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货商选择、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供货商选择、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窗体底端对供货商选择、评价和退出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园所食堂饮食服务,园所食堂的供货商除了必须我园的管理制度外,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食堂备案。2、 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食堂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