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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排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区财政局2020年度检查计划,制定如下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检查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二)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三)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意见;(四)全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切实改进扶贫工作作风专项方案的通知;(六)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力保
2、障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七)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八)各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二、检查范围检查范围包括全区负责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区直有关部门、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区扶贫办和财政局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要对所查乡镇抽查不少于3个行政村,进行重点检查。三、检查内容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扶贫领域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作风不实问题、设立“小金库”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有关问题和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
3、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检查的时间范围重点是2018年结转和2019年使用的财政扶贫领域资金,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一)失职失责问题重点检查内容1、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致使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2、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扶贫资金项目出现严重问题;3、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失职失责等问题。(二)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检查内容1、贪污侵占,贪污或克扣,挤占扶贫款物;2、行贿受贿,扶
4、贫款物分配中通过行贿受贿谋取利益;3、虚报冒领,通过伪造材料、虚报情况等方式骗取套取扶贫款物;4、截留挪用,将扶贫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5、挥霍浪费,扶贫款物分配使用中不负责任、脱离实际、造成浪费;6、吃拿卡要,违规向贫困群众索要财物、收取费用或提供有偿服务;7、优亲厚友,贫困户认定、低保五保申请和扶贫款物发放中不公开公正公平;8、违规操作,扶贫资金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9、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三)作风不实问题重点检查内容1、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扶贫领域政策措施盲目决策、脱离实际、生搬硬套不接地气、难以落实;2、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以形式主义、
5、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作风疲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进展迟缓;3、脱贫质量不高,扶持对象和措施到户不精准,脱贫结果不真实,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4、其他作风问题。(四)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检查内容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经营收入等各项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5、以虚假事项或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6、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重点检查内容1、财政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
6、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依法侵占、挤占挪用、资金闲置、以拨代支、虚列支出、优亲厚友、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规范、未聚焦精准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扶贫资金项目是否遵循“两个一律”公告公示制度,即国家、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示公告。(六)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有关问题和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根据我区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资金使用管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对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有效跟踪监控绩效目标”、“扶贫资金公开公示”等扶贫领域情况开展排查。对
7、2019年扶贫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问题整改是否及时彻底,是否按要求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法违纪案件移交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四、专项检查步骤和时间(一)查前培训和基础性资料准备阶段(*月*日*月*日)召开动员部署会,宣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在组织全体参加检查人员学习财政扶贫领域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由扶贫办、财政局相关人员解读扶贫政策和文件,统一检查标准,对全体检查人员进行查前动员及业务培训。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全区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情况,被检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准备2019年财政扶贫资
8、金接收明细、项目安排明细、项目进展明细等基础性资料,以及2017年以来巡视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二)开展专项检查(*月*日-*月*日)各专项检查组要召开进驻检查会议,听取资金主管部门、项目主管单位对扶贫资金使用、政策落实情况、资金拨付、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在政府新闻媒体发布检查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搜集问题线索。各专项检查组釆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现场核查部门项目资料、资金管理、报账资料等情况,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查阅原始会议记录、审核报账原始票据、个别访谈经办人员、深入贫困户核实、到项目现场核查等方法,顺着资金流向查,顺着扶贫项目查,顺着举报线索查,顺着典
9、型案例查,顺着巡视、审计及国家扶贫考核发现的问题查,务求把问题搞清楚、查彻底。各专项检查组在检查期间,要注重基础资料、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找准摸实问题的来龙去脉,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了及时掌握各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各检查组进点后要及时汇总检查出的问题,遇有重大案情要随时报告。(三)总结阶段(*月*日*月*日)各检查组应于*月*日前将检查材料(含电子文档)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后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材料包括: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检查工作,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送
10、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五、组织机构为做好此次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成立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国资办主任、国资办副主任和区扶贫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扶贫办和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监督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六、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这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正常检查工作,做好各项检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及时向检查组提供有关文件、账簿、凭证和项目等基础性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
11、完整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专项检查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违法违纪问题、作风不实问题、设立“小金库”问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处理。违规资金该追回的要追回,该处分处罚的要处分处罚,该移交的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强化整改,健全机制。此次专项检查要将边查边改贯穿工作始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排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未完成的问题,各检查组要进行后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遵守纪律,依法监督。本次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长负责按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检查程序执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法的原则,认真搜集检查证据和填写检查工作底稿,确保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善。同时,管理好检查工作队伍,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和保密纪律。此次专项检查处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自觉遵守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釆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专项检查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