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依据第一种权力,国王或执政官制定临时的或永久的法律,并修正或废止已制定的法律依据第二种权力,他们媾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持公共安全,防御侵略依据第三种权力,他们惩罚或裁决私人讼事我们将称后者为司法权力,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安状态……要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建立一种政府,在它的统治下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诀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论法的精神》上册 【解读】孟德斯鸠(1689—1755)是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杰出代表,代表作是《论法的精神》。
在这部著作中他阐述了分权理论孟德斯鸠断言,一个人本能地有一种滥用委托他的权力的自然趋势,因而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注定会堕落而成专制主义为了防止或避免出现暴君政体,保障人民的自由,他认为只有划分国家的权力 这条资料显示,所谓划分国家的权力,在孟德斯鸠看来就是实行三权分立,把一个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自然部门他指出:不但三个权力不应该结合在一起,就是两个权力也不应该集中在一个机构中如果立法权与行政权掌握在一个机关手中的话,那么颁布法律的机关同时也执行法律,这样一来就不会严格遵守法律中的规定,就会破坏法律,国家就将落到暴政下面,而专制制度的弊害就在这里如果在一个机构中同时集中司法权和行政权,那么也将同样流于专制那时法官将成为压迫者,因为他既是法律监督者,又是法律执行者同样,如果司法权与立法权集中于一个机构,法官在判案件时,就不会严格遵守法律,因为法律就是自己制定的,他可以改变法律的内容防止暴政的唯一的有效办法是使每一个政府部门对其他两个部门进行钳制 孟德斯鸠在这部书中阐述的政治思想,在资产阶级政治学说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分权原理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潘恩《常识》 在宇宙万物的体系中,人类本来是平等的…… 可是,还有一种不能用真正自然的或宗教的理由来解释的更大的差别,那就是把人们分成“国王”和“臣民”的差别…… 除君主政体的弊害以外,另外还有世袭的弊害;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
因为,既然一切人生来是平等的,那么谁也不能由于出身而有权创立一个永远比其他家庭占优越地位的家庭,并且,虽然他本人也许值得同时代人的相当程度的尊敬,他的后辈却可能绝对不配承袭这种荣誉…… 在英国,一个国王所能做的事情,往往不外乎是挑起战争和卖官鬻爵;直率地说,这使国家陷于贫穷和制造纷争…… ……对大不列颠的任何屈从或依附,都会立刻把这个大陆卷入欧洲的各种战争和争执,使我们同一些国家发生冲突……既然欧洲是我们的贸易市场,我们就应当同欧洲的任何部分保持不偏不倚的关系北美的真正利益在于避开欧洲的各种纷争,如果它由于对英国处于从属地位,变成英国政治天秤上的一个小小的砝码,它就永远不能置身于纷争之外 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马清槐等译《潘恩选集》 【解读】《常识》是美国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托马斯·潘恩在独立革命初期所发表的小册子他在这本小册子里大胆地呼吁独立,并且痛切地论证:对于北美来说,在英国统治下有百害而无一利,独立有百利而无一害 1775年北美殖民地人民举行反抗英王殖民统治的武装起义,但当时北美人民之所以拿起武器却不是为独立而战,而是与英军作战潘恩认为这将会对北美的反英武装斗争带来不利的后果,使得英国有可能把北美革命运动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他感到有必要破除人们对国王的幻想,明确告诉他们:北美独立就是战争的目标,使人民的思想感情从依附于英国转到独立,并且从君主制转变到共和的政府形式,以鼓励北美人民更勇敢地走上战场于是,1776年1月潘恩发表了《常识》 潘恩在《常识》中,①依据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说批判英国的立宪君主制和君主的世袭制度,猛烈抨击英国政府的劣行和政体他特别揭露乔治三世的专制暴虐,指出国王的所作所为,使英国成为一个暴虐专制的国家②指出独立的诸多好处,独立不但会给北美人民带来自由,而且还能使他们享受经济繁荣相反地,如果继续与英国保持联系,则只能延长北美人民的痛苦③论证了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建立代议制的共和政府的合理性 潘恩的《常识》对推动北美人民走上公开独立道路的历史意义不可估量,它从思想上武装了北美人民,为北美13个殖民地正式宣告独立作了舆论准备 3.《独立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 【解读】《独立宣言》是美国革命期间一份重要的文件,它郑重宣布美国脱离英国而独立 潘恩的《常识》切断了北美殖民地人民心中残存的、对英王和英国的最后一根感情纽带,提高了人民的觉悟,推动他们倾向独立,使独立逐渐成为北美人民普遍的呼声。
1776年6月大陆会议指定一个五人委员会起草独立宣言,以明确“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是自由而独立的”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斐逊担任,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不但体现了杰斐逊个人的民主思想,而且也反映了北美广大人民的内心愿望宣言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陈述了资产阶级的自然权利和人民主权的思想;第二部分列举了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压迫北美人民的种种事实,并且说明这种压迫就是侵犯了北美人民的基本权利;第三部分郑重宣告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决议 这段文字,阐明了美国作为新生国家立国理论基础的一系列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原则①关于平等的理论作者认为每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有权利直接或间接参加国家管理②自然权利学说即人一生下来就应该是自由平等的,这些权利不是创世主或权威的恩赐,而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因此是不可剥夺或割让的这种学说提高了人民的地位,承认了个人的尊严,从理论上摧毁了专制主义存在的基础在此,杰斐逊发展了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用“追求幸福”去代替“财产权利”,维护了人的自然权利这是现代政治理论上的一场革命,因为它打破了否定现世生活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或天堂的中世纪宗教观念。
宣言指出,追求幸福是人人都应享受、不可转让的权利,而促进人民的幸福是政府的重要目的③主权在民学说杰斐逊指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是服从人民意志的,是为了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的权利而存在的④人民革命权利的理论杰斐逊以自然权利论和人民主权论为基础,指出:政府的宗旨是使人民的自然权利得到保障;为此而建立的各级政府的正当权利来源于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变得有害于这些目的时,人民有权举行革命或起义对政府加以改变或废除,并按照最有可能为他们带来安全和幸福的方式组织新政府,从而使宣言明确体现了人民主权的要求,确认了人民革命的正当权利,戳穿了君权神授的谬论 《独立宣言》是美国革命者公开表示自己政治观点的第一个文件,影响深远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它所阐明的原则思想远远超过北美13个殖民地的疆界,传播到拉美、欧洲,受到各国人士的欢迎,并继续传播《独立宣言》至今仍是美国最著名、最有影响的文献1787年宪法的颁布 4.美国1787年宪法 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 第七款……经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在正式成为法律之前,须呈送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批准,便须签署,如不批准,即应连同他的异议把它退还给原来提出该案的议院,该议院应……进行复议。
倘若……该议院议员的三分之二仍然同意通过该法案,该院即应将该法案连同异议书送交另一院,由其同样予以复议,如若此另一院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该法案即成为法律…… 第八款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他赋税…… 为了行使上述各项权力,以及行使本宪法赋予合众国政府或其各部门或其官员的种种权力,制定一切必要的和适当的法律 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任期四年…… 第二款……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他有权提名,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合众国官员…… 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果尽忠职守,应继续任职……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年 【解读】美国宪法是世界各国所实施的宪法中年代最久远的成文宪法,它制定于1787年美国宪法简单明了(共七条),适应性很强,是世界许多国家宪法的典范 1783年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但战争结束后,13个独立的前殖民地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中央政府软弱无力,美国内部通货膨胀严重,政局动荡不安,外部处于欧洲大国虎视眈眈的威胁之下。
这些情况使美国有识之士感到忧虑他们认识到,为了使这个用八年流血换来的新生国家免于夭折,必须强化中央权力在他们的呼吁下,一个制定新宪法的运动勃然兴起1787年5月25日,制宪会议在费城召开,9月17日,会议通过了一部新宪法──《联邦宪法》这个宪法包括一个序言和七条条文第一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两院,并详细列举了有关国会的问题;第二条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并说明有关总统的问题;第三条规定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并对与法院有关的问题加以说明;第四条规定与州有关的问题;第五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问题;第六条规定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关系的问题;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