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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工伤申报流程:1.快报 / 备案;工伤事故发生一个月内,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报告(附件 1),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水西门大街)工伤柜台进行备案。注:若一个月内未备案,且一个月内来不及准备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报,则申请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社保不予报销。2.工伤认定申请;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附件 2);2)受伤员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若是劳务派遣员工,需准备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4)若快报,携带工伤认定申请报告;5)准备受伤员工病理材料如下:病历,原件及复印件;1 / 5.疾病诊断书(病假条) ,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原件及复印件;若住院, 需出院小结,
2、 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原件及复印件;若手术, 需手术记录, 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原件及复印件;若拍片,需拍片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疾病特殊诊断、 检查方式所产生的病理材料 (如化验报告单、心电图、眼科检查等) ,一并准备,原件复印件;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 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柜台, 进行工伤认定申报, 若材料审核无误,则会出具黄联凭证, 60 日后,下达工伤认定书,单位凭黄联凭证领取。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即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准备材料如下:2 / 5.填写南京市工伤医疗费用核定申报表(附件 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
3、,原件及复印件;若住院,需出院小结, 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上书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若手术,需手术记录, 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原件及复印件;发票;上述材料准备齐全, 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费用申报柜台,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白联凭证,费用一般一个月左右,连个月以内下达。4.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并非必要程序,视员工受伤情况而定,程度较深的,可申请鉴定。若鉴定,一般在员工受伤8 个月以后,或员工伤情基本3 / 5.康复,已返岗工作。鉴定需准备材料如下:填写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附件 4);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鉴定
4、人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病理材料(工伤认定申请时所提供的所有病理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 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柜台(每月 1-20 日受理),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蓝色回执,及白色通知单,上书员工需进行鉴定的指定医院及时间,将通知单交于员工,让其按指示自行前去;员工前往医院鉴定完毕后, 30 日,下达劳动能力鉴定书, 单位凭蓝色回执领取。5.工伤“三金”申报;若员工劳动能力鉴定产生伤残等级,则会产生工伤“三金”,即:一次性伤残待遇(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社保支付)。4 / 5.劳动能力鉴定书下达后,可申报一次
5、性伤残待遇,填写南京市工伤待遇核定申报表(附件 5),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费用申报柜台, 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白色回执,费用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两个月以内下达;员工离职后,单位按“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照员工劳动能力鉴定书上鉴定伤残等级,支付相应金额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完成后,填写南京市工伤待遇核定申报表 ,携带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社保章,原件及复印件) 、员工手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收条(单位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费用申报柜台,材料审核无误后,出具白色回执,费用一个月左右、两个月以内下达。工伤“三金” 支付完成后, 工伤完结。 若员工伤情较轻,不鉴定,则于工伤医疗费用申报完成后,工伤完结。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