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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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综合执法调研报告 最近,我们赴五市七县就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1)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综合执法明显优于单独执法;(2)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可以更好地标准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业生产平安、保护农民权益;(3)在全省全面推开农业综合执法的条件已经根本成熟。 一、农业综合执法的成效应当充分肯定 自1999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以来,各地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实行综合执法的规定和要求,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出发,积极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中有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11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5

2、7.9%;县(市、区)共成立农(畜)业综合执法机构93个,占农(畜)业机构总数的76%。全省综合执法机构在岗执法人员共1269人,其中公务员1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60人,事业编制人员1xx7人。已经开展综合执法的地方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按照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活动统一组织、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使用,政事政企分开的“五统一,一分开原那么,这些地方着力构建统一标准的农业行政执法新体制,对原有农业执法机构、人员和职能等进行整合,成立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将分散在所辖事业单位中的行政处分权集中统一行使,承担具体执法职能。改变了农业

3、部门内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状况,解决了执法力量薄弱和执法资源浪费的问题。XX市农委原来是由种子、植保、土肥、兽药等事业站室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各类执法人员近70人,执法力量较为分散,20xx年初成立了市农业综合执法办公室,仅保存精干执法人员24人。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本钱降低,减轻了经营户的负担,受到群众好评。 2、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在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中,试点单位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先后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标准了行政执法、处分、复议等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和承诺、备案、罚没物及档案管理等制度,实行了案件评查、人员考核等方法,根本健全和完善

4、了各项规章制度,农资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由临时性、突击性检查走向经常性、标准化轨道。XX县区积极探索农资管理工作新思路,与工商部门合作,推行“诚信农资经营活动,建立农资经营信誉档案和农资经营信用评价制度。对依法经营、老实信用的农资经营户予以肯定,张榜公布其名单;对屡次违法、违规农资经营户,那么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XX县区农委与工商部门联合制定20xx年农资市场监管实施方案,共同监制农资经营购销台账、种子经营档案,对种子销售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加大执法调处力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在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同时,各地农业部门的综合执法机构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开拓执法工作形式和内容,积极调解处理由

5、于农民操作、使用不当或农资经营者指导、说明不当,导致减产、绝收等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今年以来,XX县区农业执法大队就积极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余次,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防止了事态扩大或上访,减轻了政府压力,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有效地解决了农业案件投诉难、处理难、维权难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实行综合执法,克服了行政执法主体过多过滥的弊病,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明显加强。据统计,20xx年,全省农业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00余件,案值2023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7亿元,重大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减少60%以上,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

6、产平安,维护了广阔农民的合法权益。 调研中我们看到。实行农业综合执法的县与分散执法的县,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形成了鲜明比照,虽然两县相邻,但前者市场井然有序,农民维权投诉有门,后者往往是松散、临时性执法,很少立案查处。例如,20xx年,XX县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200多个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食用菌生产原料等农资经营网点进行屡次检查,调查处理各类案件66起,而相邻的XX县区由于没有综合执法机构,全年查处的农资案件只有13起,而且多是简易程序,罚款仅4000多元。再如,XX县区自20xx年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后,至今未出现一起因农资问题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而与其毗邻的XX县区农民因

7、反映假农药问题得不到解决,纷纷找县领导上访投诉,两县农资市场秩序大相径庭。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阻滞因素亟待消除 虽然我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有所进展,但总体上还不理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阻滞因素一。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定为事业单位,存在很多弊端。农业综合执法属行政执法范畴,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责,是法定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理应是行政单位。但从我省实际情况来看,90%以上的农(畜)综合执法机构是事业单位,其中还有20%左右是差额或自收自支性质,虽然多数单位经过编办批准(约占60%),但

8、很多是“只批牌子、不增编制、人员内部调剂。由于县级农业部门行政编制少,因此,多数是从各事业站抽调人员组建而成,有些人员工资福利还在原单位发放,这种性质的执法机构对推进综合执法工作不利。一是执法队伍不稳。从事业站抽调的执法人员由于不在原单位上班,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都会受到影响,再加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实行末位淘汰,因而抽调的执法人员人心不稳有后顾之忧,多存在临时思想,缺乏长期打算,导致执法人员变动频繁,执法机构建撤反复。二是难以保证公正执法。由于历史原因,农业部门的很多事业单位本身从事经营活动,而从事业站临时抽调的执法人员又无法摆脱与原单位的各种关系,因此在执法中难免出现内外有别,感情执

9、法,难以服众。三是处分不到位。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性质的“先天缺乏制约了对违法行为的处分,所以农业行政执法往往是声势大、效果差,从轻减轻处分的多,起不到震慑作用,农资市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阻滞因素二。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了违法案件的查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量大面宽,需要大量的办案经费,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地方执法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由于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缺乏根本的办案设备,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困难,影响了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据统计,全省约有一半左右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没有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等取证设备也严重缺乏,少数地方甚至连也没有。我们调查的7个县(市

10、)均无农业执法专项经费,日常办案经费要么是从罚没款中返还一局部,要么是挤占别的事业经费,办案过程中涉及到的检验检测费用普遍无法解决。现在有些农资经营户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违法作案的手段不断加强,而仍处在“小米加步枪状况下的农业执法队伍,对一些大要案的查处往往力不从心。 阻滞因素三。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不全,影响了执法效能。目前,我省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尚未建立,市级农(畜)执法任务约有一半左右仍是委托事业站,各自为政,县级农(畜)部门中也有20%以上仍是松散型、应付型、临时性的执法,全省尚未形成一个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执法体系。不少县(市)反映,由于上级部门执法“婆婆太多,县里的综合执法大

11、队忙于接待,遇到“婆婆们意见不统一,常常无所适从,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推进全省农业综合执法的几点建议 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是转变政府职能,坚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是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途径。国家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主体职能的法律法规有30多部(不含相关配套规章),涉及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效劳等诸多环节,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平安法出台后,农业部门不仅承担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任务,同时还承担着农业产出品的质量平安监管,没有一支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必然严重制约农业领域可持续发现。新修订的农业法明确规

12、定,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综合执法;国务院把“减少执法层次,推进综合执法写进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20xx)52号文件、省委(20xx)2023号文件也对综合执法提出了要求,因此,在深入贯彻科学开展观过程中,应当努力改革农业执法体制,完善执法机构,标准执法行为,扩展执法领域,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手段,让农业综合执法覆盖全省。具体措施既需要农业系统内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得到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1、把建立健全全省农业综合执法体系,纳入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整体部署。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旨在标准执法主体,整合执法资源,健全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目前,要

13、尽快建立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从而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调一致的农业综合体系。现在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在省级农业部门内专设或在政策法规处下加设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我省周边的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都已在省内所有市县实行了农业综合执法。我们建议,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农委联合制定加强农业综合执法的措施,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综合范围、职能职责、运行机制、工作经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在全省的推进力度。 2、把提高农业综合执法保障水平,纳入我省三农支持投入的重要内容。农业执法任务重、责任大,应与其他行政执法主体同等对待。一是要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各级财

14、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二是要加大对执法根底设施、设备的投入,努力改善农业行政执法的办案条件,配备必要的执法用车和摄像、照相、录音、等办案工具,健全办案的硬件设施。三是将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在政策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真正关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待遇、人身保险等政策措施,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 3、把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纳入农业系统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局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和专业性强,任务重、要求高,执法队伍力量强弱直接影响工作开展。农业系统要按照“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总体目标要求,努力抓好农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首先要认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那么,严把执法人员审查关,择优配备执法人员,真正把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同志充实进来,确保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高。其次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涉农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第三要对现有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认真整顿,通过民主评议、社会监督、考试考核等方式,把不称职、不能适应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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