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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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送审稿)项目名称: 石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石阡县社会事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4六、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66七、结论6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8附表附表 1 施工期环境工程监理一览表附表 2 环保设施投资估算一览表附表 3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 4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附图附图 1 殡仪馆区总平面布置附图 2

2、 项目边界外 500 米范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 3 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附图 4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附件 1 营业执照附件 2 不动产权证书附件 3 承诺制环评意见附件 4 选址意见书附件 5 思南天鸿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自行监测 (文本中类比项目)附件 6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永安殡仪馆项目验收检测 (文本中类比项目) 附件 7 规划许可证附件 8 石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可研批复附件 9 初步设计批复附件 10 关于石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用地调整的情况说明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石阡县殡仪馆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石阡县大沙坝乡龙硐村地理坐标( 1

3、08 度 13 分 6.5226 秒, 27 度 36 分 50.0466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殡葬服务 808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五 十 、 社 会 事 业 与 服 务 业”“122 殡仪馆、陵园、 公墓”“殡仪馆”建设性质团新建 (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石阡县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石发改复202083 号总投资 (万元)19984环保投资 (万元)459.6环保投资占比(%)2.3%施工工期24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是:用地 (

4、用海)面积 (m2 )殡仪馆区:66223m2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 分析一、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殡葬服务业,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中的淘汰类、限制类,应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要求。 1 二、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阡县大沙坝乡龙硐村,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符合 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管制要求 (详见附件:规划许可证) 。项目 区域周边交通条件较好,项目东邻龙硐村公路及沿榕高速。项目评价 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 保护的地区;周围无古树名木

5、、天然林、公益林及其它重要物种;周 边不涉及大型污染源排放工矿企业,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在运营后,各股废水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达标后全部回用于馆区及墓区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固体废 物均按规范合理处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 、HCl 、NOX 、 CO 、汞、二噁英类等,处理达标后由2 根高 15 米的排气筒排放;无 组织废气主要为烟花爆竹燃放废气及祭祀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SO2、 NOx 、颗粒物等污染物,通过采取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增加馆区绿化 等措施减少环境影响。石阡地区主导风向为 NNE 及 SSW,馆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未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

6、文化区和农村地区 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交通较便捷,通过采取 相应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小,外环境对工 程的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三、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 (现生态环境部) 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 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 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 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 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

7、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 质量。1 、生态保护红线 2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 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 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 发201816号) 内容,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 14个片区。(一) 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4822.51平方公 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42%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赤水河、 沅江流域,柳江流域以东区域、南盘江流域、红水河流域等地,包含 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

8、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月 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 赤水河水源涵养片 区。(二) 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0199. 13平方公 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 ,主要分布在黔西南州、黔南州、黔东 南州、铜仁市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红水 河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 江柳江流域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三) 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6080.50平 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5% ,主要分布在武陵山、大娄山及铜 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地,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

9、线片 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 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片区。(四) 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462.86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7% ,主要分布在赤水河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 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都柳江中上 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黔中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等地,包 含2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芙蓉 3 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五) 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11335.78平方公里,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43% ,主要分布在威宁赫章高原分

10、水岭石漠化 防治区、关岭镇宁高原峡谷石漠化防治亚区、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 化防治与水土保持亚区、罗甸平塘高原槽谷石漠化防治亚区等地, 包含3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区、 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 区。项目选址 (石阡县大沙坝乡龙硐村) 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红线,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 知 (黔府发201816 号) 相关的法规要求。2 、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石阡县大沙坝乡龙硐村,属于典型的农村环境;根据 2021 年铜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1、(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区域主要 地表水体为西北侧 1.8km 的石阡河;根据铜仁市水环境质量月报 (2021年 1 12 月) 表 3 中公开发布的铜仁市境内河流断面达标情 况,乌江水系7 条主要河流 11 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或优于规定的水质 类别,优良率为 100% ,水质综合评价为“优”;铜仁市所有地表水监 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类 水质标准,且本项目运营期无污/废水直接外排。项目区为农村地区, 周围无大型污染型企业,土壤环境较好,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366002018) 标准要求。项目各股废

12、水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达标后全部回 用于馆区及墓区道路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废气采用可行措施后 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项 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3 、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分析 4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将消耗一定量的水、电及少量柴油等资源,其 中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系统供入,项目用电则由市政电网供给,柴油 全为外购,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满足资源开 发效率要求;项目用地类型不涉及耕地及高标准农田。可见,项目建设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4 、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 2022年版) 的相符性分析表 1 1 项

13、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的相符性分 析指南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 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 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 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 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位置不 属于自然保护区和风 景名胜区。符合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

14、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 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位置不 在水源保护区。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排污口, 以及围湖造田、 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 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 沙、采矿, 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 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位置不 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 也不属于采矿挖沙项 目。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 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 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 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 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蔡止在全国重要江 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 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所在地位置不 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 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全 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 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 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在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 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 磷石膏库, 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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