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海曙区教育局综治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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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教200412号关于印发2004年度海曙区教育局综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现将2004年度海曙区教育局综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二OO四年三月九日2004年度海曙区教育局综治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为目标,重点在“巩固、完善、提高”上下功夫,在保持基本理念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根据海曙区2004年平安大区工作意见和区委区府与我局签订的综治责任书的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强化综合治理基础工作,

2、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工作,为我区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二、主要工作:(一)确保平安大区工作扎实有效。1、坚持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自觉落实综治责任。制订我局2004年综治工作计划,与下属各校、园(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规定综治职责,明确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方法,自觉落实综治相关责任,并做好自查与检查工作。2、做好部份校、园(单位)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工作,保证组织健全,网络畅通,人员落实,经费到位。3、积极参加区综治委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根据平安大区工作总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觉服从属地街道综治委的领导,认真完成平安大区工作任务。(二)

3、切实落实维护稳定的责任。1、认真做好全局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我局的自身稳定。2、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完善每月排查情况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及时发现,妥然处置,就地化解各类矛盾。根据归口办理原则,做到小事不出校、园(单位),大事不出系统,不发生去省、上京现象,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3、依法行政,热忱服务,建立“信誉档案”。规范收费“一票制”,严格执行师德承诺制,加大校务公开力度,实行信访一把手负责制。4、积极发挥各信访工作小组的作用,努力做好信访和上访工作,圆满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1、加

4、强青少年法制和道德教育,抓好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四五”普法教育工作,保证“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学有教案”。学校法制副长配备率达到100%。2、举办小学法制课程观摩活动。3、开展海曙区小学生法律知识抽测活动。4、举办区第七届法制师资培训班。5、针对机关干部、学校校长、中层干部、教师等不同层面举办相关法律知识系列讲座。(四)积极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增强安全意识。1、认真做好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加强教育,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发生违法犯罪现象。2、加强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健全节假日值班制度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

5、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3、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防患未然。 制订和实施安全、综治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指示; 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为培养突发事故中的自救能力,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处理能力,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火灾自救预案;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稳定。要有计划有部骤地在全体师生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人员死亡、重伤事故; 要及时准确地向教育局综治领导小组报告本校、园(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偷盗事故、外部侵入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不瞒报、漏报。 建立每月一次单位安全自查(报告)和 每季度一次安全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4、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00四年二月 主题词:教育校园综治工作通知抄送:市教育局办,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综治办,陈佳强副书记,叶正波副区长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办公室2004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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