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服务 单位开户人事代理社保开户登记作业规范 一、办理范围 凡与北京拓普信达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均可委托我公司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 二、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4.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6. 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 《代理单位增减变动表》 三、具体操作步骤 1. 根据代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填写《单位登记表》(表一),一式两份,填好后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注:与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已在银行签订有效托收协议 2. 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登记表》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手续,登记后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 根据代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医疗保险的数据采集系统中录入单位信息,录入完毕后将单位信息报盘,打印出《社会保险登记表》(表-内页1)、《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表二)共3页,单位加盖公章 4. 将报盘文件及盖好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补充登记表》,一并交给医疗保险业务窗口,办理后,开户完毕,即可做人员增减变动。
四、附作业表单 1.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基数核定人事代理基数采集作业规范 一、作业内容 根据社保的要求,每年3、4月办理代理单位职工缴费基数采集公积金要求,每年6月核定缴费基数 二、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新年度的缴费基数 三、上报所需材料 1.基数采集报盘文件 2.基数核定表(系统打印) 四、具体操作步骤 1.每年3月到社保中心分别下载社保、医保数据库信息6月到公积金管理处下载公积金数据库信息 2.将明细单发给各委托代理单位 3.由委托代理单位核定职工缴费基数后,将信息交回拓普信达 4.将数据录入到相应的基数采集系统中,报盘、打印采集表一式两份 5.将报表、报盘交到社保中心或公积金管理处,办理核定业务 注: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上年度职工的月均工资,刚到单位的新员工以其第一个月的工资为缴费基数 五、附作业表单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汇总表》 2.《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 3.《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社保增减人事代理部人员增减作业规范 一、作业内容 根据委托代理单位的需求,办理员工新增及减少。
二、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 1. 增加新参统人员 ①参保人员一寸彩色近照两张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④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一式一份) ⑤代理单位增减变动表 2. 增加已参保人员 ①医疗手册 ②代理单位增减变动表 3. 减少人员 ①只需提供代理单位增减变动表 三、上报所需材料 1. 增加新参统人员 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一式两份) ②《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两份) ③《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一式一份) 2. 增加已参保人员 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一式两份) ②《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两份) 四、具体操作步骤 1. 增加新参统人员 ①拓普信达根据所提供信息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两份)、录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信息报盘,并生成《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一式一份),粘贴员工照片一张 ②表二、表八、表十一经过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后,由委托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③携带表三、表八、报盘文件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部,进行业务操作,生成员工医疗信息页,将员工医疗信息页粘贴于医疗手册首页,粘贴员工照片后,压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专用钢印;携带表十一、表二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险部,进行业务操作 ④业务办理完毕,加盖经办机构人员人名章,拓普信达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备案一份 ⑤将员工医疗手册返还委托代理单位 ⑥新参统人员参保三个月后,携带用人单位社保登记证、公司介绍信、领取者个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地点领取员工医疗存折并将存折返还委托代理单位 2. 增加已参保人员 ①拓普信达根据所提供信息,录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信息报盘,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一式两份),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一式两份)、须进行基数核定者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一式两份) ②表七、表八、表十一经过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后,由委托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③携带表七、表八、医疗手册、报盘文件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部,进行业务操作,生成员工医疗信息页,将员工医疗信息页粘贴于医疗手册首页,粘贴员工照片后,压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专用钢印;携带表十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险部,进行业务操作。
④业务办理完毕,加盖经办机构人员人名章,拓普信达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备案一份 ⑤将员工医疗手册返还委托代理单位 3. 减少人员 ①拓普信达根据所提供信息,录入基本医疗保险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信息报盘,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两份),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一式两份),如果委托代理单位参保人员于2004年9月份前参加社会保险,委托代理单位须向拓普信达提供委托代理单位失业花名册 ②表九、表十二经过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后,由委托代理单位加盖公章 ③携带表九、报盘文件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部,进行业务操作;携带表十二、委托代理单位失业花名册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险部,进行业务操作 ④业务办理完毕,加盖经办机构人员人名章,拓普信达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备案一份 五、作业表单索引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 2.《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 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三) 社保补交人事代理社保费用补缴作业规范一、作业内容根据委托代理单位的需求,办理员工费用补缴二、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1.医疗补缴①参保人员需要补缴的月份及工资基数②盖有公司公章的医疗补缴说明③支取相应数额的支票2.四险补缴①补缴的月份及工资基数②盖有公司公章的四险补缴说明③支取相应数额的现金或支票三、上报所需材料1.医疗补缴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②盖有公司公章的医疗补缴说明2.四险补缴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②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六份)③盖有公司公章的四险补缴说明四、具体操作步骤1.医疗补缴①拓普信达根据所提供信息填写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
②表十经过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后,由委托代理单位加盖公章③携带表十、补缴说明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部,进行业务操作(医疗补缴只能银行进行费用托收,如不能进行正常托收,第二个月交相应费用支票,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医疗财务部开具相应发票)④业务办理完毕,加盖经办机构人员人名章,拓普信达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备案一份⑤如支取支票,将开具的发票返还给委托代理单位2.四险补缴①我公司根据所提供信息填写一式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四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②表四、表五经过委托代理单位确认后,由委托代理单位加盖公章③携带表四、表五、补缴说明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险部,进行业务操作(四险补缴可以进行银行托收、或交现金、支票,但现金与支票必须当日交纳,交纳后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四险财务部开具相应发票,如需现金交纳需在18日前办理,支票交纳需在15日前办理,银行托收在8日前办理)④业务办理完毕,加盖经办机构人员人名章,拓普信达留存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备案一份⑤如支取支票或现金,将开具的发票返还给委托代理单位五、作业表单索引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医疗报销人事代理医疗药费报销作业规范 一、作业内容 根据委托代理单位的需求,办理员工医疗药费报销。
二、医药费报销条件 1.门诊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医药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以上部分报销50%退休职工报销70%) 2.住院 凡特殊情况,没有在自己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急诊住院的 3.七日留观 三、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2.医药费单据 3.符合报销条件住院的,提供原始收据、住院明细单、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上报所需材料 1.《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明细表》 3.医药费单据(原始收据、住院明细单、诊断证明) 4.医药费报盘文件 五、具体操作步骤 1.委托代理单位将所有药费单据交到交到拓普信达 2. 拓普信达将医药费单据整理审核后,输入北京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子系统中,经报盘打印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和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3.将审批表和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整理好相关的医药费单据附在标后,将以上文件及报盘文件交到医疗保险中心 4.在职人员报销的费用由医保中心转入公司账户退休人员报销的费用由医保中心直接转入医保个人存折内。
5.有补充医疗保险的委托代理单位,在拓普信达申报后的1至2个月报销款到帐后,会拿到报销后的分割单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门诊医药费会以分割单为依据进行报销 六、附作业表单 1.《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2.《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生育报销人事代理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作业规范 一、作业内容 根据委托代理单位的需求,办理员工生育保险费用报销 二、报销条件 在委托代理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发生生育费用之日起3个月内 三、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资料 1.正常生育的产前检查费用(门诊),提供相应的单据(原始收据、处方、医疗费明细、医学诊断证明书)职工《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和职工《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2.计划生育(门诊)的提供原始收据、处方、医疗费明细、医学诊断证明书 四、上报所需材料 1.委托代理单位所需提供的相应资料 2.职工《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3.职工《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首页复印件 4.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一式两份 五、具体操作步骤 1.委托代理单位将职工所有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