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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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集合15篇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 发包方: 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园林景观、_景观工程、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

2、_元予乙方。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第二条 工程期限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年_月_日。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 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

3、误施工进度者;(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小时以上者;(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第三条 工程合同 造价: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元,即人民币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含税)。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

4、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

5、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 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

6、、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1、发包方交付

7、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

8、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甲方(签章):_ 乙方(签章):_法人代表(签字):_ 法人代表(签字):_签订地点: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合同编号:_(由设计人编填)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设计证书等级:_委托方:_设计方:_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

9、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_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1.4其他:_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市规划编制办法_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7-90)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_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_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_市_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市城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他:_第三条合

10、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_规模:用地_人口_其他_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设计内容:_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地形图纸_(比例尺_)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其它资料_时间_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蓝图_套彩图_套说明书或文本_套时间_第七条费用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

11、,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万元。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计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设计方提交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计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计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_。第九条双方责任9.1委托方责任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

12、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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