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542404917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2.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进度月报.doc(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企业法律服务简报XXX律师事务所XX2012第1号企业法律服务简报XXXX公司:XXX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贵单位的法律顾问,现将2012年8月服务简报情况向贵单位汇报如下:一、顾问单位委托事务进展二、最新法律服务服务动态三、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特发此函!XXXX事务所二零一二年八月一、委托事务2012年7月进展情况汇报1、贵单位与X公司拖欠物业费纠纷案8月13日分别发送律师函给两公司;2、贵单位XX装修侵权案调解撤诉结案;3、贵单位与XX有限公司损害赔偿案件8月白X法院立案,案件转到调解庭先进行调解;4、贵单位与XX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已经调解结案;5、贵单位与XX租赁合同纠纷案件7月发送

2、律师函,目前双方正在协调中;6、贵单位与医疗期届满员工的解约协议已结案。以上具体详细情况,请详见附件案件进展表。也可登陆中国法律服务中心网:http:/查看二、关于最新法律服务服务动态(一)法律培训讲座【培训活动内容】本次活动将就经济交往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系统讲座,主要包括:一、合同签订前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做哪些必要调查和了解;二、常见的合同条款以及如何约定;三、常见的合同条款以及如何约定;四、合同条款如何协商变更;五、合同履行中的证据及保存;六、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七、关于货款催收的常用方式及技巧等。以上内容主要是就经济交往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初步沟通、交流、学习,如有疑问

3、可再次详细的沟通、交流。欢迎【培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86799056 13276680256网址:http:/ 总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80号星汉大厦9楼B座(二)专项活动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精英律师团队长期为企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一、制定员工手册;审查、修改员工手册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企业招聘、辞退工人事制度,特别是解雇流程设计和管理(涉及招聘与入职、培训、离职等); 三、企业管理人事制度(涉及考勤、加班、培训、竞聘、服务期、职务晋升、企业奖惩、薪酬福利、业绩效考评等); 四、企业经营人事制度(涉及保密、竞业禁止、采购、生产、销售、信息管理、技术管理等); 五、企业结构规范

4、人事制度(涉及人员组成、人员安排、人员外聘等); 六、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七、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等制度的起草、审查、修改(三)最新法律法规政策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统计管理办法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5、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以上详细信息,可以登录中国法律服务中心网:http:/查看。三、企业法律风险提示风险提示1:如遇到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以“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

5、是以“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律师建议:从举证角度考虑,前者举证难度远远高于后者“严重影响”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不易于举证,实践中用人单位很难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证明“严重影响”。因此,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限期要求劳动者改正,比如,要求劳动者3日内提交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经解除的书面证据,劳动者拒不提交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更易于操作,且举证更容易。风险提示2:实践中用人单位如何在规章制度中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的“严重”这个抽象的概念变为可操作性的条款? 律师建议:当解雇行为发生后,用人单位说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劳动者说没有违反规章制度,这就很容易发生纠纷。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严重”的标准,并遵循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且向劳动者公示。比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规定旷工3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1个月内一般违纪累计达5次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四、信息反馈如果贵单位有法律事务需要处理,或者您对律师的服务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客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件:中国法律服务中心网:http:/江苏XX师事务所2012年8月15日电话:XXX 传真:XXX 邮编:XXX地址:XXXX 网址: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