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产品统计几个问题的解释一、新产品的概念新产品是指采用本国或国外的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工艺特征、化学成分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或是从未生产过的产品新产品必须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推广性二、新产品的类型1、全新产品,即用途、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明显变化的产品2、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性能得到提高或改进的产品三、新产品的层次1、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新产品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地区级新产品3、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内的新产品其中国家级及地区新产品应是由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认证并颁发给新产品证书,且在新产品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四、新产品统计的年限新产品统计的年限为自新产品批量生产3日起,民用消费类一般为1至3年,生产资料类一般为2至4年(“天津市重点行业新产品统计年限规定”见附件)统计年限为连续计算的投产时间,即对头统计年限五、注意区分新产品与新规格、新花色、新包装的界限若产品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进行统计。
六、新产品产值新产品产值是指工业企业以货币表现的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新产品总量,即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总量其计算方法与现行价格工业总产值一致,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的新产品成品价值和企业自制新产品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的差额价值具体方法为新产品生产量乘以价格新产品价格为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报告期内该产品的销售平均单价如果至报告期止该新产品还没有进行销售,则按其成本费用计算,包括制造成本家上分摊到该产品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附件天津市重点行业新产品统计年限规定行业主要代表产品统计年限(年)普通机械制造业机床(包括辅机)、重型、工程机械、水电设备(包括辅机)、轻工食品包装机械、冰箱压缩机、摩托车等4电机、电器、电梯(电力电子)等4通用机械(含冰箱)、工具、电材、机械配件(各种附件、配件、基础件、密封件)等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工仪表、通讯导航、仪器(测量仪器、医疗电子、光学仪器)、计算机、复印机(办公自动化)等4广播电视、音响、无线电元器件等3轻工产品制造业缝纫机、轻工机械等4食品、牙化、日化、酿酒、造纸、印刷、感光、印铁、玻璃、搪瓷、保温瓶、电光源、香精香料、油墨、钟手表及零件、制笔、家电产品、五金工具类产品、自行车等3鞋帽、地毯及其它轻工产品2纺织业纺织机械4纺织器材、产业用纺织品3纺织品2医药制造业原料药4机电一体化医疗器械4中药、制剂3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各类冶金产品4汽车制造业汽车、专用车、拖拉机、发动机、主要总成(变速器、前桥、后桥、转向机等)4汽车一般小总成和零部件3服装制造业各类服装2建筑材料制造业建材机械4水泥、玻璃等4陶瓷、涂料、建筑小五金、其它新型建材及制品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有机化工、无机化工、染料及中间体、农药及中间体、化工机械(整机)、化工原料等4油漆、试剂、橡胶加工等3采盐业盐化工产品、盐务专用设备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