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Sichuan Higher Institute of Cuisine 校级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次修订版)共青团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共青团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Sichuan Higher Institute of Cuisine大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汇编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社团联合会职能及制度表格总汇表格说明 共青团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校团委共青团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社团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团工作的意见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三章、社团活动的管理第四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违纪责任第六章、社团的解散第七章、社团活动的分级考核第八章、附则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社团管理制度社团财务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社团评级参考标准学生社团评优细则社团负责人换届规定社团刊物管理办法社团联合会职能及制度社团联合会工作综述社团联合会组织结构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工作职能 主席团工作职能 督导队工作职能 财务部工作职能 外联部工作职能 文秘部工作职能 宣传部工作职能 活动策划部工作职能 网络新闻部工作职能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守则优秀干部考核制度例会制度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值班制度表格汇总社团联合会用表学生干部档案执勤表绩效考评表考勤通知单会议记录值班记录物品借用登记表招新报名表学生社团用表社团成立申请表社团负责人考核推荐表社团学期注册表活动计划表外出活动申请表社团活动记载及考评表教室场地借用申请表社团每月活动清单社团学期活动统计表社团活动月活动统计表月度账目清单社团每月账务情况统计社团情况一览表社团招新申请表协会招新申请表协会招新情况统计会员档案表格说明重要表格目录及相关说明干部档案说明值班记录注意事项值班表说明会议记录注意事项活动计划表简要说明活动记载及考评使用简要说明共 青 团 中 央教 育 部中青联发【200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5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大学生社团是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高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是以班级年级为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补充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学生社团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网络社团增多、跨校活动增多、与社会联系增多等新情况和新趋势大学生社团在建设中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各地各高校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三、积极支持大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各地各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演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团中央、教育部将定期组织社团开展交流活动,评选全国优秀学生社团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要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选派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并创造条件,提高社团指导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水平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使那些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社会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要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要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到团学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其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使社团聚集在党团组织周围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投入高校要提供学生社团活动的必要经费,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要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要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学生社团以优惠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学生社团活动中心,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四、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高校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整个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团委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承担起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宣传、学生管理、教务、科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指导;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团组织具体管理,各部门共同关心的管理格局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学校团委和有关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
对学生社团组织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不使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通过学生社团或社团活动散布、传播要探索和推进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党组织、团组织,加强政治指导,在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规范完善管理办法学校团委要设社团部或指派专人负责社团工作,社团数量较多的高校可成立社团联合会,作为学生社团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载体,由校团委负责指导,社团联合会主要负责人由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社团工作的同学兼任各地方和学校要依据本意见制定、修订具体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工作考核、评优奖先、财务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园有广泛和积极影响的社团,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工作创新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改进和创新学生社团工作。
要积极探索网上社团活动、跨校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刊物与宣传活动的管理方式和办法,认真研究学生社团之间竞争加剧、学生社团与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的关系处理、学生社团活动个性化和社会化程度增强等问题要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适应学生需求,增强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形成新形势下通过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手段、新方法五、不断健全大学生社团发展的工作机制探索评价机制要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要把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情况作为《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记录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到学生综合测评体系之中完善激励机制要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建立研究机制要以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和学生骨干为主体构建研究队伍,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总结和把握高校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为学生社团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学 生 社 团规 章 制 度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社团工作,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使学生社团管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明确化、公开化,保障校园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在校党委领导、指导下,由本校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组织,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宗旨在于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增长学生知识,锻炼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和生活第三条 校团委是我校社团的最高指导机构,所有学生社团的成立均需由校团委审核、批准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管理、监督和考察等工作第四条 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其必须遵守学校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名声,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性质无关的活动第五条 凡本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社团组织,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严格遵守社团纪律第六条 学生社团一律平等,它们均由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给予协调第二章 学生社团成立审批办法第一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学生社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 有十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三)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 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或有与其性质相关的指导单位; (五) 有规范的章程,必须承认并严格执行本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细则。
第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须履行下列程序: (一) 学生发起人向校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交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