分析法学派)1、法律部门,也称部门法,是依据肯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1)法律部门之间往往很难截然分开。事实上,有的社会关系需要由几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如经济关系就需要由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劳动法等调整。(2)法律部门与同名的成文标准性法律文件并不是同一概念。如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与作为标准性文件的刑法,前者并不仅指刑法典,而是全部刑事法律标准的总和。而大量的经济法、行政法类标准性文件中却都含有规定刑事责任的刑法标准(通常实行“准用性规章”的表达方式加以规定)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

2、关系,即调整对象(2)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刑法)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粗细恰当。其次,多寡适宜。第三,主题定类。第四,规律与有用兼顾。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标准,根据肯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全都、有机联系的整体。中国古代虽然民刑不分,但仍旧有法律体系。(1)由一国国内法构成,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2)由一国现行法构成,不包括历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3)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生活现象,反映了法的统一性和系统性三、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一)公法、私法与社会法

3、1、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随着社会的进展,“法律社会化”现象的消失,又形成了社会法,有人称之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 2、三者在调整对象、调整方式、法的本位、价值目标等方面存在不同(1)私法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立财产全部权,保障自身利益的追求,如民法、商法。 (2)公法是利用国家权力,宏观调整社会财宝安排,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的法律,如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3)社会法侧重于既非国家利益,又非私人利益的独立的社会利益爱护,如社会保障法等。 (二)我国主要法律部门 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商法;5经济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爱护法;8刑法;9诉讼法 留意:辅导教材中把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反不正值竞争法归入经济法,周旺生认为人民银行法属于经济法;但商业银行法却属于商法,由于商业银行实际是公司;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反不正值竞争法一般认为是经济法,他认为归入民法范畴更精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