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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工委、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市委农工委、市农委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以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农业办公自动化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提案办理及综合性服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研究室(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农业农村政策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开展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带全局性工作及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和文件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
2、助市考核办对区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考核;负责全市固定观察点工作;负责当代农村的采编工作。三、组织干部处负责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市级农村工作系统基层党委的设立;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交流、教育、监督、奖惩等工作;牵头实施人才工作;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统战、群团工作。四、宣传处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协调市级农村工作系统的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农业新闻宣传;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精神文明
3、建设工作。五、法规处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农条款提出修改建议;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的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负责管理农业行政公开办事窗口。六、发展计划处(增挂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农委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工作;制定农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支持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和名特优农牧渔业生产基地补助等项目的计划、规划;负责农业基本建设、农
4、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的综合平衡、申报、审批及招投标管理、竣工验收;负责市级龙头企业扶持项目管理;负责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审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与监管;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承担定点扶贫、援藏、三峡库区移民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建设工作。七、财务处负责编报和执行部门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衔接协调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农业行政事业收费的归口管理;承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指导农牧渔业良种场(站)经营管理,
5、指导本系统经济实体工作及经济体制改革等工作。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动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建设;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统计、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的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承担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统计监测;指导、协调农业保险等农村金融工作。九、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挂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牌子)提出大宗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农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引导农业和农民进入市场;
6、综合管理农业产业的质量标准工作,组织拟订农业产品的技术标准;指导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监督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下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和重庆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负责农产品贸易工作。十、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挂市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牌子)拟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保护管理;负责外来入侵生物防
7、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和推广;组织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农业污染事故调查;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十一、粮油作物发展处研究提出促进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研究制定粮食、油料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油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粮油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粮油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负责粮油生产区域开发和商品粮油基地建设;组织农情信息采集与编报;牵头农业灾情信息编报,负责组织粮油生产抗灾救灾,指导救灾备荒农用生产资料的储备与调拨;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粮油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提出
8、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管理农业植物对内检疫工作;具体负责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十二、蔬菜发展处研究提出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蔬菜生产的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开发、基地建设、蔬菜加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蔬菜生产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负责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指导蔬菜生产、营销体系建设;具体负责蔬菜质量安全管理。十三、特色经济发展处(增挂市柑橘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研究制定特色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特色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特色经济结构、布局的调整;研究制定特色经济发展
9、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特色经济生产资料需求计划;具体指导协调柑桔等特色产业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工作;负责柑桔种子苗木管理工作;负责市柑橘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十四、畜牧业发展处(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管畜禽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组织实施畜禽品种资源保护,指导草原权属划分与确认工作;负责畜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及饲料饲草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工业的行业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审批的有关工作和饲料药物添加剂生产、经营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饲料工业的行业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
10、生产经营审批的有关工作;指导饲料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具体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层畜牧服务体系建设。十五、兽医医政药政处研究制定兽医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兽医药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组织拟定兽医卫生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与兽药药政和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动物及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它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资格认定、行为规范、医德建设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基层兽医服务体系建设。十六、动物防疫检疫处(挂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负责动物防疫、卫生监
11、督、产品检疫工作;拟定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卫生监督等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疫应急物资管理;制定动物重大疫病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负责动物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动物疫情监测、诊断、报告、调查、分析、评估及发布工作,提出预警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标识、可追溯管理、检验检疫出证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七、渔业发展处研究制定渔业生产、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渔业发展的
12、重大技术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渔业疫病防治;指导渔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主管渔业良种生产、品种资源管理;负责管理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负责拟定地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渔业机械、渔用网具、渔用药物、渔用饲料的生产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十八、对外合作处(增挂市农委外资外援项目办公室牌子)研究制定开放型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调研国际农业发展动态,管理农业外事、外经业务,承办农业援外任务;组织协调农业招商引资,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农业对外贸易促进工作;负
13、责农业国际合作项目的论证、初审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对外贸易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展会及农业企业国内外参展;承担国际农业项目包括市川东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十九、科技教育处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和科教兴农工作,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民技术职称评定,牵头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与示范推广;负责转基因农业管理,组织实施“阳光工程”;管理科技成果,负责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工作。二十、审计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开展审计政策、法
14、规的宣传;负责对本部门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受组织部门委托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受相关职能机构委托承担本部门管理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二十一、人事劳动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机构编制、调配等管理工作;牵头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农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鉴定工作;承办农业劳模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规划、教育培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招录、退役军人安置、工资核算、人事档案、处及处以下非领导职务确认与晋升等工作。二十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指
15、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二十三、农机综合处研究制定农机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件办理、档案管理和农机系统的政务督办工作;负责组织收集、预测、发布农机行业的经济技术信息;负责农机化目标管理、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二十四 农机装备处拟定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技术攻关、示范推广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农机装备的重大技术措施建议,指导农机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农机化重点科研、技术攻关、关键机具设备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推荐工作,制定市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组织农机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负责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书的核发;负责拖拉机培训学校的资格审定,拟定农机使用管理、驾驶操作人员、农机化技术的培训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十五 农机监管处负责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机化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机械应用管理和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机安全、抗灾救灾和农机维修网络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承担农机化统计工作,协调农机用油的供应和价格政策。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