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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出勤第一条 所有员工必须按考勤制度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公司的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8:30,下班时间为17:30,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集团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第二条 在规定上班时间8:30之后到岗为迟到; 17:3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迟到或早退时间15分钟之内),扣当月绩效工资50%;超过3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时间15分钟
2、之外)扣全部绩效工资;超过3次后,每次迟到或早退时间10分钟扣20元,每迟到或早退时间30分钟扣当日半天工资。第三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按程序请假的;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第四条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端午、中秋节由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第五条 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6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6小时的,按照0.5个工作日工资计算考勤。第三章 请假第六条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休假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
3、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七条 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经本人申请,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人事行政审核后,送总经理(厂长)审批。第八条 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第九条 病假1.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但需提供门诊或其他相关就医证明材料;2.1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3.病假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旷工处理;第十条 事假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经理审批,人事行
4、政部备案;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条交人事行政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第十一条 婚假1.已转正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2.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3.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期间员工不享受婚假。第十二条 年假1.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
5、,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2.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3.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4.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下一年度的年假中扣除。第十三条 生育假1.产假:女员工顺产享有90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假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2.晚育假:属于晚育夫妻(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的,女员工增加15天产假;男员工准假3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3.哺乳假:小孩一
6、周岁以内,上班时间给母亲每天哺乳时间一小时(不含午餐时间)。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刷卡)。签到(刷卡)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员工考勤。第十五条 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签到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第十六条 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第十七条 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次月30日。第五章 扣款第十八条 病假处理方式: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在病休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2.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第十九条 事假处理方式1.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2.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
7、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3.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第二十条 旷工处理方式1.旷工半个工作日扣除一个工作日全额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除两个工作日全额工资。2.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第二十一条 未签到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第二十二条 凡发现托人代人签到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第二十三条 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按正常工资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部门按规定支付。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本考勤制度,上班时间扔按照各子公司现行制度执行,剩余部分现向各公司人事部征求意见,请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