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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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相对落后的现状已愈来愈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20xx 年初,民政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 ,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近两年来,合川市根据上级的要求,对全市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细化和量化了创建工作标准,加强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工作。 20xx 年 9 月初,合川市委法建办组成 4 个检查调研小组,对全市 39 个镇、街道办事处申报的 “民主

2、法治示范村 ”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抽查表明,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突破口, 是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把 “民主法治示范村 ” 创建工作作为扩大基层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围绕 “四民主、两公开”的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进展。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仍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薄弱环节, ,我们在工作中依然存在若干困难和问题。农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民主制度不够健全村民自治氛围没有先全形成。

3、由于1 / 6村民居住分散和农村交通条件差,集中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有一定困难,许多村只有在村委会换届时即 3 年召开一次会议,村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基本上都是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一些村没有依法治村规划,或者虽有依法治村规划,并建立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民议事制度等,但内容没有按新的政策及时进行规范、 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自治进程。(二)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从抽查调研的村来看, 村干部文化程度较之过去有很大提高, 多数在高中文化以上,少数取得了大专文凭。但是,随着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加快,一部分村干部的素质、 知识水平和各

4、方面的能力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民主治村的意识差,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办法、老经验、老套路,导致干群之间矛盾增多、关系紧张。如在调处各类民间纠纷过程中, 个别村干部在解决问题时缺乏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无调解申请书、无调解笔录、无调解协议,资料的收集不能做到一案一宗。 这种工作方式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 一旦进入诉讼程序, 常常因证据缺失而影响人民调解协议应有的法律效力。(三)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单一。从检查调研的单位来看,村民在渴求致富的同时,特别渴求法律服务,渴求社会治安状况

5、好转。一些村虽然有调委会、治保会等村级组织,但没2 / 6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普法骨干网络不健全, 作用发挥得不明显。法制宣传专栏长期只有一个版面,不能根据村民的需要及时更新。村里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形式单一、收效甚微,村民更多的是通过电视、走村串户的方式片面地了解法律、政策。如农业税的缴纳,根据有关规定, 重庆市农业税在五年内逐步取消。而部分村民却断章取义,认为农业税已经取消了,不必上缴,影响了当前农业税的及时收缴。调研中我们了解到, 随着乡镇人民法庭的撤并和调整,村民为打一场官司常常花相当长的时间在路途中,一些小纠纷如经济赔偿,村民往往不能也不愿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以致酿成重大疑难

6、纠纷或恶性事件,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四)缺少激励保障机制,难以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一是工作负荷大。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常年是风里来、雨里去,在农业税征收、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具体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 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 在领导与群众之间 “两头受气 ”,工作难度大。二是工作待遇低。 “上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 ”,农村干部承担大量的工作,而所得到的报酬却偏低。当前,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各镇、街道办事处财政十分紧张,农村 “两委会 ”的办公经费捉襟见肘,少数村干部的待遇十分低微,有的甚至不能及时兑现,影响了村干部的积极性。三是工作没有奔头。工作干得再好,职务最高也

7、就是村支书,年老后生活没保障,因此许多村干部思想压力很大,对工作缺乏信心,热情不高,干劲不足。进一步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的建议3 / 6首先,要充分认识到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对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农 ”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党中央非常重视。要在思想上认识到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对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将农村普法工作提高到事关农村长治久安、事关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 “一手抓经济,一手抓法治”,使物1 2 下一页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 2 页质文明与

8、精神文明、 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同步发展, 而不能有丝毫偏离,也不能有任何动摇。其次,要进一步深化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一是要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培育典型,整体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通过 “示范村 ”的作用,带动全市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创建工作标准,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三是在组织村民学法中,方式应更灵活,措施应更扎实,内容应更具体,使广大农民群众时时、处处受到法制教育。如法制宣传资料,应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做到内容实用、携带方便。四是整合各单位普法骨干与

9、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形成农村普法合力。要有意识地培养一批农村的“当家人 ”、 “致富能手 ”作为普法骨干力量,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要建立一支以行政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爱好者、离退休政法干部、 法律院校学生为主体的、4 / 6面向基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以当前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切入点,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有关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法、懂法和用法,增强他们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第三,要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 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农村的法律服务, 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是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必要举措。一是要建立完善农村

10、人民调解制度。在司法行政部门与各镇、街道办事处的共同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稳定社会秩序、 “创建平安镇街、平安村 ”中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作用,完善并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 调解队伍、业务工作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调解经费和调解人员的工作补贴。各级调解组织要设定专职的人民调解员, 对专职调解员的文化程度和年龄应有较高的要求, 并集中培训法律业务知识, 以提高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调解水平。 二是要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 稳定和充实司法行政队伍。 要加大基层司法所的硬件投入力度, 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片区的辐射功能,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连心卡等

11、方式使各项法律走进农民、走进农户,满足农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解决广大农民打官司难、 法律咨询难的问题,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成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排头兵。三是要培养和选拔一定数量的 “法律明白人 ”或“法治村主任 ”。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中选拔政治素质强、 法律业务精的法律工作者推荐给各个村,帮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5 / 6促落实 “四民主、两公开 ”制度,并为农村 “两委会 ”及村民提供各类涉法事项的服务, 依法维护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及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之中,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第四,要加强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认真抓好村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办事处、农村 “两委会 ”应结合实际制定出年度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将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具体化,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能要明确,责任要落实,督促检查要到位,从而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二是紧紧围绕当前农村工作的实际, 将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与参加对象及其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并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 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分期分批组织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取得实际效果。三是精心组织安排,丰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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