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批发与虚拟运营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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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络批发与虚拟运营摘自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电信营销与经营创新人民邮电出版社,作者罗明伟本章在研究国外虚拟运营的基础上,结合多个运营案例,主要对国内虚拟运营的商业模式和发展道路进行了分析和探索 本章系在研究国内外虚拟运营案例和结合国内环境基础上整理得出,参考作者曾在人民邮电报发表虚拟运营商应该怎么赚钱,搜狐自媒体发表的未来虚拟运营商怎么活等文章内容。 5.1网络批发与虚拟运营类型一般来说,电信转售业务比虚拟运营的涵义更广泛一些,从事转售业务的可以是实体网络运营商,发达国家转售的网络元素涵盖范围很广,可以包括各种设施,如铁塔、杆路、基站、用户环路、骨干网,或者移动业务、宽带业务、固话业务等各种电信业务

2、。虚拟运营更突出作为业务经营者的虚拟运营商在网络设施上不具有实体网络,当然实际上虚拟运营商不仅建有计费系统、客服系统,有的也建有交换路由网络设施。电信转售业务与虚拟运营的概念并无实质区别,在此书中,我们并不对此严格区分。虚拟运营业务主要包括移动虚拟运营和固网虚拟运营。相比固网虚拟运营,近些年移动虚拟运营领域呈现更加热度的态势,国内许多希望进入电信市场的经营者也对移动虚拟运营更加关注。一、移动批发与虚拟运营移动虚拟运营是指移动虚拟经营者(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英文简称MVNO)租用基础运营商的移动网络资源,以自有品牌发展移动用户提供移动通信业务。一般来说

3、,移动虚拟运营者可以自行发行手机卡,并可以自建计费、营帐、客服等支撑系统,而不自建移动基础网络。从基础运营商角度来说,现在国外将MVNO业务也称做“移动批发”业务。(一)移动虚拟运营类型与国外发展根据移动虚拟运营业务经营者拥有的资源设施多少,又依次可以分为纯粹型、中间型和完全型三种移动虚拟运营类型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采用的MVNO划分方法,国内外MVNO划分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参见表5-1)。1、纯粹型MVNO:纯粹型移动虚拟运营经营者可拥有资源设施包括“自有品牌+SIM卡发行+自建计费、营帐、客服系统”,国外有的将这种纯粹性型移动虚拟运营商称之为业务提供型MVNO(SP-MVNO)2、中间型M

4、VNO:中间型移动虚拟运营经营者可拥有资源设施包括“纯粹型资源设施+自建用户认证系统(HLR/AUC/EIR)+自建增值业务系统”,国外有的将这种中间型移动虚拟运营商称之为业务增强型MVNO(ESP-MVNO)3、完全型MVNO:完全型虚拟运营经营者可拥有资源设施包括“中间型资源设施+自建交换路由中心(MSC) ”,国外一般称之为FULL MVNO。表5-1 移动虚拟运营分类与资源设施拥有移动转售类型自有品牌自有SIM卡计费系统营帐系统客服系统用户认证系统增值业务系统交换路由中心纯粹型*中间型*完全型*(注:*表示可具备该项资源)国外也有人MVNO分为Fat MVNO 和Thin MVNO两种

5、类型,上述纯粹型和中间型的MVNO大体上属于Thin MVNO,而完全型MVNO属于Fat MVNO。在MVNO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相关电信产业出现了更细致的产业分工,在基础网络运营商(MNO)和虚拟运营商之间,出现了一个新的产业角色MVNE(Mobile Virtual Network Enabler),MVNE是专门为MVNO提供网络集成服务的虚拟网络集成运营商。MVNE负责建设网络支撑和管理系统以及移动数据业务平台,MVNE的角色可能由MNO担任,也可能由第三方担任。MVNE负责建设一个移动业务运营支撑平台,从MNO处批量获取网络资源,再批发给MVNO,同时为MVNO提供管理和接入服

6、务(参考图3-3)。现在还出现了有的MVNE可以集成多个不同基础运营商(MNO)的网络,并为多个MVNO提供虚拟运营服务。图3-3 MVNO、MVNE与MNO间关系最早的移动虚拟运营经营出现欧洲,第一家尝试建立移动转售运营模式的公司是挪威的 Sense通信公司,它于1997 年开始与北欧的移动网络运营商进行商业谈判,并诉求监管机构的支持,却失败退出市场。Sense通信公司的尝试引起业界关注和讨论。没过多久,英国就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在监管政策支持和允许虚拟运营的国家。Sense失败后不久,欧洲国家纷纷打开大门,对移动虚拟运营的支持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电信市场涌入众多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包括一些没有移动

7、牌照的固话和宽带运营商也加入MVNO运营,如英国电信BT曾在相当长时期内作为MVNO涉足移动业务领域。在一些虚拟运营商较多的、开放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MVNO所占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如德国、荷兰、挪威等MVNO的用户市场份额已经达到15%-25%,英国、比利时、瑞典等国家MVNO市场份额也相对比较高。(二)我国移动转售业务开放二、固网批发与虚拟运营固网虚拟运营的出现实际远早于移动虚拟运营,固网虚拟运营与网元非绑定政策密不可分。从虚拟运营形式看,固网虚拟运营远比移动虚拟运营多样,转售方式更加复杂多变,难以一一列举,可以涵盖各种地面网络元素的转售和各类固网业务的转售。(一)国外固网虚拟运营发展固网虚

8、拟运营是基于网元非绑定政策基础上形成的“固网批发业务”市场。美国在1996年电信法中正式出台UNEP(Unbundled Network Element Platform)即网元非绑定政策,要求主导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原则将网络分割为在功能上相互独立的网络元素,提供给新进入的运营商,原有本地运营商必须在任何技术可行点,以非绑定形式向提出要求的竞争性运营者提供非歧视的基本网元接入,FCC制定的非绑定网络元素目录覆盖的网元范围非常宽泛,如包括:本地环路、网络接口设备、本地汇接交换设施、局间传输设施、信令和呼叫数据库、运营支持系统,话务员服务和查号服务设施等。在解绑网元的出租价格上,美国也是实施了比较严

9、格的管制,规定解绑网元(UNE)价格必须是基于TELRIC(总网元长期增量成本)计算的。美国FCC出台UNEP政策后,很快刺激了上千家公司进入本地电话市场,与原有的地方贝尔公司们争夺固话市场,随后数年新兴本地运营商拥有的用户主线数每年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市场份额在短时期内得到了较大提升,新兴固话运营商所拥有用户主线几乎有超过一半从传统本地主导运营商手中通过网元非绑定租用来。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许多国家随后也出台了网元非绑定政策,非绑定网元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涵盖各种网络元素设施。【案例】法国固网虚拟运营商NEUF法国电信(现为Orange公司)垄断了法国绝大部分传输线路资源,2004年N

10、EUF公司进入法国电信市场,利用网元非捆绑政策开展固网虚拟运营业务,整合了大量内容服务,成为较早开展triple-play (语音、数据和视频)综合业务运营商之一,其IPTV业务捆绑宽带、固话经营获得巨大成功,市值一度超过法国电信,成为欧洲最大的固网虚拟运营商。在非绑定网元的批发价格监管上,这些国家监管机构采用投资回报率法(ROR)、零售价折扣法(Retail Minus)、价格上限法(CAP)、对标模型法(Benchmarking)等方法进行直接定价监管。【案例】澳大利亚监管网元批发价格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对许多电信业务都进行了批发价格监管,希望通过管制促进竞争,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率,如对本

11、地电话服务(LCS),批发出租电路(WLR)采用零售价扣减(RMRC);对公共电话网络发话与来话接入(PSTN OTA)、用户回路分享(LSS)、无条件本地环路服务(ULLS)、移动接续服务(MTAS)采用上限管制(CAP),促使各类业务批发价格呈显著下降的趋势。网元非绑定政策可能导致运营商投资建设的网元出租价格偏低,从而影响运营商投资意愿。本世纪以来一些国家在固网领域的网元非绑定政策有所松动,比如对美国、日本等一些国家对光纤入户FTTH业务实行非绑定豁免,避免非绑定政策影响FTTH业务的发展,同时原来以语音业务为主的固网虚拟运营逐渐衰退。然而,在一些国家非捆绑式的宽带业务仍在发展中,同时面向

12、集团客户、跨国客户提供数据虚拟组网业务在全球范围内仍在持续发展中。【案例】英国固网虚拟运营商Vanco1989年Vanco开始在英国提供数据网络的管理服务,后来该公司成为最早尝试固网虚拟运营的公司之一,并一度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固网虚拟运营商。该公司整合了650多家基础运营商的网络服务,覆盖230多个国家,包括约7000 MPLS节点和超过15000个互联网接入节点,这些资源可以用来为企业用户构建全球骨干网络,使得跨国公司组建全球网络时不必要与每个国家的运营商签订合同,可以从该公司在全球范围获得端到端的网络解决方案。Vanco公司客户分布160多个国家,曾被英国镜报、卫报等媒体评为英国成长最快的

13、100家公司之一。不过,2008年5月Vanco出现债务危机,被印度通信巨头Reliance Globalcom收购。(二)我国固网虚拟运营发展从法律上看,网元非捆绑政策在我国具有一定法律基础。我国加入WTO签署的基础电信协议中涉及保障互联互通原则规定:在主导经营者的网络中任何技术可行点上要确保与其它服务提供者互联互通。这实际包含着开放网络元素非捆绑政策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对网元解绑政策也有相应涉及,其中第十八条规定: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非歧视和透明化的原则,制定包括网间互联的程序、时限、非捆绑网络元素目录等内容的互联规程。虽然相关法规对网

14、元解绑政策有所触及,不过我国迄今并未正式推出网元解绑政策执行方案,使得固网虚拟运营也未能正式推出市场。同时,我国在固网虚拟运营也不乏案例,比如IP长途电话便类似一种固话转售业务,国内有的IPVPN增值业务经营者实际成为数据网络虚拟运营商,有的呼叫中心、国内多方通信业务等平台一度也成为长途话务转售平台。【案例】首都在线公司转售IP长途业务2003年首都在线公司与北京网通合作推出了按主叫计费的96446IP长途业务,成为北京市场上最大的IP长途业务转售商。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电信市场业已存在大量用户驻地网宽带运营商。尽管在政策上仍处“灰色”地带,这些驻地网宽带运营商不少拥有自己的品牌和“最后一百米”

15、或者“最后一公里”的接入设施,有的成为固网转售业务经营者,有的实际成为固网业务经营者。未来如果开放固网转售业务,这些驻地网运营商将在电信市场产生更大竞争效应,同时这些宽带驻地网运营商也可能进入移动转售业务市场,从而在局部地区实现全业务虚拟运营。(三)固网虚拟运营对移动虚拟运营的影响在国外固网虚拟运营的开放远早于移动虚拟运营经营的国家,固网虚拟运营积累的经验为移动虚拟运营开放奠定了规则基础,比如在固网虚拟运营市场上建立的规则体系,在许多方面也能够适用于移动虚拟运营领域。固网虚拟运营的开放基础,也使得移动虚拟运营经营灵活度相对更大,比如移动虚拟运营经营者可以利用固网虚拟运营,租用基础运营商网络资源构建自己虚拟长途传输网络,还可以租用基础运营商设施建立自身交换中心等设施,使得移动虚拟运营经营者在移动用户的语音业务经营上具有更大灵活性。无论固网虚拟运营商还是移动虚拟运营商,向全业务运营商发展是一种扩大范围经济效应的重要手段。我国一直未推出网元非捆绑政策和固网转售业务,实际对移动转售业务经营模式也产生很大限制,如导致移动转售业务经营难以构建自身的传输网络、交换网络等,移动转售业务的经营定价空间也相对缩小。同时,在固网虚拟运营未开放的条件下,我国也无法形成与国外类似虚拟集成运营商MVNE的“中间市场”。比较固网虚拟运营和移动虚拟运营,这两种虚拟运营面临的运营环境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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