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代购代销业务的税收筹划一、筹划思路 销货方(物权所有人或合法处分人)的委托代销与购货方(物权受让人)的委托代购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视角、不同表达二者经济活动基础一致,法律关系属性相同在购、销、代理三方主体既定,购、销需求基本确定或可准确预计和安排的情况下,代购、代销商业模式可以“转换”,代销方式也可以选择 二、基本方法 方法一:以“代购”商业模式取代“代销”模式,避免“视同销售”纳税义务的发生,并合理分流增值税应税收入 方法二:以“买断式”代销方式取代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避免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发生 三、案例说明 甲企业(某成套设备制造商,一般纳税人)委托A省B市某机电设备经营部乙(商业小规模纳税人)代销成套设备(类似区域代理)B市电信局丙(营业税纳税人)欲购成套设备乙获此消息,遂以甲代理人的身份与丙协商,双方就标的数量、质量、金额、付款时间、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协议 假定 甲方设备售价117万元(含增值税),销售成本75万元,乙方代销手续费为甲方设备不含税销售额的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4%,不考虑其它涉税项目,则: 甲方: 应纳增值税=117/(1+17%)×17%=17(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7×(7%+3%)=1.7(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17-17-75-3-1.7)×33%=6.699(万元) 乙方: 应纳增值税=117/(1+4%)×4%=4.5(万元) 应纳营业税=3×5%=0.15(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5+0.15)×(7%+3%)=0.46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0.15-0.465)×33%=0.787(万元) 丙方:未发生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流转过程中各方综合税收成本=(17+1.7+6.699)+ (4.5 +0.15+0.465+0.787)=25.399+5.902=31.301(万元) 现在假定: 电信局丙与经营部乙签定委托代购协议,以代购模式完成上述交易,电信局设备购买款一分为二,其中3万元以代购手续费的名义付给乙,余款114万(含增殖税)元通过乙方以货款名义支付给甲,各方凭据结算其它条件不变,则: 甲方: 应纳增值税=114/(1+17%)×17%=16.564(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6.564×(7%+3%)=1.656(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14-16.564-75-1.656)×33%=6.857(万元) 乙方: 应纳营业税=3×5%=0.15(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15×(7%+3%)=0.01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0.15-0.015)×33%=0.936(万元) 丙方: 未发生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流转过程中各方综合税收成本=(16.564+1.656+6.857)+(0.15+0.015+0.936)=25.077+1.101=26.178(万元) 可见,以“代购”模式取代“代销”模式可节税31.301-26.178=5.123(万元)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假定 : 甲、乙之间系利益共同体(如乙系甲股权控制企业或管理企业),则可通过提高乙方代购手续费的比例,适度削减甲方销售毛利,获取流转税节税收益。
如果关联乙企业处在所得税低税率地区,则还可兼获所得税节税收益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