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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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_教育法、_义务教育法、_未成年人保_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公布招生事宜,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凭幼儿园结业证书,疫苗接种证到班主任处报名。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镇中心学校审理。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_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

2、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镇中心学校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原校保留,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考核评定;借读生离校时,借读学校须出具借读证明将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借度年限等情况转给原学校登记入册;毕业时由原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属从始起年级开始借读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由借读学校管理与考核,毕业时由借读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小学借读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升入初中。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_生活者;(3)学期内,请

3、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_属实后,报镇中心校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四、流失凡未经批准中途无故不到校

4、达_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学校复学达_天者,视为流失,建立健全防辍控流机制,和控流制度坚持月报制度,设立学籍跟踪调查表,准确记录每个学生的学籍变动情况,杜绝中间环节学生流失。如有学生流失,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并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学校联合_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五、毕业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由学校加盖“毕业”字样章。1、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

5、主管部门颁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在期中、期末进行。2、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3、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者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发给奖状的由教导主任审核、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需经校务会议或全体教师会议_通过,由校长予以公布。六、处分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失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小学学籍

6、管理制度(二)一、管理权限与职责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_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二、新生入学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_周岁(当年_月_日前出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

7、入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_,在_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2、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3、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三、转学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四、休学和复学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

8、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住院病历(原件)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

9、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取消学籍。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原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原校应予接收。五、其他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三)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

10、律使用新学籍号。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_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二、转学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_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

11、安排插入指定班级。三、休学、复学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_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医疗单位的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_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

12、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注意。期中考试后不再办理休学证明。四、留级。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四)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

13、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有效规范常规工作。认真执行省、州、县、镇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做好“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常规工作为切入口,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规范操作,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台帐,并及时归档。三、转学、借读办理规定。(一)办理条件1、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转学:(1)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2)父母外出打工,随父母就读的。(3)父母因工作调动的。2、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借读:(1)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_)。(2)来石羊投资或务工的。(3)父母在石羊工作的。(二)

14、办理程序(若学生要求从a学校转学或借读到b学校)1、学生(或监护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向b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b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3、学生(或监护人)向a学校提交申请书,并出示b学校同意接收转学(或借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4、a学校审核同意,则出具转学(或借读)证明。5、学生持转学(或借读)证明等材料到b学校办理手续。(三)有关要求1、办理转入、转出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或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来邮务工或投资人员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在邮居住证明、独生子女证、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15、;3、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4、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签名。四、休(复)学办理规定。(一)办理条件1、休学。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_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2、复学。休学期满,可以继续学习的。(二)办理程序1、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2、学校审核后签署同意意见报教育行政部门;3、因病申请休学的到指定部门复检;4、符合休学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自收到学校上报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手续并备案;5、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三)注意事项1、因病休(复)学须提供市级医院或市级传染专科医院出具的疾病(或康复)诊断证明及有关附件;2、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它学校上学;3、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学校签署意见须明确,并有校长和教务主任签名。五、建立学籍审核制度。1、学校要建立学籍审核制度。学校每学期审核一次学生学籍。审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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