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迟到、旷课、早退处理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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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学生迟到、旷课、早退处理的补充规定为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避免学生迟到、旷课等违纪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学校目前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现将全日制学生处分条例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第一条 总则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晚自习、宿舍晚检查、实验、实习、军训、毕业设计、升旗等均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而缺勤者一律以旷课论处。第二条 考勤制度 (一)思想上应切实端正对课堂考勤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考勤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二)

2、考勤办法主要采取各系院自查,学工处抽查的办法。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6课时计,实际上课时间超过6课时,按实际上课课时计;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3次计1课时;迟到、早退超出10分钟者,按旷课1学时计算。(三)任课教师要随时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学生的出勤统计表半个月汇总交各系院,各系院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处理教育,学期结束后上报全部违纪学生名单给学工处(进档案)。(四)班级考勤情况由班委每周统计一次,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班委负责每天考勤,学生违纪情况及时登记,并

3、经上课教师签字确认;于下一周星期一将带有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字的学生考勤表交系院;各系院于星期二上午下班前将汇总结果报送学工处。(五)教务处和学工处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情况与各系院报送情况不符者,相关系院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严重失职等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系院或学工处反映。(六)在考核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旷课论处:1、事先未请假而事后补假者(急事者事后由本人或班干办理请假手续的除外)。2、手续不符合规定者。3、对请假在外,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而在障碍排除次日内未补办延假手续者。4、弄虚作假者。 第三条 学生请假制度

4、(一) 审批程序:u 1、符合准假标准的同学,先将有关证明交班长,班长根据请假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如因病请假,请假时请假人本人无需到场)。u2、请假一天以内需班主任批示,班长在每周上报班级考勤时注明请假,并上交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单到系院存档;3、请假一天以上的由请假本人或班长持请假单到系院书记办公室请假。u4、请假一天以上经准假后,将一份请假单交系院书记办公室备案,一份留班长处备查(向任课老师出示);请假七天以上的经过学生工作处批准后,还需送交教务处一份备案。5、假期过后,班长带领请假人将请假单交回系院书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二)权限u任课老师有权准假2节课,班长可以直接替班级同学向任课老

5、师请,但事后需向任课教师出示假条;班主任,一天;系院书记,三天;学工处,一周;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一周以上。(三)符合学生守则规定的请假事由范围内,方予准假:u1、病假:需要有正规医院加盖公章的病假条或证明;u2、事假:原则上不批准事假,除非因以下事请假3、丧假:专指有直系亲属丧事;4、面试:毕业生在规定推荐时期内每人可累计请假10个工作日,技能训练期间,每次准假不超过三个工作日;5、比赛:代表学校参加校外活动需要离开学校,持有关单位证明准假;u6、 特殊情况必须有相关部门出示文字性证明。第四条 处理办法 对学生考勤违纪情况的行政处罚按全日制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无故旷课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旷课累计达12课时以上,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20课时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达30节以上,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40节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达60节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五条 教学系统、学生工作系统和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勤的有关工作,并对在考勤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帮助。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和教师给予表彰;对考勤不负责及弄虚作假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第六条 本办法由校学工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连云港办学点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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