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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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工作原则21.4适用范围31.5预案体系41.6事件分级41.6.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5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5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61.6.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6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7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72.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82.1.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职责82.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92.3市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92.4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02.4.1综合协调组102.4.2污染处置组112.4.3应急监测组112.4.4医疗救

2、援组122.4.5应急保障组122.4.6新闻舆论组132.4.7社会稳定组132.5应急专家组142.6联络员组.142.7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14 2.8应急联动机制.152.8.1 24小时联动机制152.8.2统一指挥,积极配合152.8.3互通情况,记录完整152.8.4驻市军、警的支援153、风险防控和预警163.1风险分析与信息报告163.2监管与预防163.3预警183.3.1预警分级183.3.2预警信息发布193.3.3预警措施203.3.4预警调整213.4信息报告与通报213.4.1报告方式与内容213.4.2涉事单位等初始报告223.4.3信息报告223.4.4

3、信息通报234、应急响应244.1先期处置244.2分级响应机制254.2.1指挥和协调254.2.2级、级应急响应254.2.3III级应急响应264.2.4IV级应急响应304.3响应终止304.3.1应急终止的条件314.3.2应急终止的程序315、后期工作325.1损害评估325.2事件调查325.3善后处置326、应急保障336.1经费保障336.2物资装备保障336.3技术保障346.4通信与交通保障346.5队伍保障346.6宣传教育与培训356.7应急演习356.8奖励和责任追究357、附则367.1预案管理与更新367.2预案解释367.3预案实施368、附件37附件1 三亚

4、市突发环境事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37附件2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40附件3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流程42附件4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接报记录表43附件5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表44附件6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前置处理检查单45附件7 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行动指南卡469、附图471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减少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

5、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2015年6月5日);(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6)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9)海

6、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357号);(10)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琼府令第201号);(11)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琼环办字20201号);(12)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府2018138号)。1.3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将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预警和预防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调查和整改,加强环境风险的源头防范。(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

7、下,实行市、区两级负责制,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根据事件紧急程度和社会危害,实施分级响应。对企业事业单位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同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3)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提高联合预防、联合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响应能力和基层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社会参与。(4)资源共享,科学处置。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协调物资、技术装备和救援力量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积极鼓励

8、环境应急相关风险控制技术、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专家团队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因违法排污等引发的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他突发事件引发且环境污染成为主要灾害的,应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因

9、生产安全、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等引发环境污染为次要灾害的突发事件,应由其他部门牵头启动市级相关专项预案应急响应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全力配合,做好相关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核与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三亚市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1.5预案体系本预案作为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三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指导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有关部门突发

10、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涉及环境污染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组成。1.6事件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参照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1.6.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

11、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12、。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6.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

13、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和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2.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较大突发

14、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工作,指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对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其他类型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事件(事故)造成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且原生事件(事故)已成立或即将成立相应市应急指挥部,则不再单独成立该事件的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原生事件(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协调、应对和处置事件(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2.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三亚海事局、市政府新闻办、三亚警备区、武警三亚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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