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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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关于社团法人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社团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简称B.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C.社团法人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D.社团法人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B2. 某图书出版社出版一本由小说改编的剧本,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出版社( )。 A只需要取得该剧本作者的许某图书出版社出版一本由小说改编的剧本,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出版社()。A只需要取得该剧本作者的许可并付酬B应当取得该剧本作者和该小说作者的许可并付酬C只需要取得该小说作者的许可并付酬D无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须支付报酬B3. 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某技术开

2、发有限公司购买一套计算机系统,双方于200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一套计算机系统,双方于2002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该合同约定:全套计算机系统价格为人民币240万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须于2002年9月1日之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内一次性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为保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能及时付款,双方又于2002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幢价值500万元的写字楼作抵押,以担保履行付款义务,并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手

3、续。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正式交货前,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认为该计算机系统价格过高,要求减少部分价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考虑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按原定价格的10%减价。但在系统安装调试期,计算机的市场价格大幅下降,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付款期限届满前再次要求减少价款被拒绝,为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在付款期限届满之后仍拒不付款,双方发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效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事项为:(1)判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偿还欠款人民币240万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15万元。(2)如前项要求不能满足,即拍卖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写字楼,以抵偿欠款及违约金。人民法院查明: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为

4、向银行贷款人民币250万元,曾将同一幢写字楼用以抵押作为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的担保,并于2002年3月8日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手续;该写字楼经评估变现价值为360万元。问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请求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偿还人民币240万元不合理。因为,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提出要求减少部分价款要求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原定价格的10%减价,此次合同变更行为有效,故该合同中全套计算机系统最终价格为216万元。$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应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因此,只有在先将写字楼的变现价值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后,如有剩余部分才能用于补偿技术开发有限公

5、司的债务。$判令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偿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216万元及违约金;用于抵押的写字楼的变现价值在先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由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另行偿还。4. 所有证人都是精神正常的人,有的证人不是说谎者,所以,有的说谎者不是精神正常的人。所有证人都是精神正常的人,有的证人不是说谎者,所以,有的说谎者不是精神正常的人。正确答案:三段论推理MAPMOSSOP。推理形式非有效因为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三段论推理,MAPMOSSOP。推理形式非有效,因为违反了“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

6、中也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大项不当周延”的逻辑错误。5. 论述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论述国际私法上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正确答案:(1)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 rn意思自治原则(the doctrine of the autonomy of the parties)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国著名法学家杜摩兰提出。rn(2)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rn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 选择法律的方式通常涉及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问题。明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口头明确作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默

7、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实际上也选择了法律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明确表达出选择法律的意图。rn选择法律的范围 rn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问题主要涉及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包含冲突法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应当与合同有客观联系。 rn以英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不要求选择的法律与合同有客观联系。国际性合同复杂多变内容不一如果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且实际上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的法律很可能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熟悉的法律或者是最先进的法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的这种选择。rn对意思自治的限制 目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但同时各国也都在立法上设置

8、种种条件对其加以限制包括:rna当事人选择法律只能在特定国家的任意法范围内进行。rnb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是“善意”的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rnc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有合理的根据。rn几种特殊合同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rn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某些合同有些国家会对当事人选择法律施加限制或者予以禁止。一般包括以下合同:雇佣合同、消费合同、有关不动产合同。rn(3)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趋势 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由于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就约定了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有利于争议的迅速解决。所以意思自治

9、原则的适用范围逐渐由合同领域扩展到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 rn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婚姻家庭关系、物权关系、侵权关系等方面体现了该原则的发展趋势。例如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1)

10、意思自治原则的概念意思自治原则(thedoctrineoftheautonomyoftheparties)是国际私法确定合同准据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选择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这一原则最早由法国著名法学家杜摩兰提出。(2)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方式选择法律的方式通常涉及明示选择和默示选择的问题。明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以文字或口头明确作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默示选择是指当事人实际上也选择了法律,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明确表达出选择法律的意图。选择法律的范围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问题主要涉及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包含冲突法和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是否应当与合同

11、有客观联系。以英国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不要求选择的法律与合同有客观联系。国际性合同复杂多变,内容不一,如果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且实际上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的法律很可能就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熟悉的法律,或者是最先进的法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承认当事人的这种选择。对意思自治的限制目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但同时各国也都在立法上设置种种条件对其加以限制,包括:a当事人选择法律只能在特定国家的任意法范围内进行。b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是“善意”的,并不得违背公共秩序。c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有合理的根据。几种特殊合同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

12、制为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某些合同,有些国家会对当事人选择法律施加限制或者予以禁止。一般包括以下合同:雇佣合同、消费合同、有关不动产合同。(3)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趋势由于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这一原则的适用有利于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和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由于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就约定了一旦发生争议应该适用的法律,有利于争议的迅速解决。所以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逐渐由合同领域扩展到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在婚姻家庭关系、物权关系、侵权关系等方面体现了该原则的发展趋势。例如,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

13、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3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6. 下列情形中,根据犯罪的规定,实现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有( )。 A甲行贿,但因情节较轻,被免予刑罚处罚 B下列情形中,根据犯罪的规定,实现了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有()。A甲行贿,但因情节较轻,被

14、免予刑罚处罚B乙盗窃5000元手表一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C丙诈骗1000元,经过十年,因超过诉讼时效,公安机关不再追究D丁是一外国大使馆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因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ABCD7.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抵销权属于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物权的客体不全是物参考答案:D8. 大教学论的作者是( )。A洛克B夸美纽斯C卢梭D福禄培尔大教学论的作者是( )。A洛克B夸美纽斯C卢梭D福禄培尔正确答案:B9.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自违约时起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A.正确B.错

15、误参考答案:B10. 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哪些?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哪些?(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两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11. 违约金责任和继续履行的责任承担方式不能同时适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并非有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所以,有贪污罪是故意犯罪。并非有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所以,有贪污罪是故意犯罪。正确答案:直言对当推理一90PSIP推理有效因为SOP与SIP之间是下反对关系从一个命题为假能够逻辑地推出另一个命题为真。直言对当推理,一90PSIP,推理有效,因为SOP与SIP之间是下反对关系,从一个命题为假能够逻辑地推出另一个命题为真。1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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