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登记事项(修改章程,董事、监事、经理变动,清算组成员及异地设立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变动)的备案——公司非登记事项备案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公司非登记事项备案二、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第二款 企业法人在国外开办企业或增设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修订)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自治区、地级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本机关原登记公司非登记事项的备案四、实施对象和范围 邕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申请非登记事项备案的公司五、申请材料(一)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3.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任职发生变动的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公司清算组备案提交(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2)清算组成员身份证4.公司营业执照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等有关事项申请备案的适用本规范。
其中,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解散、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适用本规范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规范2.公司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六、办结时限(一)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二) 承诺办结时限:一般情况当场办结七、数量 无数量限制八、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企业注册登记费九、咨询、投诉【咨询】 0771-4792401【投诉】 0771-4790722附件1公司非登记事项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一般情况当场办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单位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试 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工商服务窗口审批承办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R基本信息(必填项)名 称 广西XX商贸有限公司 (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 集团简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 所 广西 省(市/自治区) 南宁 市(地区/盟/自治州) 邕宁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乡(民族乡/镇/街道) 蒲津 村(路/社区) *** 号**栋**单元** 号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0771-587****邮政编码530000□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法定代表人姓 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其他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长期 □ 年 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 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填写)(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2、 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变更(仅限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R备案(仅限备案登记填写)事 项□董事 R监事 R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联络员 清 算 组(清算委员会)成 员负 责 人联系R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R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R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R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R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固定0771-587****移动138**********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李XX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R申请人承诺(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限设立、变更及清算组备案以外的备案):王XX(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限清算组备案): 公司盖章 20XX 年 XX 月XX 日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姓名___张XX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450103************____ 职务__执行董事兼经理___ 产生方式__选举______与原件一致李xxXXXX年XX月XX日姓名___王XX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450103************____ 职务__监事___ 产生方式__选举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别(地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产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备注事项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