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

工****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72.99KB
约17页
文档ID:528984934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_第1页
1/17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5月目录1.总则 32.适用范围 33.示范工程总体目标与实施原则 34.示范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 45.网络基础建设 55.1网络总体结构 55.2 网络系统 65.3 数据中心建设 65.4系统软件 75.5系统安全 76.信息标准化建设 76.1 元数据标准 86.2 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 85.3 数据交换标准 86.4 数据质量控制标准 86.5 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 87.数据库建设 97.1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 97.2规划管理类数据库 97.3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 108.建立应用系统 108.1 行政办公管理系统 108.2 信息服务系统 118.3 城市规划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128.4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129.建立信息管理制度 1310.示范工程规划方案的评分说明 13附件.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评分指标体系 14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1.总则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指导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而制定。

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被批准列入“建设领域行业数字化示范应用工程”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凡批准列入示范工程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其信息化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均应遵循本导则,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3.示范工程总体目标与实施原则示范工程的目的在于加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化进程,使其起到表率作用,带动整个行业信息化;推进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创新,整合管理业务流程,提升管理能力, 降低管理成本;密切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实行民主化开放式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总体目标是通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3S技术、通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等,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电子政务,包括政府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与建设部和有关部门联接的办公业务资源网、以因特网为依托的公众信息服务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建共享的电子信息资源库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对信息化建设应予以充分重视,亲自抓信息化工作,对信息系统进行总体规划与科学合理的设计,並实施示范工程示范工程实施原则如下:(1) 必须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地方信息化总体规划建设要求;(2) 符合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与信息化发展要求;(3) 示范工程的实施应有助于建立自下而上的统一的数据信息,有效强化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基本信息的掌握;(4) 示范工程必须按信息系统工程实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并达到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的验收标准,创建优质信息系统工程;(5) 示范工程建设应采用适度超前、先进实用、优化集成的技术体系和设备;(6) 示范工程建设应推进信息共享,贯彻国家或行业有关信息技术标准的实施,特别应确保信息安全。

4.示范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示范工程建设应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的需求出发,采用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总体设计方案应能满足现阶段的功能需求,系统具有可扩充性,能适应今后发展的需要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个长期的规划,建设中注意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共同建设,资源共享,避免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营造良好的信息化运营和发展的环境制定适应信息化的管理制度和建立示范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总体设计方案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信息化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对示范工程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系统需求、系统目标、总体结构、网络建设、应用系统、数据库、标准化、建设步骤、经费预算和效益分析等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如下:(1) 先进性先进性是指在管理、技术、工具等方面比现实有质的提高,其先进性应当在系统的最终目标,尤其是在管理创新、应用环境的系统性、协调性等方面得以体现其中系统集成方案,可根据需要采用功能集成、网络集成和软件界面集成等技术,要将目前各个应用环节的“信息孤岛”提高到系统的层次得以解决2) 现实性现实性是指总体方案设计必须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技术现状客观地把握目前城市规划行业对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的认识水平,在管理与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起点要与他们的现状相吻合,做到分步实施、平稳过渡。

注意到在时间和投资方面的约束,使得所实施的方案不但在技术上可行,而且在时间和投资方面也符合实际情况3) 开放性和适应性示范工程涉及面广、变化因素多因此,在系统开放性和适应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系统的框架结构应当具有开放性,以便于系统升级和模块更新系统应当是易于构造的,以适应不同对象和结构4) 可推广性示范工程的目标不仅在于通过项目实施建立的各种系统,更重要的是要归纳出应用模式和可重用的系统对于其它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基本应用本示范工程的成果为此,在总体设计时要完整地描述示范工程的成果、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所采用的相关技术 5.网络基础建设5.1网络总体结构示范工程总体结构由内部网和基于因特网的广域网所组成,如下图所示城市规划行业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总体结构图建筑行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总体结构图5.2 网络系统网络系统应先进合理,布线系统到位,内、外网分隔合理、安全可靠做到资源共享,便于管理 系统硬件应优先选择先进、适用、成熟的产品和技术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而过早淘汰硬件产品应具有兼容性与可扩充性,便于系统产品更新与维护逐步提升内部局域网性能目前局域网主干带宽应达到1000Mbps,客户端带宽10~100Mbps自适应,为应用系统提供坚实的基础。

逐步提升广域网性能若政府办公业务分布在较大区域时,根据需要,配置远程通信设备,提高通信能力一般情况,可以采用基于因特网丰富资源实现低成本的广域网方案如采用VPN技术,用于远程访问和低速网间互连,但出口带宽一定要满足应用需求;可采用租用数据专线(如DDN、帧中继、xDSL等),实现专用广域网方案逐步建立和提升网管系统,配备适量的网络管理工具,实现对内部局域网与广域网、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系统的监控和管理5.3 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的建设包括机房、计算机硬件、网络通信设备及布线系统等应配置能满足现阶段需求的设备,制定逐年添置和更新相关硬件设备等的实施计划5.4系统软件  系统软件包括:计算机及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等对系统软件的基本要求如下:(1) 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 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采用中文图形界面,采用多媒体技术;(3) 系统软件应支持硬件产品的更新;(4) 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5.5系统安全保障网络和信息的基本安全,建立一个完整的集防入侵、防病毒、传输加密、认证和访问控制于一体的安全体系提出系统的总体安全策略和对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核查性等方面具体的安全策略。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程序与制度,主要内容为:(1) 物理安全管理(2) 设备、软件、介质管理(3) 审计管理(4) 人员管理(5) 运行过程管理(6) 备份和恢复管理(7) 系统应急管理(8) 系统自我改进机制管理6.信息标准化建设应遵照国务院提出的“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信息标准化建设信息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难度高、且需综合协调的系统工程某种意义上说,信息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信息有序,克服信息管理混乱,可以充分地利用各种信息本示范工程应执行以下标准:(1) 元数据标准(2) 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3) 数据交换标准(4) 数据质量标准(5) 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6.1 元数据标准信息化工作中要重视数据结构体系的建设,建立元数据标准元数据为各种形态的数字化信息单元和资源集合提供规范、普遍的描述方法和检索工具,提供了一种用来表征数字化信息基本特征的框架体系和方法确保这些数字化信息资源能够被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自动辨析、分解、提取和分类归纳6.2 数据分类与编码标准数据分类与统一编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计算机的存贮、编程、检索应用和数据挖掘等需要。

数据分类体系与统一编码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信息系统数据的组织、数据的联接、传输和共享因此它是系统设计和建立数据库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5.3 数据交换标准规范数据格式,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政府机关内部、上下级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采用规定的数据交换标准,达到数据共享的目的6.4 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和数据质量评价标准数据质量控制是一种通过一系列规范程序步骤对数据进行监控、测量和改善数据综合特征来优化数据价值的过程数据质量是通过收集、数据识别/匹配、数据标准化、数据清理和数据合成来实现的网络系统自动辨析、分解、提取和分类归纳6.5 相关的法规与标准规范示范工程的建设应满足现有相关的国家和行业的法规与标准规范,主要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4)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100-2004, J 298-2004(5)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7798(6)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GB14804-93(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示》GB/T7929(8) 《城市地理要素—城市道路、道路交叉口、街坊、市政工程管线编码结构规则》GB/T 14395-1993(9) 《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第一部分: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 质量要求》GB/T17941(10)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 13923(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90(12) 《地理信息—元数据》ISO 19115(1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数据文件命名规则》CH/T 1005(14) 《城市测量规范》CJJ 8(15)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16)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正在制定中)(17) 其它相关标准规范与规定7.数据库建设 数据库建设是一项长期、重要和基础性的工作。

数据库建设应制度化,逐步形成共享的信息资源库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重点建设如下数据库:(1) 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2) 规划管理类数据库(3) 与规划相关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类数据库7.1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办公业务与公众服务类数据库包括: (1) 政策法规、行业新闻动态、公文、计划、财务、人事、会议等;(2) 政务公开:领导班子、基本职能、职能部门及职能、直属单位、办事程序等;(3) 公众服务:规划管理、综合统计、对外交流与经济、科技教育、公用事业、质量管理等服务信息7.2规划管理类数据库规划管理类数据库包括: (1) 项目报建管理数据;(2) 基于“一书两证”的规划管理数据包括报建管理、审批管理、发证管理、稽查管理、档案管理和查询统计等系统流程所产生的数据,以及相关图形图像数据;(3)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发布系统所。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