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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察情况的报告为推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协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题视察活动,视察组由*副主席带队,实地视察了*蔬菜、*绳业、*席草、*马蹄笋等17个专业合作社,召开了县农办、农业、渔业、林业、财政、供销社、科技、工商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视察组部分成员还赴丽水、台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迅猛发展。至2016年8月,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64家,经农业局备案的
2、有473家,注册资金50479多万元,入社农户59000多户,带动农户181700多户。专业合作社已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领域,其中蔬菜类176家,畜禽类170家,水果类83家,水稻种植类84家,水产养殖类175家,农业服务类18家,其他品种种植58家。合作社生产经营已基本覆盖了全县蘑菇、四季柚、紫菜、席草、蔬菜、畜禽、杨梅、西红柿、食用菌等10多个主导特色产业和产品。经考核达到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6家、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的17家(含省级4家)、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3家(含省级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民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
3、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存在问题 视察中我们也发现,合作社经营运转与农民的愿望,与市场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因素不同程度地制约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要有: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法规还不了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作用认识不清,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少数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政府补助资金,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活动,合而不作,出现了不少空壳合作社。二是一些部门、乡镇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地位认识不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氛围不浓。 2、
4、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主管部门是农业局,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是具体指导服务机构。而县农办、林业、渔业、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各自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职责,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合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工商部门只负责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农办负责市级以上的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林业、渔业、农业、供销社只扶持各自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而农业局农经总站则根本无法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部门各自为政,部门乡镇工作脱节,各类政府资金得不到有效整合,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步伐缓慢。 3、组织管理不规范。我县大多数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创建轻规范问题,虽有规范的章程,但是大
5、多流于形式。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作用没有真正发挥;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不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绝大部分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4、合作层次较低。一是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普遍较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多数只停留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手段很少。仅靠初级农产品买卖所得的利润非常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合作程度较低。个别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民利益连接松散,对成员的约束力弱,成员只愿共享利
6、益,不愿共担风险,组织与会员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关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另外,长期以来的小农意识,使农户养成了分散经营的习惯,对合作不放心、不积极。 5、要素制约严重。一是资金缺乏,发展后劲不足。在视察中,多数合作社反映缺乏资金。由于农业系弱质产业,风险较大,效益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自我积累相当有限,加上农民融资环境较差,很难快速发展。如沿浦民鑫紫菜养殖专业合作社反映贷款利率过高,对入社农户也无任何优惠政策。二是合作社发展必要的仓储、冷藏、加工、办公等用地得不到及时解决,将农业用地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对待,影响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如*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的蔬菜保鲜仓库、*席草专业合作社的加工厂房等都受到土地的制约。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三、几点建议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能有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