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版(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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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版甲方:_乙方:_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

2、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三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

3、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

4、,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第六条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协议经全

5、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年_月_日签订地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版(二)甲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_;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快捷经营,客户信任,稳定发展!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专门提供家庭装潢、店铺装潢及工、矿厂房基础建设装潢、维修安装服务及客户特别定制服务等.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

6、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共同投资人甲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共同投资人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共同投资人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2.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3.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

7、担1.甲/乙/丙均可直接参与日常管理工作,由于共负盈亏,经商议参与经营者均不领取基本工资待遇,属无偿为合作投资项目服务;具体管理经营模式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商议决定;2.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3.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第六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1.共有投资人增加: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共有投资人退出:需有正当

8、理由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股份的转让: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1.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资人均参与管理,则法人的权限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作投资的产品或服务,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支付合作债务

9、;承担合作期间法律要求范围内的全部法律责任;2.其他资产人的权利: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3.禁止共同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同行业竞争的合资项目;4.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5.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

10、的事项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

11、决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合同范本,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共同投资人甲:_共同投资人乙:_共同投资人丙:_签署日期:_年_月_日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版(三)第一条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甲方

12、:_ 住所:_乙方:_ 住所:_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13、_。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第四条事务执行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

14、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投资的转让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转载请保留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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