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资产类(行8、事13)行政单位(22)事业单位(47)101现金101现金102银行存款102银行存款103有价证券1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4暂付款105应收票据105库存材料106应收账款106固定资产108预付账款107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10其他应收款115财政应返还额度115材料116产成品117对外投资120固定资产124无形资产125财政应返还额度负债类(行6、事11 )201应缴预算款201借入款项202应缴财政专户款202应付票据203暂付款203应付账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04预收账款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07其他应付款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208应缴预算款209应缴财政专户款210应交税金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净资产类(行2、事6)301固定基金301事业基金303结余302固定基金303专用基金306事业结余307经营结余308结余分配收入类(行3、 事7)401拨入经费401财政补助收入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3上级补助收入407其他收入404拨入专款405事业收入409经营收入412附属单位缴款413其他收入支出类(行3、事 10)501经费支出501拨出经费502拨出经费502拨出专款505结转自筹基建503专款支出504事业支出505经营支出509成本费用512销售税金516上缴上级支出517对附属单位补助520结转自筹基建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 行政单位 )第 101 号科目 现 金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 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 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3. 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 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 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 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 做到账款相符第 102 号科目 银行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 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 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 借记“现金” 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 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 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 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 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 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 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 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调节相符第 103 号科目 有价证券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 购入有价证券时, 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本 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 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 104 号科目 暂付款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 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等有 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 借记“经费支出” 等有关科目, 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105 号科目 库存材料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 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 不需要库存的, 可以不设本 科目2. 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 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 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 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 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 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4. 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 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 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 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 增加当期支出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 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 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 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 相应增减当期支出第 106 号科目 固定资产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 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 金”科目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 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 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 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3.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4. 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 ,按固 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 107 号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 :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 经各行 政单位申请, 财政部门审查批准, 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 款控制额度在用款额度内, 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 款项2. 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 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平时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 终余额应注销若有跨年度使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 年使用第 115 号科目 财政应返还额度1.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 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 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事业单位)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 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 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 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 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 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 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 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 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 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 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 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 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1. 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 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 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 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 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 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10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 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 垫付款项等2. 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 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 算的应收款项3.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115号科目材料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 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2. 本科目使用方法:(1 )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 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 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 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 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 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 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 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 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116号科目产成品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从事 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 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 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 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 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 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 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1. 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包括债 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 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一般 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