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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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操作规程2-1履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履带式起重机司机除严格遵守“发动机操作规程”条文外,并应执行下列各项:主卷扬机构1. 工作前,应检查主卷扬机构底座焊接处,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和各传动齿轮接合是否良好。2. 工作前应检查主离合器涨带及卷扬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3. 主卷扬机离合器涨带、制动带按时进行检查。起重臂机构1. 必须检查起重臂滑轮及连续螺栓是否牢固可靠;起重臂及卷扬钢丝绳,应经常涂油,保持润滑。2. 工作前,对起重臂制动带的松紧度必须进行检查调整;防止制动带进油水打滑,造成起重臂的掉落。3. 起重臂角度指示器,应保持灵敏准确。工作时,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可查时,

2、最大仰角不得超过78度,最小仰角不低于30度。回转机构1. 回转时,应保持平衡缓慢。换向机械接合处,间隙应调整适当,防止接合处抱死。2. 回转机构制动带,必须灵活可靠,应保持清洁,严禁用反方向回转制动。行走机构1. 起重机行走时,将吊钩、回转等部位必须制动;起重臂要调整到适当位置;行走制动必须可靠。2. 履带及行走链条垂度,超过原厂规定时,应及时调正,并保持润滑。3. 起重机不得在大于25度的倾斜坡上行走。禁止沿坡度横向行驶;更不得向坡的下方旋转起重臂,以防翻车,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垫平。同时爬坡度不得超过原厂所规定。严防下坡时脱档溜放。4. 行走制动器,要时刻保持灵敏可靠状态,平时应严

3、格进行检查。起重机工作中必须按下列执行1. 发动机起动时,应将所有操作杆放入空档位置。起吊前,必须先对各传动装置进行一次试运转,检查各操纵系统是否正常。2. 起重机在松软地面作业时,应先将场地填平夯实,并用枕木沿履带横面垫实,位于平坦坚硬水平面上。3. 起吊前,司机应了解工作情况,弄清负荷量;司机应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但遇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4.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先吊离地面10厘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起重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及制动器的可靠性。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起吊时,司机的脚应放在制动器踏板上,以便时刻控制刹车。5. 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防止忽快忽慢,

4、突然制动。并保持机身的稳定性,严防重心倾斜。6. 履带式起重机,由于其设计性能,结构的不同,在作业范围和使用功能上有区别,必须严格按照制造厂的操作说明书规定作业。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和变幅限位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载和斜拉,吊钩不得用作拖运货物。7. 如遇重大物件,必须使用二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重物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绑扎时,必须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所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一台过大造成事故。8. 陆地上使用的起重机械,(如履带吊、轮胎吊、汽车吊、打桩机、砼泵车等),其设计性能是在陆地上平整坚硬地面作业的

5、,原则上不允许上船作业,如因特殊情况,非上方驳作业不可时,必须经过详细计算和试验,经分管总工审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上船后,注意封牢底盘。9. 起重机在作业中,先鸣喇叭;严禁无关人员在起重机作业区逗留,在吊起重物的下方,不准任何人站立或通过。起重机在运行中,禁止人员上下车。10. 起重机在作业中,所有保养、修理及调正、润滑工作,必须在发动机停熄后进行。如在吊起重物中发生故障,先将重物放下,停止运转后,再行排除。11. 起重机作业完工后,应将吊钩收起,将脚踏板锁牢,防止大钩脱落,同时将各部位制动器刹牢。12. 司机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卡子结合处的牢固情况。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工

6、作时不得全部放尽,至少应保留3至4圈。钢丝绳的磨损或断丝超过限度时,应报废,不准继续使用。遇下列情况不准施工1. 在夜间作业时,灯光、喇叭等设备不齐全时,不准施工。即使是设备齐全,也应密切注视着指挥信号。2. 当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遇雷雨、大雾时,起重机不准进行工作。并将起重臂适当降低,全部制动器刹牢。在特殊情况下,应有安全措施并经上级批准,方可施工。3. 司机严格执行“三不吊”。重物与吊钩钢丝绳不在垂直位置时,不准吊。对载荷不明,估计有超负荷可能的,不准吊。重物埋在地下或水底时,不准吊,严格禁止超负荷作业。4. 如遇雷雨天作业时,造成各制动带漏雨打滑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雨后继续工作时,必须将各

7、部位试吊磨合后,方可施工。起重机转移或搬迁注意事项1. 转移工作地点时,不准长距离行驶,短距离转移工作地点时,吊杆角度不应大于15度,严禁在柏油马路上行驶。2. 用拖车拖运时,跳板坡度不应大于15度。不准在拖车上作回转及转弯动作。装车后将各制动器刹牢;并用三角木将履带垫实,绑扎牢固,尾部配重须用枕木垫实。3. 起重机用方驳装运时,应从方驳艏位上,如在方驳横面上时,方驳靠离码头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在用300吨方驳上时,必须要求从方驳艏部上,停靠码头距离得小于1公尺。上船后,应将起重臂放下。应将起重机封绑牢固。对防火防电的要求1. 起重机,必须设置必要的防火、灭火装置;机棚内不得存放其它易燃品。

8、2. 在有条件的单位,必须在起重臂仰角处,安装保险装置,防止起重臂后仰。3. 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时,起重臂距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输电线路电压垂直安全距离(米)水平安全距离(米)1千伏以下1.51.5120千伏以下1.52.035110千伏以下2.54.0154千伏2.55.0220千伏2.56.02-2 轮胎式起重机操作规程一、轮胎式起重机司机除严格遵守“发动机操作规程”条文外,并应执行下列各项。二、对起重机底盘、传动机构及工作装置的要求;1. 工作前,应严格检查各部离合器及传动装置是否正常。操作杆及各部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如有异常,应加以调正和修理。2. 应严格检查各工作件是

9、否良好。各连接件,钢丝绳是否牢固,轮胎气压是否充足,支腿是否可靠,有无漏油现象。3. 检查各安全指示装置是否正常可靠。三、起重机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项目1. 工作前,对机械的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2. 进入现场前,司机首先向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情况,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工作要远离高压线。停车地面一定要坚实。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3.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全,工作前必须统一信号,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发现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4. 每进行作业前,必须先鸣喇叭,以示有关人员注意。工作中不得与他人谈笑、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0、。5. 吊起重物时,应先使钢丝绳达到拉紧状态。起吊后,应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各部支腿及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绑扎是否牢固,确定各部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6. 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机械,扒杆下禁止无关人员通过和逗留,重物下严禁站人。7. 停工或休息时严禁将重物悬挂在空中。8. 力矩限制器及其他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必须保证灵敏可靠,如一旦失灵,应立即修复,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吊机。9. 支腿在作业需要时,必须全部伸出,支承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如地面土质松软,必须加垫铁板或厚木板,并要保持机身水平。10. 全液压的伸缩臂,在吊重作业前,必须在空负荷下,根

11、据作业所需跨距和吊高,调正好伸缩臂的长度和角度。严禁带负荷伸缩起重壁。如需带负荷调正少量跨距时,必须在额定负荷(相应起重臂长度和幅度所规定的起重量)的80%以内,力矩限制器可靠,支腿牢固的情况下,方可缓慢地进行变幅。(为安全及机械使用寿命计,应尽量不带负荷变幅)桁架式起重臂,满负荷工作时,禁止下降起重臂,严禁做两个以上的动作,没装有力矩限制器的吊机,严禁带负荷变幅,严禁超负荷作业和斜拉。11. 起重臂最大角度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资料时,最大不得超过78。12. 利用双台起吊时,最大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量总和的75%。13. 行走时,必须将支腿收回原位,起重臂降至54以下。14. 工作完毕后,

12、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将吊钩收起,起重臂角度降至4060位置,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置空档位置,停熄发动机,关好门窗。15. 司机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卡子,工作时钢丝绳不得全部放尽,至少应留3-4圈,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钢丝绳超过磨损限度时,应报废。报废标准附后。16. 全液压轮胎式伸缩臂的起重机操作者,必须搞清弄懂几个操作把(开关)的操作程序和互相连锁的关系,例如在无支腿,伸起重臂时,“必须将支腿工作转换开关搬到无支腿位置”。如不这样做,即使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安全装置不起作用,导致因伸出起重臂,使机身失稳,造成起重机倾覆。17. 吊机在维护调试时,如需全伸起重臂,必须在支腿

13、全部伸出支承牢固后,并在所规定的安全角度下,方可全伸吊臂。18. 吊重行走应注意事项: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值。行走吊重的重量,应符合本机所允许的重量。应将吊物的高度,尽量靠近地面并避免吊物摆动。要在平均坚硬的路面行驶,避免急转弯,急起步和急制动,按规定速度行驶。四、遇下列情况不准施工1. 在夜间作业时,灯光、喇叭等设备不齐全时,不准施工即使是设备齐全,也应该密切注视着指挥信号。2. 当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遇雷雨、大雾时,起重机不准进行工作。并将起重臂适当降低,全部制器刹牢。在特殊情况下,应有安全措施,并经上级批准,方可施工。3. 司机严格执行“三不吊”重物与吊钩钢丝绳不在垂直位置时,不准吊。重物埋

14、在地下或水底时,对荷载不明不准吊,严格禁止超负荷作业。如遇雷雨天作业时,造成各制动带漏雨打滑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雨后继续工作时,必须将各部位试吊磨合后,方可施工。起重机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时,起重臂距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输电线路电压垂直安全距离(米)水平安全距离(米)1千伏以下1.51.5120千伏以下1.52.01135千伏以下2.54.0154千伏2.55.0220千伏2.56.02-3 汽车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汽车式起重机司机除严格执行“载重汽车驾驶员操作规程”、“发动机操作规程”、“液压操作规程”外,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作业前1. 检查各部紧固是否良好,焊接处是否有开焊和裂缝现象。

15、2. 检查各制动(包括行走),液压及控制操纵系统是否良好,动作灵敏可靠。3. 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根据规定更换,不得擅自推迟更换,延长使用。4. 检查安全,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包括变幅角度盘是否良好。5. 检查转向,回转机构和支腿是否良好。6.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7. 经过以上各项检查,应经过空载二次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中1. 应向工地负责同志了解情况,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作业,必须手示和信号统一明确,除特殊情况下,司机有权拒绝执行不明确或错误的信号、手示,经协商统一后方可继续进行。2. 支腿在作业时,必须全伸出并支承在平整坚硬的地面上,如地面土质松软,必须加垫铁板或厚木板并保持机身水平。3. 所有卷扬,回转,变幅的动作都必须平稳,不得忽快忽慢,起吊重物前应先鸣号后动作。4. 力矩限制器及其他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必须保证灵敏可靠。如一旦失灵,应立即修复,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吊机。5. 吊重物时,司机应随时掌握好制动器;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20厘米、检查绑扎情况,机身是否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6. 对面积较大,不规则和特长等构件(重物)必须系有固定方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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