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201006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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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Z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Z-2010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文件编号: 生效日期:受控编号:密级:秘密版次:Ver0.0修改状态:总页数正文附录编制:审核:批准: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内部资料,注意保密)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记录编号修改状态修改页码及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修改日期23目 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3. 术语或缩略语4. 职责5. 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管理6. 监督与检查7. 附则 1目的为适应公司业务拓展需要,规范外派工作管理,保障外派员工工作和生活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所在地派驻到公司所在地行政区以外地区工作且家庭不

2、在工作城市的员工。2.2不适用于本制度的有:(1)年薪制的高管人员;(2)到派驻地工作后,与当地人结婚,有非租用固定住房的员工;(3)到派驻地工作,可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员工;(4)派驻到加盟中东前原生活与工作所在地且在当地有固定住房的员工;(5)派驻到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员工。3术语及缩略语:无4职责人事行政部负责审核外派人员的补助资格;财务部负责审核外派人员补助资格以及兑现各项补助。5外派员工生活补助与休假制度5.1管理、审批权限(1)员工享受外派补助(包括住房补助、生活补助)以正式调岗(任命)日为准,经本单位首席经营者审核,产业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2)外派补助金额由所在单位根据

3、考勤情况核算,同每月工资报表一起报人事行政部资源部审核,随工资按月发放;(3)休假,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需事先报各单位首席经营者审核,人事行政部备案;(4)平调的外派员工,享受外派补助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工资标准。从C类地区派驻到A、B类地区,或从B类地区派驻到A类地区的员工,依据当地社会工资标准的差异,履行调薪流程,可适当调整工资。5.2管理规定(1)员工派驻外地工作,当月出勤20个工作日以上(含20个工作日)的,外派补助按满月计算;不足20个工作日的,按出勤天数折算;(2)外派人员根据地区的差异,享受相应住房补助、生活补助;(3)公司为外派员工提供住房的,不享受住房补助,只享受生活补助;

4、(4)电话补助:在暂无办公地点时,可按中层干部每人400元/月,基层干部、一般员工每人200元/月提供,待有固定办公地点后取消;(5)按下表所列标准给予外派员工住房补助、生活补助。此标准为外派补助上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外派补助标准,报产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此外派补助以工资的形式每月兑现。员工层级住房补助(元/月)生活补助(元/月)A类地区B类地区C类地区A类地区B类地区C类地区中层干部1500800600200017001400基层干部1000600500160013001000一般员工10006005001000800600(6)地区分类说明:A类地区:北京、上海、深圳、广

5、州;B类地区:海口、大连、青岛、苏州、重庆、宁波、温州、厦门、无锡、天津、珠海、各省会城市;C类地区:其他不在A、B类城市中的市、县地区。5.3外派员工休假规定5.3.1外派员工根据地区的差异,享受相应天数的有薪探亲假(不含休息日):(1)500公里以内的每月可休假2天;(2)5002000公里的每月可休假3天;(3)2000公里以外的每月可休假4天;(4)经审批通过后的休假,其往返路费由各单位负担,报销标准按集团财务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予支付;(5)外派休假仅限当年享用,过期自动作废、可在本年度内累积、可冲抵病、事假(每次休假最长不超过7天、不得提前享用)。5.3.2回公司总部所在地参加会议、培训、办理公务,公司予以报销往返路费(公司派车除外),报销标准按集团财务部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5.3.3返回日期由所在单位做好考勤记录,以作为外派人员核算补助、工资的依据。6监督和检查人事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监督外派员工的补助发放标准7附则(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商请福万家工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与福万家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协商确定,本制度修改适用相同程序;(2)本制度中罚则部分不排除其它奖惩制度约束;(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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