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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内个人所得税法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前言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因个人所得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及其与人民利益直接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与否已被视为一国税制与否成熟的重要标尺之一。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实行与进一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亦随国内经济运营质量、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自18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收入连年大幅增长,特别是194年新税制实行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以年均3的增幅稳步增长。目前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收入分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
2、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内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分派、组织收入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足的发挥,还存在着某些弊端,重要表目前如下几方面:第一,分类课征税制模式有失公平与效率;第二,税率设计不合理;第三,费用扣除原则不合理;第四,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为此,解决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完善建议:第一,从分类制所得税向综合制所得税转变;第二,合理的设计税率构造,第三,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额”制度;第四,建立诚信纳税档案和鼓励机制正文一 个人所得税的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人)获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是国家运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调节收入分派的有力工具,其主旨在于“损有余补局限性
3、”,在于协调社会再分派。随着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所得税发展的国际趋势,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也会日益突出。(一) 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个人所得税是世界性的一种重要税种,绝大多数国家征收了这一税种,目前已成为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税种。个人所得税从产生到目前经历了一种逐渐完善的过程,从78年英国首创个人所得税,到目前已有2近年的历史。英国最初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一种战时临时性的收入措施,为对法战争筹措经费,直到19世纪初,才通过正式立法而成为稳定的税种。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争的需要,诸多国家加重了个人所得税税收承当,调节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二战后,个人所得税有增无
4、减,到148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本国税收的比重进一步增大,分别达到7.%、47%、9.3、307和0%,很明显,这一水平已拟定了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重要地位。从20世纪4年代至今,有更多的国家开征了个人所得税,其制度更加成熟。近几年,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人力和资本的国际间流动与日俱增,个人所得税国际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极大的影响其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各国政府普遍朝着趋同的税收政策努力,协调税制,向国际化靠拢。(二) 国内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国内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不仅时间较晚,且过程复杂。分为以两个阶段:1
5、、新中国成立初期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行要则规定对行商、坐商、摊贩征收所得税,事实上是对自然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步对个人薪金报酬征收所得税和对存款利息征收利息所得税.但由于国内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低工资,加上“文革”中取消了稿酬,因而使得薪金报酬所得税长期没有开征的可行性,存款利息所得税也因状况变化于1952年停征 。2、1980年至目前(1)980年开征个人个人所得税1978年,国内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税制建设也进入了一种新的发展阶段。180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断20近年的个人所得税又重新开征,国内相继对外籍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国内居民征收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及对个人收入征收调节
6、税。1994年将上述三税修订合一,颁布实行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起符合国内实际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三个税种的开征,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增长国家财政收入,增进改革开放,缓和社会分派不公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2)1994年月日起,建立了国内个人所得税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内对个人所得税课税制度作了一次重大改革。193年1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三税合一),从994年月1日起执行,从而建立了国内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3)194年至今,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发展完善199年至今,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发展完善。199
7、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把个人所得税法中“储蓄存款利息”免税项目删去,并授权国务院恢复开征了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以来,国内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物价指数浮现持续上涨态势,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也相对减少。为了缓和经济矛盾,更加灵活地运用税罢手段调控宏观经济,国内于8月1日将利息税税率从20%调减为5%。本次调节,大幅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承当,减少了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给农民和离退休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1月9日起,该税暂免征收)。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8、局根据国务院有关告知精神,制定了有关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91号),明确从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停征公司所得税,对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而解决了个人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投资者的双重征税问题。同步,和,国家两次上调工薪所得减除费用原则,进一步减轻了中低收入阶层的税负。(三)国内个人所得税税制特点 从总体上看,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重要有如下特点:(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也就是将个人各项所得提成11类,分别合用不同的税率、不同的计征措施以及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2)费用扣除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措施;()在计税措施上采用总额扣除法;(
9、4)采用源泉扣缴制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纳模式,国内现行个人所得税征管采用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制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模式。对可以由支付单位从源泉扣缴的应税所得,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也就是说国内对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征纳模式。二 国内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从以上对个人所得税的分析可以看出,随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国内现行个人所得税运营机制逐渐显露出税制模式不科学,税制设计不合理,征管制度不严密等缺陷, 重要表目前如下几方面:(一)分类课征税制模式有失公平与效率 1、税收承当
10、不公平国内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获得工资薪金的个人,而未考虑个人赡养家庭的实际状况,在国外,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其税前的费用扣除必须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状况,如固定的家庭费用扣除应按家庭实际赡养人口计算,此外,还要考虑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的加计扣除,生大病住院治疗的加计扣除,教育培训的加计扣除以及购买第一套住宅的加计扣除等等。通过这些扣除,使纳税人可以在比较公平的起点上缴纳税收,避免由于扣除简朴化导致的征税的不公平,不仅难以体现量能承当的原则,并且也有失横向公平的原则。2、在调节收入分派方面未能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特性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征收原则和
11、措施,不能全面地、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虽然所得总量相似的纳税人,也也许由于所得来源的差别而导致税收承当的不同。电脑体育彩票10万元,按现行个人所得税“偶尔所得”征税,中奖者应交纳2万元税款;若这10万元按照“劳务报酬”征税,因有加成征收的规定,合用40%的税率,应纳税2.5万元;若这1万元按照“工资薪金”征税合用4%税率应纳税款为2.9万元,很显然这种税制模式是违背公平原则的,是不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二)税率设计不合理、累进档次偏多 国内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税率为九级超额累进,而发达国家普遍减少了累进档次。如美国个人所得税档次本来是1级,后降为5级。与这些国家相比,国内
12、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上比较啰嗦,这不利于提高税务的行政效率。2、边际税率偏高 国内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边际税率为45%,比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边际税率要高。一方面,国内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偏高不利于调动劳动者发明更高收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违法被惩罚的预期成本不高的状况下,高税率必然诱惑纳税人偷税,据国家税务局资料,国内个人所得税流失相称严重,被老百姓戏称“征得不如漏的多”。(三)费用扣除原则不合理目前,国内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现行的是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措施,但在某些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与国内的实际状况相脱离,重要体现为: ()费用扣除采用单一扣除原则不科学国内个人所得税对生计费
13、用扣除采用定额和固定比率两种方式,只对个人基本扣除进行考虑,没有充足考虑纳税人的婚姻状况,所赡养人口多少,有无老人、小朋友、残疾人,影响了个人所得税公平原则的实现。在赡养状况差别很大时,税收承当的差别体现得更为明显,税收的不公平性更突出;(2)扣除原则缺少指数化机制,忽视了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的影响,费用扣除原则长期不变主线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由于这种费用扣除措施以固定数额作为费用扣除原则,未能与物价指数挂钩,难以适应由于通货膨胀导致的居民生活费用支出不断上涨的实际状况。(四)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 目前,国内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效率低下,征收方式需要改善,国内
14、目前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措施,其申报、审核、扣缴制度等都不健全,难以实现预期效果,此外征管手段落后,管理人员素质低也会影响税收征管效率。 (1)税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 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个人申报纳税和单位代扣代缴纳税两种方式,并且以代扣代缴为主。这种征管方式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设计是相衔接的,但在征收管理上还存在某些问题,重要表目前如下几方面:公民纳税意识淡薄,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她们或运用权利自定纳税原则,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券、股权分派等方式逃税,或拉拢税官以吃小亏占大便宜等手段逃税。工薪收入者逃税几乎不也许,她们没有前述的权利和经济实力支付逃税费用,月工资薪金收入基本上是
15、单位代扣代缴,逃税无门。 (2)征管手段落后 一方面个人所得是所得税种中纳税人最多的一种,征管工作量大;另一方面个人所得税也是最复杂、最难管的税种之一,应税项目多,计算公式多,再加上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钞票交易的大量存在,税源难以监控,尚未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现代化征管手段。这些都是征管手段落后的因素。 (3)对税源监控不力导致税收流失严重 重要因素有:第一,收入初次分派领域秩序混乱;第二,在收入监控上,缺少必要的部门配合和监管手段;第三,在指引思想上,有的地区忽视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第三,在政策规定上,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法律不够完善;第四,在征收管理上,工作粗放和不到位的状
16、况仍然存在;第五,惩罚法规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强,不能对纳税人起到威慑作用。 三、国内个人所得税完善的几点建议 (一)从分类制所得税向综合制所得税转变。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综合所得税较之分类所得税在缩小收入差距上起的作用更大。出于稳定的目的,目前不也许一步到位,改革方案应当采用渐进而非激进方式。因此在政策调节上,一方面应当是考虑实际,对分类所得税进行某些合适改善,然后在条件合适的时候再向综合所得税的转化。目前个人所得税改善的重点是使其累进性真正体现出来,从上面比较可知,税法在税率设计上不合理,高税率形同虚设。为此,需要对个人薪金所得合用税率及纳税级距进行调节。在条件合适时可以由目前的分类所得税向综合所得税进行转化。我们觉得这些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