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讯问笔录范文篇一:询问笔录格式范文 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询问地点 石嘴山市公安局灵沙乡派出所侦查员工作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灵沙乡派出所 记录人工作单位石嘴山市公安局灵沙乡派出所 被询问人 何小英 性别男出生日期 1989年6月12日联系方式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灵沙乡先锋村2队问:我们是石嘴山市公安局灵沙乡派出所民警(出示警察证), 现在依法对你讯问有关案情,你要如实回答,你有权拒绝回答与 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所讲的都要负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问:6月3日晚上20时你是否和何少兵一起去找金婉? 答:是的,那天是他叫我和他一起去的 问:何少兵杀死金婉的过程你都看见了吗?答: 是的,我当时在场,都看见了 问:那你说说当时的情况 答:那天晚上到金婉家后,何少兵让金婉跟他回家后来金婉不愿 意,何少兵就和她吵了起来然后我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金婉流 血倒在地上,何少兵就跑了问:之后你都做了些什么? 答:事情发生后我都傻了,回过神来以后我急忙去找何少兵,到 他家的时候发现家里已经没有人了,然后我又回到了金婉家,那时候警察来了,就问我当时的情况,我如实回答了问:之后何少兵有没有找过你? 答:没有,他后来一直没联系过我。
问:你看一下以上记录和你讲的是否一致? 答:一致 签名:篇二:讯问笔录格式 一、概念及作用 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讯问笔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于获取证据、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定罪量刑、总结办案经验、检查办案质量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讯问笔录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只写文书名称若非第一次,标题后用括号注明次数 2.讯问起止时间 3.讯问地点 4.侦查员、记录员姓名及单位 5.犯罪嫌疑人姓名 (二)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讯问笔录记录的重点根据讯问次数的不同,记录内容也有所不同第一次讯问时,要在第一部分依项讯问和记录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或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现住址、工作单位、职务与职业、家庭情况、.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等情况要与原案件材料认真核对,严防错拘错捕另外,还要问清记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知道为什么被拘留或被逮捕 除第一次讯问外,以后的系列讯问可不再问基本情况。
可直接进行第二部分讯问内容 第二部分,要问清记明讯问的全部过程,记录人首先要记清讯问人的提问,根据提问的中心问题,全面准确地记载犯罪嫌疑人关于犯罪事实的供辩这一部分内容要根据讯问的原过程准确清楚地证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起因、后果、证据、涉及到的人和事等,尤其是其中能说明案件性质的关键情节、有关的证据、有明显矛盾的地方等重要情况,要注意准确清楚地记录下来如果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解,要注意记清其陈述的理由和依据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要准确地记录下来 (三)尾部 讯问结束时,笔录应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无误后,在笔录的末尾由犯罪嫌疑人签明对笔录的意见:“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在笔录逐页末尾右下角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如记录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充,并在改正补充的文字上按指印如果拒绝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记录员应在笔录中注明 三、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笔录的书写应当用钢笔、毛笔或其他能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 讯问笔录首部内容的填写要内容齐全,不得漏填。
笔录记录内容要清楚、全面、准确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不仅要记“七何”要素,还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再现原始犯罪过程;对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的情况要记,翻供辩解的也要记;态度老实的要记,态度顽固等不老实的也要记;有回答的要记,拒绝回答、沉默的场面也要记;纪录要如实反映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原意,不能随意夸大、缩小或改变原意特别是对于涉及定罪定性的重要情节、重要供词,应尽可能地记录原话对于涉及黑话、方言、特殊内容的词语也要用括号作说明解释;对于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的表情、语气、体态语等也要用括号作准确适当的描写 讯问笔录结尾核对手续一定要认真履行,以保证笔录的法律有效性 讯问笔录在整个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侦查结束时,讯问笔录存入侦查案卷(主卷) 讯问笔录 第1次 99年1月20日 自12时36分开始 至13时08分结束 讯问人:(此处填写讯问人姓名和单位) 孙志明王飞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九中队 被讯问人: 姓名:曹友性别:男年龄:35岁 出生年月日:1965.5.13民族:回文化程度:文盲 工作单位:××市汽水厂 家庭住址:××市南关街213号 兹将讯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家庭情况讲一下? 答:家里五口人。
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女儿,曹红,11岁,上学;女儿,曹青,10岁,上学;儿子,曹蓝,9岁,上学 问:讲一下个人简历? 答:从小没有上过学,不会写字,16岁参加工作,现在是南阳市汽水厂工人 问:以前受过公安机关处理过没有? 答:没有 问:今天为啥把你带到刑侦中队? 答:偷了一部 问:是不是这部?(出示提取的菲利浦) 答:就是 问:几个人去偷的,你偷过几次? 答:我自己偷的,就偷过这一次? 问:把偷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1月20日上午10点多,我在儿童医院专家诊断室屋内,一个女的在屋里站着,这个女人穿红鸭绒袄,我看见这个女的左口袋里有一部,我用右手将这部掏出来,拿在手上,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带到治安室,后来到了派出所 问:你所讲的是不是实话? 答:是实话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 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 曹友(指印) 1999.1.20 讯问笔录(第2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5时0分至20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桥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213号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机械厂;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市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拘留证)听请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拘留?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掏出来,我正准备拿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 答:我想把偷来的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 答:知道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 1999年1月27日15时0分至27日16时0分 地点:大石派出所 侦查员:王飞、孙志明记录员:孙志明 犯罪嫌疑人:曹友(男) 问:姓名? 答:曹友 问:性别? 答:男 问:民族? 答:汉族 问:出生年月? 答:1965年5月13日 问:文化程度? 答:文盲 问:职业? 答:××市汽水厂工人 问:家庭住址? 答:××市南关街 问:家庭情况? 答:妻子,李蓝,34岁,××通用机械厂工作;长女,曹红,11岁,学生;次女,曹青,10岁,学生;儿子,曹蓝,9岁,学生 问:个人简历? 答:自幼未上学,16岁参加工作,现在汽水厂工作 问:你以前是否受过处理? 答:没有 问:(宣读逮捕证)听清了吗? 答:听清了 问:你为什么被逮捕? 答:盗窃 问:你把你盗窃的经过讲一下? 答:1999年元月20日上午,我到儿童医院准备偷东西,上午10点多钟,我在儿童医院转了一圈,转到诊断室专家门诊最南边屋内,我看见有一个女的,穿一件红色鸭绒衣,她正在问医生什么事情,我挤过去,看到她左上衣口袋内有一部,我用右手插到她的口袋里,把掏出来,我正准备拿走时,被旁边一个男的抓住了。
问:你偷的是什么牌子的? 答:是菲利浦牌的 问:你为什么偷别人的? 答:我想把偷来的卖掉弄钱用 问:还干过什么违法事? 答:没有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是否与你讲的相符? 答:笔录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相符 曹友(指印) 1999年1月20日篇三:询问笔录模板 到案方式为口头传唤/投案/移送/扭送的违法嫌疑人填写以下内容: 到案时间 2021年 11月07日11时00分 违法嫌疑人签名: 离开时间 2021年 11月07日时分 违法嫌疑人签名: 询 问 笔 录 第 1 次共 页 询问时间 2021 年 11月 07 日 12时10分至2021年11月07日12时25分 询问人 工作单位 **派出所 记录人 工作单位 **派出所 被询问人 ***曾用名(别名)—— 绰号 —— 性别 男 文化程度 高中 民族汉 出生日期 1967 年02月07 日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身份证、4129241**********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