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加三村级发展模式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明确党组织的工作重心、主要职责和目标任务;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规范;围绕合作社加快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引领农户加快规模化组织化集约化经营;加强对推进“村支部+合作社+生产基地+示范户”这一发展模式的领导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重心、党组织在推进合作社建设中的重要职责、加快党组织设置调整、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引导、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调整结构,产业主导、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生产组织化、转移农业人口,加快土地集中、加强农技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发挥优势,形式多样、典型引路,示范引导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1+3"村级发展模式即“村支部+合作社+生产基地+示范户"的发展模式实践证明,这一发展模式是当前我县加快农村党组织设置调整,发挥党组织、党员引领科学发展作用,实现农民大幅度增收的重要途径为推进这一发展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明确党组织的工作重心、主要职责和目标任务 (一)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重心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问题体现到农村工作中就是如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是否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全力推进“村支部+合作社+生产基地+示范户”这一“1+3”发展模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心,其中合作社建设又是这一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培养新型农民,实现农民快速增收等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推进这一工作模式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的总抓手 (二)党组织在推进合作社建设中的重要职责.乡镇、行政村及各部门党组织是推进“村支部+合作社+生产基地+示范户”这一发展模式的主体,因此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这一重要职责,围绕各自实际,迅速统一思想,明晰职责,制定规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采取组、推、扶、带、促等措施,引导土地流转,优化能人效应,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合作社建设,引领农户实现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升农民致富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民收入的大幅提升 (三)加快党组织设置调整.推行以“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为主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快村级党组织设置调整围绕合作社建设,就村级党组织设置和服务格局同步进行调整,打破原党组织以区域为主的设置形式,转而围绕“产业链”设置党组织。
在“致富链”上,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在“经济联合体”上,建立专业党小组,重点实施“双培双吸";在“合作社”上,建立产业党支部,推行村两委班子党员干部与产业党支部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实施村支部向党总支升格,建立村级党组织设置新体系.构建“党总支—-合作社党支部—-产业链党小组--产业党员”为构架的村级党组织设置新体系,健全引领新农村建设的基层组织保障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党组织发挥作用建立新载体,为建设新农村增加助推力 (四)明确发展规划和目标各乡镇要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以政府(行政村)引导、支持、服务为手段,多元化参与、多渠道发展合作社.力争到2013年底,全县规范化合作社达到150家以上(每个村达到2个左右),其中,市县示范性合作社50家以上(每个乡镇达到7个左右),入社社员占农户总数的30%以上,辐射带动农户占总数的60%以上;合作社实现的农村经济收入占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的30%以上.同时实现每个合作社都有自己的发展基地,各村的优势产业都有运行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合作社,政府通过合作社落实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和资金的比例逐年提高所有合作社都建立起专业党支部,合作社下的致富链都建立党小组,设置党总支的村达到40%,围绕合作社实施党组织设置调整的村达到100%。
2010年,新注册合作社要达到50个以上,每个乡镇不少于7个;发挥作用较好的合作社要达到30个以上,每个乡镇不少于4个;实现规范化建设的要达到总数的70%以上合作社成员中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要全部建立产业党支部,在产业链上要全部建立产业党小组,在产业链上要全面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设岗定责"活动 二、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成为农业、农民联结社会化大生产的有效载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市场主体,是党和政府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和规范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按照“坚持条件、遵循原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的要求,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原则,加强引领发展,加大规范指导 (一)强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 1、把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规律和条件 (1)遵循合作社发展的基本规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经营制度的创新,也是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必然结果,是农业产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农民自发组织起来,为整合优势资源、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生产资料采购成本、增强防灾抗灾抵御风险能力、统一技术标准、创造产品品牌、拓宽市场空间、提高谈判地位及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而开展联合协作的一种趋势,其发展有一个因势利导、能人带动、群众自愿、循序渐进、水到渠成的过程。
因此,引导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创造精神,在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优势的产业或市场中,发挥党组织引导职能和能人带动作用,精心培育,做到边引导、边发展、边规范,强调因地制宜,不硬套模式,不搞行政包办和强迫命令,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掌握组建合作社的几种主要方式在合作形式上注重多类型,大力推进股份合作制、合伙制或其他形式的合作机制在合作内容上采取多领域,围绕劳动、资本、技术、销售、农资、信息、购销、加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一个或多个环节开展合作.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创办经济实体,参与流通服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3)注重发展对象的选择在引导和扶持农民积极参与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以下因素:一是带头人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二是产业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三是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四是属实体组织,具有自我造血功能,而不是必须依赖贷款来发展;五是发展上具有明确目标,而不是专为争取财政或项目资金来设立;六是成员能够遵循合作社管理制度,坚持“三民”原则;七是组织必须脱离对村集体的交叉依附,完全独立;八是主要成员应具有不满足现状渴求自身或带领群众更快发展的愿望;九是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能人”;十是发展项目具有潜力,发展思路符合实际,经营内容不存在违法违纪。
2、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着力点 (1)多形式组建一是多元化牵头,兴办一批.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紧紧围绕全县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创办能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型、农技部门领办型等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村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购销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村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服务机构等组织和个人牵头兴办,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兴办,引导农技部门、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联合兴办,鼓励各级干部带头领办和参与兴办二是引导协会转型,改造一批要积极引导现有的专业协会向专业合作社过渡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改造改建,对已具备合作社条件的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转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引导群众从松散的产品购销向紧密的产权关系转变,通过商标注册,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使之在市场竞争、产业带动、促进农民增收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三是围绕重点目标,推进一批.将涉农产业全面纳入合作社发展范畴,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面。
围绕农牧业主导产业、特色种养业和专业村、专业小区等种养板块布局,重点抓全县六大产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开展劳动、资本、技术和销售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实行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专业化服务、信息化管理,形成多元主体参与下的资源加快优化整合、产业不断集聚壮大、抗御风险能力和竞争力逐步增强的农村经济发展格局 (2)多角度推动一是乡镇、村党组织推动.各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要把抓合作社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结合点,作为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作用的重要平台,牢牢抓住,全力推进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总体规划和2010年发展计划,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村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推进任务,每名镇村干部都要落实推进目标,责任到人.对这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班子和村级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二是联系单位帮扶推动联系各村的县直帮扶单位在继续做好联系互助、干部帮扶等工作的基础上,每个单位要在所帮扶的村重点帮助组建一家组建规范、示范性强、带动性好、发展较有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这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科级班子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三是各级干部带动乡镇包村的每名干部都必须落实组建和规范合作社建设的任务目标;行政村的书记、主任、副书记每人必须领办或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包村单位派驻的驻村联络员每人必须指导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将这一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干部考核、评优等的重要指标。
积极鼓励支持各级干部参与、领办、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四是党员能人带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通过在产业链上设置“先锋岗”等形式,实现党员对产业发展的凝聚和带动,在此基础上,充分整合和发挥农村各类“能人"资源,组织扶持“能人”带头组建合作社,带动合作社发展.五是企业带动.动员支持涉农企业积极领办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合作社发展的某个环节上发挥“龙头"作用,对合作社发展实现带动、稳定和促进作用六是“两头”促动实施“抓大户,带弱户,促中间”的方式,以带促建即整合大户形成规模,实现积极引导;带动弱户进行实例示范,实现有效宣传;以此促动处于中间部分的农户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进而有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发展模式的快速拓展 (3)多方位扶持.一是加大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主动支持参与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项目指南的要求,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农村信息网络、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项目主管部门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探索通过合作社落实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调整农资供应点布局,支持合作社设立农资销售点,对社员实行统一农资供应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