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单选 多选 简答 计算 论述)★ 第一章 地籍管理总论一、地籍概念:依据法律规范,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位置、界址、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进行调查(包括测绘),并将所获状况记载在案(成图、成卡、簿册、文件或库及法律证书)的信息集及其载体,其核心意义在于反映土地权利之归属二、地籍分类:1、按地籍的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税收地籍、产权地籍(法律地藉)、多用途地籍(现代地籍);2、按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日常地籍;3、按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分类:城镇地籍、农村地籍;4、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分类:常规地籍、数字地籍 三、地籍主要作用:P5~P6;国家管理、土地管理、产权管理、税收管理、土地制度四、地籍管理概念:是指国家 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五、地籍管理任务:1、总任务:全面具体掌握地籍信息、不断更新地籍信息,及时、准确、系统地提供服务,并不懈地改革创新,建设功能齐全、制度健全、业务规范、手段先进的、完整的地籍管理工作体系2、具体任务:继续广泛升入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家底;土地资源和资产的分配现状、流转管理及态势分析;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基础上,抓紧地籍变更和充实工作、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工作等;土地调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加快地籍工作现代化手段应用步伐;地籍管理制度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
六、地籍管理目的:1、总目的:随时清晰地掌握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的存在、分配、利用和管理状况,从而为土地管理服务,为国家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和其他需要服务2、根本目的:为维护政权、发展社会制度,为国家诸多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七、地籍管理基本内容: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登记制度、土地初始登记、土地变更登记;土地统计——土地统计原理、土地统计内容、现行土地统计制度;土地分等定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村土地分等定级;地籍档案管理——地籍档案收集和管理、地籍档案保管和鉴定、地籍档案利用和统计八、地籍管理基本原则:统一管理原则;地籍成果简便实用;地籍管理的连贯性、系统和完善;地籍资料的可靠、衔接和精确 九、地籍管理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测绘、图册、计算机手段)第二章 土地分类一、土地分类概念:是根据土地的异同性对土地按类进行划分与归并的过程二、土地分类体系概念: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和分类标志,将分类的土地有规律分层次地 排列组合在一起,叫土地分类系统(或土地分类体系)三、土地分类体系及分类系统: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土地类型分类体系)——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归并化类,具体标志:地貌、土壤、植被;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依据土地的经济属性归并化类,具体标志: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等;土地利用分类体系——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标志(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归并化类。
三、土地转换计算(二调、书、PPT)★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一、土地调查概念:是以土地为对象开展的有关土地客观存在状况的信息的调查二、土地调查目的:全面查清土地资源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为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三、土地调查内容: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条件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 、土地条件——《土地调查条例 》;农村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4—2007 )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目的: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家底(最基本和最首要的目的);为建立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制度服务;为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的政策服务;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基本数据;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全面管理土地服务;满足与土地有关的生产与科技管理的需要 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意义:为依法和科学管理土地提供基础、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提供基础数据、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六、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任务:以县为单位,查清各地类土地的面积、分布,土地权属和利用状况;土地总面积和各地类面积汇总;为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以及土地档案管理提供基础的任务;为土地监察、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市场管理提供基础和依据的任务;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和依据的任务七、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内容: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城镇以外农村各级范围内各地类的面积、分别和利用状况;查清村(组)土地权属界线,居民点以外的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辖区范围的界线;查清土地资源种类、数量、分别、利用状况满足土地统计需要、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需要、编制土地利用图件的需要;2、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农村各级、厂矿、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及河流、湖泊、道路等土地权属范围、界线和性质,查清各部分土地的归属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保障土地市场安全活跃的需要;3、特殊调查内容的调查——违法用地的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开发区调查等,确保社会安全、管理有序、政策到位的需要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程序:概念+步骤+细节(PPT&P71)1、准备阶段:(1)准备工作:方案准备;组织准备——建立领导机构、组织专业队伍、技术准备、制定工作计划;仪器及用品准备(物质准备);资料准备——地形图、遥感资料、相关资料。
2、外业阶段:(1)外业调查—>地类调查:准备工作——资料与工具的准备、整理调查区的航(卫)片;室内判读;外业调绘——境界与权属界线调绘、地类调绘(图斑、最小上图图斑面积、“破碎耕地”调查、图斑编号)、线状地物调绘(线状地物指北方宽度≥ 2m,南方宽度≥ 1m的河流、铁路、公路、林带、固定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管道、护路林用地图上宽度≥ 2mm的线状地物,作为一个独立图斑进行调查图上宽度< 2mm的线状地物,仅用单线按其中心标绘,称为单线线状物宽度实地测量,并标注在该线段上对于各部位宽度不一的线状地物,当其宽度变化大于20%时,应分段选取代表性的丈量点丈量其宽度同时调查其归属,宽度和归属填在外业调查手簿上线状地物宽度量测点不应选在拐角处,量测宽度的点位在调绘片上用圆点标注线状地物量测精度:宽度量测读数到0.1m,宽度误差不得大于± 0.3m零星地物调绘、飞地调绘、田坎系数测定、外业调查手簿填写;外业补测——调绘、补测3、内业阶段:(1)内业成图与面积量算:以未纠正航片为基础的成图——图解转绘法(图解格网法、辐射交会法、平行尺转绘法、辐射线分带转绘法)、光学仪器转绘法;利用正射影像材料调绘成图;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权属界线图的绘制——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绘制(内图廓线、公里网线、经纬线、附图图廓线粗0.15mm,外图廓线粗1.0mm;先绘河流(先主后支)渠道、铁路、公路、农村路等能起到骨架作用的地物,图式符号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定绘制;省、地、县、乡、村各级行政范围界线,自上而下依次绘制)、分幅权属界线图的绘制;图斑编号;土地面积量算;田坎系数计算。
4、成果验收归档阶段:(1)成果的形成——土地面积汇总统计;图件绘制;调查报告的编写;县级以上调查成果汇总的特点九、补充:1、图斑编号:调绘好的图斑要给予编号,并将编号、地类、利用状况载入调绘外业手簿图斑编号的两种基本方法:#调绘片上的图斑编号仅起临时编号的作用,经正式成图后按量算及汇总统计时需进行正式编号在一张外业调绘片上不出现重号,按顺序编号;每个最基层单位(村、社)内无重号;同一人调绘的相邻片子上被作业面积线分割的同一实地各部分编为同一号码 #一次性为各图斑编号,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不再另行编号在最终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数据册里,同一个基层土地权属单位(村或村民小组)内的所有图斑号不能出现重号,且最好没有轮空的号1)编号的基本原则:分单位(一般为当地管理中的最基层单位,如村)进行编号,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连续编号分布在不同图幅的同一单位,大多采用统一编号,不重号,不漏号(2)实地上同一地类图斑被图廓线分割成两块或多块,在量算面积时要分别量算,编号一般采用三种方式:①分别作为独立图斑编号;②都编同一个号③主号相同,支号相异(3)编号不宜冗长,否则给制图带来不便(4)编号还要考虑今后变更调查的需要。
2、现状地物及量测要求的注意事项:线状地物宽度量测点不应选状地物拐角处为了便于检查复核,规定量测宽度的点位在调绘片上要标上圆点现状地物的宽度应按规定标注在现状地物的附近(成图时也如此处理)分段量测线状地物宽度的,在调绘片上应用短直线将各量测线段划分清楚3、破碎耕地调查:“破碎耕地”是指在一些地区存在的耕地本身十分小块(大量地、成片地散布着一些单块面积小于最小上图图斑标准的耕地),且与裸岩、石砾等混在一起,交替分布着总面积很大,其中耕地面积也很多方法:目估系数来测算耕地面积将耕地和石砾等混合在一起的土地,共同划分为耕地图斑,目估裸岩石砾系数,加以扣除4、地类测绘:(图斑——指被境界、土地权属界、线状地物、地类界封闭而形成一个具有相同地类的地块表示方法: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破碎耕地”调查、图斑编号)、线状地物调绘、零星地物调绘、飞地调绘见PPT&书P75~P80)5、面积量算原则:图幅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平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6、田坎系数分类:a.坡度≤2°耕地中,北方宽度大于2m、南方宽度大于1m的田坎,不允许用田坎系数扣除田坎面积,应按实际田坎数量逐条面积量算、扣除。
b.坡度>2°耕地中,北方宽度大于2m、南方宽度大于1m的田坎,允许用田坎系数逐图斑扣除田坎面积P91)★第四章 地籍调查一、地籍调查概念:是指遵照国家法律规定,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表示,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调查工作二、地籍调查目的:查清与核实宗地的地籍要素(权属、位置、范围、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等);为土地登记提供技术、法律基础;为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规划、土地税收、国土整治等提供基础资料根本目的是为维护土地制度、保护土地产权、制定土地政策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基础资料三、地籍调查对象:宗地四、地籍调查意义:地籍调查对土地权属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城镇地籍调查是城市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农村地籍调查是农村土地合理利用,调整用地关系实现国土整治、搞好土地税收的重要基础五、地籍调查类型:1、根据地籍调查时期和任务不同,可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2、根据地籍调查区域范围和功能不同,可分为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地籍调查六、地籍调查内容:1、由于建立地籍的目的、地籍制度的不同,地籍调查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向谁收税、收多少税;2、根据地籍调查的目的和地籍管理的实际需要,权属调查(查清宗地位置、查清界址点(线)、查清宗地的使用情况、查清宗地权属)和地籍测量(测量宗地权属界线、测量界址点(线)、测量位置、形状、测量地类界)是调查的主要内容七、初始地籍调查基本程序:概念+步骤+细节1、准备工作:(1)组织准备——建立领导机构;组织专业队伍;建立工作责任制(2)搜集资料——原有地籍资料;测量控制点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非农业建设用地请查资料;调查区域内的各种用地资料和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