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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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指导意见(黑龙江2009.11)为全面推动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促进供销社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全省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围绕“新网工程”和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全省供销社系统项目建设;强化各级社项目建设责任,推进项目扎实实施,强化对项目建设的管理,提高项目运行质量;以项目建设带动完善经营服务网络,促进供销社全面发展,增强供销社经济实力,实现“服务立社、产业兴社、经营强社”的战略目标。(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布局建设项目,突出重点,

2、协调推进;各级供销社要根据全系统网络发展规划和“新网工程”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谋划项目,省直龙头企业项目与各地建设项目形成有机整体;处理好阶段性重点和战略性重点项目的关系,处理好全省重点项目和市县项目的关系,保证建设项目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和系统内同业竞争产生内耗影响项目效益,保持全系统协调发展。 2、坚持以“新网工程”项目为主,兼顾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在围绕国家、省“新网工程”支持重点选择建设项目的同时,也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兼顾农业综合开发,县乡小城镇开发改造,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等国家相关部门重点支持的项目。3、坚持供销社主体地位。应以供销社有控制力的建

3、设项目为重点,除特大项目外,所支持的项目供销社参股比例原则上要达到30%以上,以保持供销社对项目的控股或相对控股。对供销社控股比例相对较高的项目要予以重点支持。4、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建设项目的选择应以市场为导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充分论证项目的可行性,严格防止项目变成包袱。优先扶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好项目。5、坚持择优扶强与均衡发展相结合。重点扶持全省性、行业性、区域性龙头企业项目,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同时要支持薄弱与空白县恢复和重建经营服务网络项目,促进全省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协调发展。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全系统项目建设的总目标是: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到2012年末,初

4、步构建起一个以全省性、行业性、区域性龙头为支柱,市县配套企业为骨干,基层网点(初加工)为基础的运转顺畅、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具体目标是:建设100亿元销售规模的集团(龙头企业)1家、50亿元销售规模的集团(龙头企业)23家、达到中型规模的销售型、加工型、基地型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150家以上;新建、改造的连锁门店达到20,000家以上,覆盖全省90%的乡镇和行政村,并依托乡村两级网点,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自建、联建有一定规模的采购配送中心200家以上,搭建起统一采购、配送的连锁经营网络;改造新建的各类商品批发市场达到100家以上;初步构建起具

5、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带动力的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四大连锁经营网络,实现商品配送率和连锁经营额较大幅度的增长;每年重点支持810个网络薄弱与空白县落实恢复和重建经营服务网络项目。要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全系统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现在的5家发展到20家;有一定带动力的专业合作社由现在的25家发展到100家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和今后三年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一)加快发展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一是推进培育、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要按照农资经营规律和网络建设的需要,推动企业以资本和现代产权制度为纽带,对系统内或优秀的民营

6、企业进行整合、改造,扩大网络终端,培育壮大一批农资龙头企业。二是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建设项目。要以倍丰、庆丰农资集团和部分有实力的市县农资公司为龙头,通过改造、新建、收购、加盟等多条途径,在省内外建设区域、县域配送中心,采取多种方式扩大连锁经营终端网点,提高配送率,扩大直接售给农民的比例和市场份额。三是推进农资市场建设项目。对本地新建、改造农资市场项目,各级供销社要力争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经营市场的主体和农资商品经营的主体。四是强化农化服务项目建设。要加强技物结合服务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实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五是发展肥料加工项目,延伸农资经营产业链。要针对农业发展需要,紧跟市

7、场和肥料发展趋势,开发新品种。经过努力,力争到2012年末,在全系统建成12家年销售额50100亿元、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农资企业集团,23家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在省内和区域内有影响的较大型连锁企业;建设并形成年100万吨以上的肥料加工产能;在省内外建设30个区域配送中心、100个县域配送中心;发展和完善8000个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发展农资专业合作社500个;建设和完善一批农技服务站、庄稼医院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二)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建设项目。一要大力发展以寒地黑土农业物产集团公司为龙头的农产品、山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加工、营销项目建设,以“寒地黑土”品牌整合区域内“名、特、

8、优”产品,加快品牌连锁的扩张,构建现代营销网络;要加快推进产品基地建设项目,构建适应营销网络和市场需求的产品网络;要广泛开拓销售渠道,切实搞好网络经营、下功夫发展批量经营,全面提高总量经营,努力建设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农副产品工贸集团。二要加快以龙牧畜产公司为龙头、省内和邻近省羊毛产区相关企业为依托的羊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促进畜产品经营网络发展。力争在二年内建成省级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年内商品销售总额由5000万上升到一亿元,初步建成产供销一体、国内外贸易兼营的畜牧产业经营、物流体系。三要大力支持发展具有当地优势特色的产品项目建设,如特色大米(杂粮)、食用菌、野生蓝莓、山野菜、

9、野生坚果等加工、营销项目,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四要大力推进“寒地黑土千社千品”工程建设项目,尽快办成一大批有一定规模、有优质产品和名优品牌的“寒地黑土千品千社”专业合作社。五要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完善提升市场功能,支持县乡农贸市场改造成为大型超市。六要促进连锁综合超市或农副产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农超对接项目,扩大农产品连锁销售规模和比例。经过努力,到2012年末,全系统农副产品、绿色食品销售(交易)总额要达到100亿元以上。(三)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建设项目。要构建以省级和区域采购中心为

10、龙头、以市县连锁经营企业为骨干、乡镇超市(商场)和村屯农家店为基础的连锁经营网络。一是创造条件适时组建省级采购中心,抓住50100个骨干大品种,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结算、厂家配送、规模经营”的营销模式。二是加快组建区域性连锁经营企业,以县级配送中心为依托,按照经济区域,重点建设和培育一批区域或县域配送中心,提高配送效率,扩大日用消费品配送业务。力争到2012年末,建成有一定规模的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20个以上,建设和改造区域、县域配送中心40个以上;三是有步骤地对基层网点进行超市或开架式“农家店”、“便民店”改造,加快整合和发展网络终端,提高终端网点建设标准。建设重点是在乡镇发展连锁超市

11、,并建设二级配送平台增加对村屯社区的配送功能;在村屯发展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综合连锁便利店、农家店,力争到2012年末达到1.2万个;四是有条件的基层销售网点拓展双向流通功能,把农副产品采购纳入农资、日用消费品连锁配送网络,实现一网多用。五是探索试办、领办农村消费合作社,力争到2012年末达到200个。(四)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项目。要通过掌控资源、延伸产业的发展战略,加快在全省的布局,逐步建立基层回收网络分拣中心加工基地的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实现快速成长。要以黑龙江中再生资源集团公司为龙头,积极推进与市县公司的联合与重组,以分购联销和代理制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

12、先进、安全环保的要求,逐步在全省建设和改造10处以上区域性交易市场和综合加工利用处理基地,实现再生资源产业化和无害化;要加快推进在哈、齐、牡、佳、大庆、绥化和鸡、鹤、双、七等城市建立回收、交易市场、综合利用处理三位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要加快整合现有网络资源,积极创办、领办再生资源回收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力争到2012年末,组建专业合作社500个,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5000个,全系统销售(交易)总额达到50亿元以上。三、推进措施和保障机制(一)强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保障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各级社的领导要树立抓项目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项目意识,增强抓项目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

13、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供销社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不失时机地抓住历史性机遇,大力推进供销社项目建设;要建立一把手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市县社都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统一协调、指挥项目建设工作;要科学规划项目,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沟通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实施问题,扎实做好项目争取支持工作,做到建设一批、成功一批。(二)强化和完善项目库建设,保障项目建设科学规划。为减少项目建设的盲目性、随机性,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省社项目库建设,确立和发挥省社项目库的权威作用。各市县申报的项目,凡是须经省社汇总、审核、筛选、评估、会审、会商等程序的,必须同时

14、申报项目库,未申报入库或审核不合格的,省社一律不予支持。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项目的入库原则、入库范围,入库标准;要完善申报登记内容、申报审核制度和申报材料;严格实行的项目申报责任制,明确市县级供销社的领导责任,坚决杜绝虚报假报;并要切实做好已批项目的跟踪监督与检查。(三)强化和完善项目建设运作机制,保障项目建设有效实施。一是健全决策机制,要遵从市场经济规律,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失误。二是建立考评机制,省社将项目建设纳入市县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同时,设立项目建设单项奖,对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市、县社,省社将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实行激励机制,鼓励系统内在岗干

15、部职工投资项目建设;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项目建设的检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省社将停止支持。(四)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一是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将供销社的项目纳入当地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等相关建设规划,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二是认真研究供销社“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供销社部门项目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利用好国家、省级项目专项资金。同时也要认真研究国家其他涉农、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渠道。争取财政部、农业部、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和其他有关产业部门关于农村物流、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系统建设、农村小城镇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等资金支持,为供销社项目建设开辟更多的资金支持渠道。三是积极主动向财政、商务、发改委、农开发、土地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汇报建设项目,努力争取有关部门各种税费减、缓、免政策的支持。四是加强与政策性信贷机构和商业性信贷机构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建设项目的中长期信贷资金,使中长期信贷资金逐步成为重要资金渠道。积极将供销社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本地招商引资项目序列,通过政府招商、展会招商、企业招商等多种渠道招商引资,扩大供销社建设项目的社会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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