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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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总则第 1 页二生产管理规定第 1 页1职责第 1 页2文明生产第 1 页3劳动纪律第 2 页三安全管理规定第 3 页 1事故第 3页 11 人身事故第 3 页12 设备事故第 5 页2障碍第 6 页21 一类障碍第 6 页22 二类障碍第 7 页3异常第9页4差错第11页 5不安全现象第13页四奖惩规定第14页 1风电场绩效考评的方法和程序第14页2风电场对节余绩效工资的分配第15页3安全管理奖惩规定第15页4其它奖励第16页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总则1为了加强风电场生产管理工作,为完善风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依据依据国家电力集团公司

2、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电场事故调查规程*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场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风电场的实际情况制定。 3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以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按岗位和业绩进行奖励和分配,考核以生产管理为重点,在安全和文明生产上加大管理力度。4本暂行规定从2007年1月1日执行。二生产管理规定1职责1.1风电场运行组生产管理职责运行组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执行各项调度令及运行方式的安排;负责现场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全过程完成运行生产资料整理、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控制和统计

3、;设备的试验、验收、日常维护工作以及风场安全保卫工作等。1.2风电场检修组生产管理职责检修维护组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负责各类检修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工器具和备品配件的采购;负责职工技术培训等工作。1.3风电场综合组生产管理职责 综合组负责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材料供应和后勤保障,负责风电场设备维护、消缺等工作的材料供应;主要工作重点是备件、工器具、材料的管理以及采购计划的编制、存储保管、领用、补充以及资金管理等。2.文明生产:2.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按统一规定着装,并佩带岗位标志,未按照规定着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2现场各种记录必须工整、清晰、准确、齐全、不得随意涂改,如

4、违反上述要求,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3值班员值班时必须做到:姿势端正,注意力集中、不打瞌睡、不谈笑嘻闹、不擅离岗位,如有上述现象之一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4各班组所管设备、生产现场及值班室必须保持整洁,否则考核值班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 2.5 生产现场(包括控制室和更衣室)禁止吸烟,不能出现烟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张和杂物;不准乱倒垃圾,否则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10元次。2.6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凡外单位和上级领导同志来我风场参观或检查工作时,应主动起立,礼貌答询。如造成不良影响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10%次。 2.7各班

5、组要做到公用物品及工器具摆放整齐合理,不得随意乱放,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 2.8各班组所辖卫生维护区每月14日,28日前必须清扫干净,不合格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并限期清扫干净。2.9使用维护用车辆,应根据路况控制车速,骑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帽,且限速行驶, 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2.10各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休息室、生产生活等办公场所必须每日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不严格执行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3%次。3. 劳动纪律:3.1被依法拘留,劳动教养或被处予治安罚款的,按照公司的有关条款执行;3.2受党内和行政处分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3上班时间

6、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视情节对当事人给以待岗 3-6个月的处罚。待岗期间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4被风场停止工作者, 1-5天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停止工作 5天以上者,停发两个月绩效工资;3.5旷工一天当月无绩效工资,旷工半天半个月无绩效工资;3.6事假每天考核绩效工资10%,其余假期一律每天考核绩效工资4%(缺一天考核一天);3.7迟到一次考核5元,逐次翻倍,未按有关制度执行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3%次。3.8早退按离岗处理,考核绩效工资5%次;3.9安全生产会、分析会、技术学习等集体活动不参加者考核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3.10上班时间睡觉者,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

7、绩效工资5%次;3.11上班时间乱窜岗位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3.12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书报、杂志等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绩效工资5%次;3.13上班时间看与生产无关的光盘、听音乐、玩游戏等等考核绩效工资5%次; 3.14喝酒后上班被检查发现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绩效工资5%次。被停止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考核;3.15各组负责人在现场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人不加制止者,考核负责人绩效工资 5%次;3.16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对本人及责任班组进行考核;3.17按时完成定期工作,并做好记录,不按规定进行定期工作者,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3.18现场生产、生活公用物品损坏后

8、照价赔偿,如落实不到个人则按物品实际价格按职责由该班组成员负担;3.19有盗窃行为并查有实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20班组建设各项管理资料,生产技术培训材料少做一次,按职责考核该班组成员绩效工资5%次。三、安全管理规定.事故1.1人身事故1.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1.1.1 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1.1.1.2 本企业聘用人员、本企业雇用或借用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1.1.1.3 职工在电力

9、生产区域内,由于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企业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导致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1.1.1.4职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指本企业的其他职工以及参加本企业工作的非本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1.1.1.5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1.1.1.6 职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1.1.1.7两个及以上企业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由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企业”或“非本企业”人员的人身伤亡。1.1.

10、1.8非本企业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企业(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企业负以下之一责任的人身伤亡:1)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2)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未对承包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以及审查合格后未监督实施。1.1.1.9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1.1.2 人身事故等级划分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在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大人身事故、

11、重大人身事故、一般人身事故。1.1.2.1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达50人及以上者。1.1.2.2重大人身事故 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1.1.2.3 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1.2 设备事故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1.2.1 特大设备事故1.1.2.1.1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赔偿费不

12、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1.2.1.2 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1.2.1.3 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事故,经中国*集团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1.2.2 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1.2.2.1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1.2.2.2风力发电机的机舱坠落或塔筒倒塌。1.2.2.3装机容量在2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发生全场停电事故。1.2.2.4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1.2.2.5 本企业设备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电网事故并负同等及以上责任。1.2.2.6其它性质严重事

13、故,经龙源电力集团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1.2.3 一般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1.2.3.1风电场110千伏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时间超过8h。1.2.3.2风电场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非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延期或停止备用,虽然提前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批准,停运时间超过72h。1.2.3.3 3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发生下列情况:1) 发电机烧毁2) 齿轮箱损毁3) 叶片折断4) 主轴弯曲或断裂。5) 单台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180天。1.2.3.4 风力发电机由于本身内部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发电机组同时停运,造成全场投运总容量低于90%并且持续时间超过10天。1.2.3.5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雷击等原因,风电场线路断线、电缆头爆炸引起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1.2.3.6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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