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海关缉私科货物处理流程我司将《海关查验货物移送缉私通知单》和《中华人海关出具货物移送缉私科通知 民共和国笋岗海关扣留凭单》移交给客户经营单位到缉私科处理相关事宜缉私科处理完毕货物后续处理客户持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 /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违法违规货物物品的价值证明、解释报告等文件至笋岗海关缉私科(深圳市北站路五号84397677 ),并向海关交付罚款1、客户凭缉私科处理完毕的相关单证(《货物入仓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笋岗海关解除扣留通知书》)到笋岗海关两仓科(外运仓现场)领取交纳扣仓费用的银行账号,到银行交费后,持银行收款证明返回外运仓现场,向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人员换取《货物出仓单》及正式发票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周一、周三、周五,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驻仓联系人及:周小姐, 13662581367 )2、我司从笋岗海关缉私科拿回货物相关资料的关封客户向我司递交《货物出仓单》,驻仓海关凭相关资料会同深圳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及我司办理货物移仓我司凭《笋岗海关业务工作联系单》向海关递交单证后续处理 修改作废报告,完成报关单证后续处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