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船员值班交接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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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编码:SID20 页码:1/11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目 录1 目的2 适用范围3 总则4 驾驶员航行值班职责5 水手航行值班职责6 驾驶员停泊值班职责7 水手停泊值班职责8 轮机员航行值班职责9 机工航行值班职责10 轮机员停泊值班职责11 机工停泊值班职责12 安全管理记录编写:海务/机务经理审核:指定人员批准:总经理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航行、停泊等时,各船员的值班和交接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于船员的值班交接班工作。3 总则3.1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3.2不论航行或停

2、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3.3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具体是: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3.4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有一名水手值班。在海区宽阔、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增派一名水手操舵。轮机员值班时,根据船舶设备情况每班可派一名机工同值。3.5 靠泊时,甲板部由二副、三副轮值,水手每班一名水手值班。每班不超过六小时。轮机部由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轮值;

3、机工轮值辅机班,每班不超过六小时,停泊中水手与机工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值六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3.6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3.7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3.8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和轮机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和机舱坐着值班。若因故不能值班时,支持级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三副、三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相应人员代替。3.9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4、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3.10全体船员均严禁酗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3.11 全体船员必须在开航前2小时前到船。4 驾驶员航行值班职责4.1保持正规的了望,不做与值班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了望。4.2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陆标等正确测定船位。4.3按规定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4.4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指示。4.5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4.6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4.7严格遵守分

5、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4.8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4.9 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预防工作。4.10交班前驾驶员应安排水手巡回检查全船,特别要注意防火及货物装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4.11在船长(引航员)操纵的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4.12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 4.13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4.14 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遇

6、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到预定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发生变化时; 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4.15 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4.16 接班驾驶员至少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并按下列内容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海图上的船位及其求

7、得方法; 主机转速; 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当值的水手姓名; 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船长的指示以及应提醒下一班注意的有关事项。5 水手航行值班职责5.1 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应到驾驶台作准备工作。 清洁驾驶台; 解除罗经罩等; 准备信号旗; 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驾驶员交待的其它工作。5.2 离泊前应做

8、好下列工作: 收进舷外挡水板、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准备好引水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5.3 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 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认真协助了望,经常检查航行灯是否正常,完成值班驾驶员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5.4 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交接事项: 电、磁罗经航向; 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海面情况; 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 航行灯及悬挂的旗号、号型和

9、显示的号灯; 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值班驾驶员交待的工作。6 驾驶员停泊值班职责 系泊6.1.1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体值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6.1.2 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6.1.3 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6.1.4 严禁工人在作业现场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

10、以便索赔。6.1.5 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抵离港前均应看水尺并记入航海日志。6.1.6 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体平衡。6.1.7 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国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全网及系缆,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6.1.8 遵守防污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6.1.9 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缆均无影响。过程中还应注意查看。6.1.10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

11、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6.1.11 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情况。6.1.12 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艏艉有船靠离时,应在艏艉守望,采取各种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志,以备交涉。6.1.13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装卸进度和存在问题;大副布置的有关装卸货的指示;货物质量情况;港方通知的有关事项。 艏艉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12、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船长、大副布置的工作。6.2 锚泊6.2.1 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便用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即报告船长。6.2.2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还应将锚位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6.2.3 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6.2.4 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

13、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6.2.5 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呜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6.2.6 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 判断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艏松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紧急备车等。6.2.7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

14、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6.2.8 遇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 ”。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及时松放锚链。6.2.9 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灯、各种信号灯。6.2.10 认真执行船长交待的各项工作。6.2.11 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锚位及锚链情况; 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其动态; 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天气情况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警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对于傍靠船驳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船长布置的有关工作。7 水手停泊值班职责7.1 系泊7.1.1 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有照明;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7.1.2 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缆、档水板、防鼠档及碰垫等。7.1.3 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艉推进器的安全。7.1.4 凡有船驳靠(离)船旁时,负责缆、碰垫、绳梯、照明灯的相关工作。7.1.5 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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