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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运营管理检查的自查报告办事处: 根据*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运营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信联办2017198号)文件要求,我行于2017年11月1日至5日组织开展了运营管理检查工作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本次自查由财务会计部组织辖内31个支行(分理处)及营业部按照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各网点支行长、包点稽核员为第一责任人对检查表格的真实性负责。从自查的情况来看,我行辖内网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人民银行及省联社有关规定办理各项业务,没有存在责任性事故和引发案件风险的事件。(一)前台操作管理 1.柜员
2、合规操作情况。经自查,没有发现柜员违规代理开户、代理经办业务或为客户保管财物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柜员违规为本人办理业务的现象;业务印章的使用符合规定;柜员离岗时,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及印章入柜落锁保管,并及时退出综合业务系统;差错、挂失及其他业务处理基本上按规定处理。 2.对账管理情况。网点账务基本上达到“六相符”;执行了换人对账制度;对未达账项及有疑问的账务,按规定查明原因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纠正、处理;重点加强对公存款账户、社内往来资金、系统内往来资金、同业往来资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对账管理;定期收回对账回执; 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对账、交存款及时、对账数据真实准确、不符款项及时查清。
3、 3.支付业务处理情况。经自查,我行各网点严格按照省联社大小额、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制度处理支付业务,按时进行信息类业务查复、来账挂账业务处理;没有因挂账资金未及时处理或业务处理不规范受到客户投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汇划审批手续。 (二)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1.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及检查监督情况。我行明确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制定了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反假货币、冠字号码查询、反假货币工作奖励、重要空白凭证等制度办法。稽核部门按规定对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真实完整;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及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的业务差错、责任事故等,严肃处理
4、。 2.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账款、账实核对情况。为有效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确保新旧系统现金及凭证顺利过渡,2017年11月3日,我行按照新一代业务系统上线现金及旧重要空白凭证核查处理方案要求,由行领导亲自带队,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所辖各网点的现金(包括金库现金、尾箱现金、自助设备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包括库存重空、尾箱重空、自助设备重空、新旧系统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了账实核对。经检查,金库、现金尾箱、自助设备的现金与现金科目总账、分户账余额相一致;无凭证或白条等抵库现象;重要空白凭证的账、表、簿与实物一致。 3.尾箱及重要空白凭证交接、使用、保管等情况。经自查,我行严格
5、按规定对现金(尾箱)、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入库(柜)保管,现金调拨和交接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双人押运、当面点清、一笔一清、据实登记”原则;办理现金调拨业务实行岗位分离;按规定进行计划上报和审批;没有存在营业机构之间私自调剂现金的现象。对作废凭证的处理符合规定;凭证购入和领用按规定运送和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暂不能入系统的凭证进行了手工登记管理。4.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情况。我行对网点的现金库存额进行了核定,并同步纳入预警系统管理;硬币自循环工作任务正在进行当中,对外支付现金基本上实现全额清分,质量符合要求,完整券与残损券是严格分开摆放;设置兑换窗口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办理残
6、缺污损人民币兑换;设立了反宣币兑换绿色通道,执行反宣币兑换登记上报制度;为客户办理券别调剂和小面额人民币兑换等工作。5.反假货币工作情况。经自查,我行上缴现金钱捆达到“五好”标准,并采取措施降低假币浓度;按规定保留冠字号码,并如实按时上报冠字号码查询情况;假币收缴设置收缴窗口;设置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将反假货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并进行反假货币理论与技能培训,现金收付人员基本上取得反假货币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货币真伪鉴定、收缴假币,假币章戳使用和收缴凭证使用规范,按规定履行报告和报警义务。6.网点公示、宣传培训和信息资料报送情况。经自查,各营业网点公示人民银行投诉电话和本行举报电
7、话、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标准、小面额主办网点标识牌、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志牌;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反假货币及人民币管理宣传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摆放了宣传资料;按季报送各类现金数据和报表,高质量的报送现金运行分析报告和监测预警报告等资料。 7.现钞处理设备管理情况。我行现钞处理设备符合现金清点检测和冠字号码系统要求。 (三)账户管理1.账户基础管理情况。我行按省联社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了学习、培训、落实和监督检查。将账户管理工作纳入员工目标责任考核;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提出了整改通知;对明显违规的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任追究到位。 2.账户开户制度
8、执行情况 (1)账户开户控制及分类管理情况。经自查,我行各网点新开账户要求客户必须具有开户资格,符合账户分类管理要求,没有存在同一自然人在同一法人行社开立2个以上类账户的情况。(2)账户开户审核情况。各营业网点按柜台数量配备好落实账户实名制所需的相关设备,并按规定开展账户身份信息核查核实工作,除系统核查外,采取其他措施,如上门核实、面签、到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发证单位核实,或其他辅助措施等,保留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要求审核客户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开户意愿等;对异地客户履行了“了解你的客户”义务,要求其出具辅助证明文件;与
9、单位客户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单位账户预留银行印鉴卡的管理按规定严格执行;代理开户符合要求,没有存在违规代理开户的情形;同业账户开户单位具备开户资格,没有存在违规开立同业账户情况。 (3)账户报备情况。我行按规定将单位核准类存款账户报送当地人民银行核准,变更、撤销核准类存款账户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将单位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报送账户管理系统备案。3.账户使用管理情况。我行没有违反规定为存款人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没有未经人民银行批准,提取现金的现象,临时存款账户没有逾期使用,没有违规有将单位资金
10、转入个人结算账户存储的现象,并按制度要求进行了对账。 4.账户清理情况。我行对省联社下发的清理核实存量不合规身份信息账户工作作出了安排,有专人负责,按省联社相关的文件要求正在开展了相关核实工作。 (四)反洗钱工作1.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3号,简称“3号令”)落实情况。对于人民银行新下发的规章制度和要求我行都遵照执行,对反洗钱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信息及时报送;内控制度体系全面覆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涉及的反洗钱各方面义务,各项反洗钱内控措施符合法规要求,并及时向当地人行报备。2.反洗钱人员培训及宣传。我行将反洗钱培训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反洗钱
11、人员基本上符合岗位任职标准,上岗前通过反洗钱培训和考核,绝大部分人员都取得反洗钱从业资格证书。按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并及时报送计划、总结等资料。3.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识别。我行初次身份识别对客户进行身份核查,与账户核对;按规定采取客户身份持续性识别措施,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对洗钱风险业务、产品和创新型交易工具的主要风险环节采取详细和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4.行内监督检查与整改。年内稽核部门计划对辖区各营业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或者自查,且覆盖面达100%;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完整报告相关领导;及时、有效地对反洗钱内、外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或隐患跟踪整改到位。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12、分析:通于自查我行发现,个别网点对人民银行、省联社下发的制度与文件学习不深入,缺乏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 前台操作管理 个别网点办理挂失手续不完善,如* (二)现金管理 1、个别网点没有严格执行按月上缴假币的规定,如*支行2017年3月以来收缴的假币4480元没有按月上缴至营业部 2、个别网点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时没有按规定加盖“全额”或“半额”印章。 (三)账户管理个人结算账户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欠完整,没有达到100%,个别网点的单位结算账户没有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四)反洗钱 自查中发现,还有部分新招员工没有获得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证书。 三、整改措施及处理情况 对于在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行领导高度重视,制订了相关整改措施: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要求各营业网点在“每周一学”当中,组织全体柜员认真学习人民银行和省联社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全行形成一种按章操作的良好氛围。二、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各网点相关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