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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县乡道李界路太王路养护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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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县乡道(李界路、太王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FZGY-GCJS20170124 )招 标 人: 界首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9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2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4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意见 64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第一章 招标公告界首市县乡道(李界路、太王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FZGY-GCJS20170124发布时间:2017年6月14日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1 项目名称:界首市县乡道(李界路、太王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1.2 项目编号:FZGY-GCJS20170124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交通运输局1.4 招标人:界首市地方公路管理站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界首市李界路、太王路(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2.2 建设规模: 李界路,三级公路,沥青路面,路线全长2.2km,K5+700~K7+500段路面宽5.5m,路基宽6.5m;K7+500~K7+900段路面宽4.5m,路基宽5.5m,需对路面裂缝、麻面、松散为主的病害进行养护。

太王路,三级公路,沥青路面,路线全长7.8km,K20+000~K20+400段路面宽6m,K20+400~K27+800段路面宽5m,路基宽6m,需对路面裂缝、啃边、脱皮、坑槽为主的病害进行养护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保修工作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2.6 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或已中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2014〕186号文件规定,自其他在建项目变更的项目经理至原合同工期满之日止,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建本工程3.3 信誉要求: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被阜阳市区域(含三区四县一市)内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的,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可自行承诺,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4.2潜在投标人可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专栏下载招标文件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 4日上午9时0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界首市胜利路与原308省道交叉口(国祯广场对面,原界首市特殊教育学校三楼)】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银行汇票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缴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领取缴费单据,并同时换取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未提供缴费单据和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本中心财务室为方便投标人,免费提供POS机刷卡交易服务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界首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 电子邮箱: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 称:界首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赵工 电 话:电子邮箱:1.1.3项目名称界首市县乡道(李界路、太王路)养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1.1.4建设地点界首市李界路、太王路(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2.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 \ 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及保修工作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其他要求: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或已中标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2008〕48号)第九条规定,属第(三)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2014〕186号文件规定,自其他在建项目变更的项目经理至原合同工期满之日止,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建本工程3、信誉要求:企业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开发布期;被阜阳市区域(含三区四县一市)内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的,若投标文件已递交的,则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可自行承诺,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1、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60%收取3100元。

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 以控制价为基础,按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60%收取2100元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分 包■不允许 1.12偏 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答疑2.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接受异议的电子邮箱:特别提示: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2.2.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答复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询或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查询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日历天3.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帐户名称: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账 号:20040993备注:1、投标保证金应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办理。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无法开具银行汇票,也可采用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此项目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但投标人还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如果不是开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的,保证金银行汇票需加盖划付章,标注解付银行,确保能正常解付.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由徽商银行当即办理解付手续,如不能解付,为无效汇票,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及银行出具无法开具银行汇票的证明原件,须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时一同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6、在招标文件约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写“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写“现金”字样。

银行汇票的解付是指持票人持有汇票向开户行提示付款,持票人开户行收妥后交换到出票行出票行验证汇票无误后付款的行为银行汇票如不能正常解付,可能导致不能参与投标、废标等不利情形为此,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一、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2、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第2、3联)是否齐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仅需第2联,汇票号码和记载内容是否一致;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于出票日起1个月,看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内;4、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5、银行经办人是否加盖私章;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此三项若有更改,汇票无效;7、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不能更改;8、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办理;二、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情形:1、银行汇票是超出提示付款期;2、银行汇票上的汇票专用章模糊不清;3、银行票面各要素模糊不清,不齐全;4、银行汇票各要素有涂改现象;5、银行汇票若有背书,该票的背书不连续、不完整;6、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未加盖专用的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7、其他不能解付情形;注明:银行汇票票面要素不齐全,绝对记载事项不完整或银行汇票出现错行串行的现象,及未加盖划付章的,责任由出票行承担。

以上提示仅作为银行汇票不能正常解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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