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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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法律常识一、离婚申请的两种方式: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1、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 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 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 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 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 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2、 协议离婚的条件: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 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 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 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 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3) 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 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 机关不予受理。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

3、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 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 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 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 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 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 形下,就

4、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判决离婚的标准在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有争议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 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这是一个抽象的说法,也不是由某一方决定的,而是根据 在法庭上所能证明的一些事实来综合判断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此外,关于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 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 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 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 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 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 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

6、患有精神病而与 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 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 此条已失效。8.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 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 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 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 以共同生活的。11

7、.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 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当然,感情是复杂的,在审判实践中还是要综合各种情况判断,起诉离婚的 一方要注意收集上述有力证据。二、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三条总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对等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 有;无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下面我们将以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为线 索,具体介绍离婚时常见情况的处理方法。1夫妻的财产约定“约定优于法定

8、”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好处是双方事先达成了协议,事后即使反悔,也必须按前述 协议处理,因此,书面形式是最有效的约定形式。建议拟达成财产协议的夫妻或 准夫妻能够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草拟一份内容明确清晰、格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夫 妻财产协议。为了使协议能够真正体现双方的协商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帮助起草协议,并聘请律师见证协议。夫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归属的方式,在中 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双方财产差距较

9、大的婚姻等可能发生财产争议的婚姻 家庭中采用较多。口头形式的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是否也可以呢?回答是肯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 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但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一旦不认帐,就只能认定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依 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2.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 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10、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 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 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 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如果这种投资是以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对外也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取

11、得利益 和承担责任,则这种投资的既得利益应按照上述共同财产处理。尚无既得利益的 部分,离婚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例如,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具备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 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但这种投资后来往往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经营,或者虽由夫妻双方经营但对 外以一方的名义取得利益和承担责任,例如,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双方共 同料理出租出售,但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共同投资的产 业应分给实际的营业人和财产的名义所有人,但应对另一方视投入的多少予以合 理补偿。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

12、理方法。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有一处住宅,所以离婚时在分 割房产上往往争议比较大,尤其处于目前北京楼市的涨幅较大,夫妻同争房产所 有权的情况比较多。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 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 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 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 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

13、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 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对于离婚时,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 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处理。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 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 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 款,由产权人负担。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有实际出资人与产权人不同一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如 果实际出资人要争得权利得话比较困难,为切实保证您的权利,建议您咨询专业 婚姻法律师。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在离婚时

14、的处理方法。夫妻分居期间彼此没有联系,此期间各自所得到的财产夫妻分别管理和使 用,很多离婚当事人因此而认为此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这是没 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则在法律上双方仍然属于 夫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工资、奖金等就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 时,应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方法: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 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必 要的补偿。夫妻所负担的债务的处理方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 老人和孩子尽赡养抚养义务等双方共同的事由,

15、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 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 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 存续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一方有隐匿和转移财产行为时的处理方法。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夫妻均分,但是婚姻在破碎的过程中很有可 能发生这样的情况:一方并不知道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 存在但不确知具体数额,又或者明知某项共同财产的存在对方却矢口否认。例如, 家里的存款一直被男方控制,离婚时男方只承认一半存款的存在;再如,女方离 家出走已经一年了,一年后回来提出离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赚了大钱,无 法确定她在这一年内的具体工资收入。在离婚之诉中,请求法院对某项财产进行离婚分割时,请求方对该财产的存 在和该财产确属夫妻共同财产负有举证责任。如果遇到上述种种情况,您必须对 对方隐匿或否认的财产进行举证。您可以自己进行一些简单取证,例如,如果对 方隐匿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可以到对方的单位去调查。但是如果共同财产涉及到知识产权、公司股利等方面,则取证的难度就较大 了;而且即便是简单的调查取证,如果受到当事人的阻挠也是困难重重的。如果 确有取证的必要和可能,而且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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