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4.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4.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在近阶段的警示教育活动中,我通过学习上级法院有关反腐倡廉的文件精神及警示教育书(最高院以黄松有等10起严重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而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受益非浅,体会颇深,使我再一次受到了深刻教育,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对党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并对自己的言行做了深刻反思。看完以后,我认为我们的一些同志在思想上还存在以下几个误区,体会如下:一是要走出权小钱少,没有腐败条件的误区。一些同志,尤其是一些“非领导职务”或没有多少“实权”的同志,总认为自己不管钱、不管物、不管人,权小钱少,想搞腐败也没有条件。其实,有没有条件和会不会腐败这二者之间有联系,但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有条件的不
2、一定就搞腐败,没条件的也未必就不搞腐败。君不见许多位高权重的同志,在各种诱惑面前,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了应有的品格;而一些权力不大的普通工作人员,“没有条件贪,就创造条件贪”,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铤而走险。实践证明,搞不搞腐败,最根本的取决于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无偏差,思想觉悟、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的高低强弱。再说,条件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今天权小钱少,不等于明天权小钱少,如果不从思想上筑牢防线,一旦具备了条件,就很容易发生腐败。这样的教训难道还少吗!二是要走出不贪不贿,问题不大,侥幸过关的误区。在一些人看来,只要“狮子不大开口”,吃点喝点,拿点沾点,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不闯“红灯
3、”,打打“擦边球”谁也奈何不了。殊不知,私欲正是在这样的自我开脱中逐渐膨胀,由量变到质变的。胡长清、成克杰之流,也并非一开始就大贪特贪,但一旦放松世界观改造,有了“第一次”,贪欲就像脱缰的野马,一发而不可收,从开始小打小敲,发展到伸手卡要,直至走向犯罪深渊。还要看到,不管是小打小敲,还是大捞大沾,虽然危害的程度有区别,但腐败的性质毫无二致。在对照检查中,我们决不可放过一丝邪念,一个疵点,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要走出只警示别人,不警策自己的误区。教育、警示别人,当然要,但决不能以此代替对自己的教育和警示。君不见那些走向罪恶深渊之徒,在被捉之前,多半能大侃特侃反腐倡廉,有的甚至就是主抓
4、这项工作的,但由于“对人马克思主义,对己自由主义”,久而久之,教育了别人却迷失了自我,最后走向毁灭。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的案例,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感觉到十分震惊,内心而发亦有感叹。他的教训对我们法院干警的警示极为深刻。大家都会惜其才华,恨其为恶。这就是一个人在客观社会中自己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定位的问题,也是对于诱惑的考验能力,显然黄松有这个在中国法学界知名人士在这方面失败了。在金钱与女色面前,他屈服了,人生观与价值观被扭曲了,走向了让无数人叹惋又痛恨的结局。我认为,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三是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四是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班子成员要认真主动地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