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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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兰察布市“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6月目 录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成就1一、灾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1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2三、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高效有序2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框架基本形成2五、救灾装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3六、防灾减灾教育普及化3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总体要求3一、发展形势3二、指导思想6三、基本原则7四、主要目标8第三章 主要任务9一、完善救灾管理体制和机制9二、加强能力建设10三、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14第四章 重点工程15一、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平台建设工程15二、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15三、自然灾害监测

2、预警信息化工程15四、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16五、消防救援能力提升工程17六、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工程18七、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18八、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19九、“防灾减灾”科普体验馆建设工程19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避难场所建设工程19第五章 保障措施20一、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20二、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1三、完善防灾减灾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21四、加大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21五、加强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培养和建设22- 1 -为切实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3、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自治区减灾委、应急管理厅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十三五”发展成就“十三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综合防灾减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构建公共安全体系的核心内容,以提高全市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使用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新建),旗县市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形成“市本级旗县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主要灾害的测、报、防、抗、救、援等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灾害管理法律法规和政

4、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乌兰察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地震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政策制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普法与执法相结合,有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素质。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兼备的原则,初步完成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

5、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设立了自然灾害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调整了乌兰察布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完善了灾情会商和应急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救灾预警、应急救助、过渡性救助、灾害损失评估、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高效有序根据全市灾情的严重程度及时启动了救灾应急响应,并累计向各旗县下拨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6575.67万元,发放蒙古包、救灾帐篷、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以及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生活困难救助。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框架基

6、本形成全市市级储备库1个、旗县级11个,形成“市本级旗县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以市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中心,各旗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为基础,辐射全市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基本形成。由国家投资新建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已投入使用,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应急保障水平。五、救灾装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已配备矿山应急救援车、应急救援装备车、氧气充填泵、受灾应急联系电话、生命探测仪、高扬程水泵等应急救援装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六、防灾减灾教育普及化我市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防灾减灾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技能不断增

7、强,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利用多媒体宣传,拓宽科普方式,提高大众参与度。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总体要求一、发展形势乌兰察布市位于黄土高原与晋冀山地和内蒙古高原的交错地带。属典型的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多风少雨,气候多变,十年久旱是我市的气候特点。总体地势南高北低,以北纬42线为界,分属内蒙古北部高原和阴山山地两个地貌单元,以北属北部高原,以南属阴山山地,是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同时也是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地质构造上处于山西地震带和阴山燕山地震带交汇地带。市域内森林、草原分布较广,交通线路密度较大,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时有发生。据统计,在“十三五”期间

8、发生的自然灾害,平均每年受各类灾害影响人口在50.12万人以上,因灾造成的损失6.66亿多元,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乃至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相比,乌兰察布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仍需加强与完善,特别是基层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建设滞后,不能适应防灾减灾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在灾害形势严峻、灾害风险加大的情况下,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贡献率偏低,高新技术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的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高,与社会需求和公众愿望不相适应。四是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建

9、设仍处于起步阶段。五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体上还比较薄弱。“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也是机构改革后防灾减灾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是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关键时期,因此面临诸多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一)新机遇国家宏观规划与投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我国防灾减灾工作,在体制改革、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投入力度更是前所未有。在总体规划上,提出要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把重大工程设施建设、城市内涝治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纳入“十四五”规划中;在工作重心上,强调从减少灾

10、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在具体工作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为我市全面了解掌握地方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提供了基础数据;在社会经济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为我市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始终把抓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做好我市自然灾害防治领导工作。认真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

11、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社会经济基础。全市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防灾减灾意识日益增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需求日益提升。(二)新挑战防灾减灾工作多任务重。我市处于祖国北部边疆地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自然灾害点多面广,旱灾、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不完善。一是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与协同合作亟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与加强,完善跨部门协同工作的制度,减少职责不明、相互推诿现象。二

12、是强化旗县市区机构改革和市级机构改革的有机衔接,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整合优化力量资源,实现职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三是自然灾害风险治理制度与工作机制亟待完善,综合防灾减灾统计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灾害评估工作机制还需完善。自然灾害防治队伍体系建设滞后。乌兰察布市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队伍建设刚起步,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不足,防灾减灾救灾专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不健全,风险科学、减灾工程、应急管理等专业的人才短缺,防灾减灾救灾干部业务培训不够。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宣教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二、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13、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统筹应对我国全灾种、全领域、全过程的灾害风险。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和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面实施综合防灾减灾战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着力加强城乡基层社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基本原则“十四五”时期,乌兰察布市综合防灾减灾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14、坚持和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大小,由政府的各个层级分别管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二)以人为本,依靠科技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灾减灾的根本,将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三)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坚持把预防自然灾害发生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首位,把防灾减灾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协同推进防灾减灾和建设发展工作。(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和协调防灾减灾工作,着眼于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重点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五)

15、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市本级与旗县市区共同承担防灾减灾救灾事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层级应急预案,分级负责就近指挥,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六)依法管理,社会共治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规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防灾减灾标准体系,严格依法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主要目标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规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本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全面加强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优化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布局与结构。加强防灾减灾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自然灾害损失明显降低。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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