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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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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精选多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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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近年来,随着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减轻了困难群体的医疗费用负担但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在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实践,认真梳理与医疗救助资金有关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资金大量闲置与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矛盾突出一方面,大量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在财政、民政部门沉淀形成闲置另一方面,大量困难群众因未得到民政部门救助,丧失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权利造成上述怪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救助渠道不通畅,民政部门主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而困难群众大多文化程度较低,长年不看报纸不上网,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甚至有了困难还不知道找谁解决二是有的基层民政部门官僚思想严重,不是深入街道乡村讲解政策,为民排忧解难,而是在办公室坐等困难群众上门求助,造成大量行动不便困难群众求助无门。

三是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条件过高,需要救助的城乡贫困家庭难以达到认定条件 (二)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失公平 1.随意改变救助标准有的擅自提高对低保对象的救助标准;有的对低保边缘户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比率低于规定标准;有的对同类患者执行的救助标准不一致,救助金额弹性较大,造成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高,享受救助标准反而低的现象,影响了医疗救助制度的公信力 2.擅自扩大或缩小救助范围有的为了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临时将患者定为低保户,实施低保户医疗救助后即取消低保资格;有的违规将医疗救助资金拨到福利院,以弥补经费的不足;有的对不属于救助病种范围的患者实施了医疗救助;有的又缩小了救助范围,仅对城镇低保边缘户实施医疗救助,而农村低保边缘户未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三)救助程序执行不严格,救助档案资料不全在医疗救助的审批、审核中,工作人员很少按规定入户核查,仅凭一些证明和药费单据就直接进行审批基层民政部门虽然建立了医疗救助档案,但档案登记内容残缺不全,不能完整地反映受助人参加医保情况、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医保报销情况、个人自付情况等有的未按规定公示医疗救助人员名单;还有的大病患者评议在前申请在后,更有甚者存在患病在后,申请医疗救助在前的怪现象。

(四)资助参保参合不规范有的未按规定资助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等困难群体参保参合,有的地区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7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医疗保险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管理部门相互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上部分地区医疗救助基层管理服务能力不足,导致国家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的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 二、医疗救助管理使用的改进建议 针对医疗救助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管理流程及加强专项审核等方面下大力气,确保救助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一)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医疗救助管理的透明度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要执行到位,必须先宣传到位要让民众特别是与政策相关的群体(包括政策受益者及政策执行者)知晓、理解政策只有充分了解政策,执行者才不会随意改变执行标准和执行范围;受益者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时,才会积极主动地去申请、去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细化城乡医疗救助办法针对医疗救助发放标准不统一,随意救助等现象,相关部门应将工作重心放在医疗救助政策制定及实施细则的执行上,重点是救助政策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医疗救助政策规定是否落到实处,各城乡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另外,要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管理,制定救助档案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真实,经得起检验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关注和发现由于制度缺陷导致的不公平现象,严厉查处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真正发挥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补充作用 (三)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大量医疗救助资金沉淀闲置而困难群众又未得到及时救助的怪现象,相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比如,应适当降低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准入标准,让更多患者家庭不因病致困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在政策的具体执行上可以与当地登记的城乡低保户,与居民、农民医保等信息进行比对,看低保人员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还要关注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弱势群体参保参合情况,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医疗权利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建立监督制度和接受群众举报制度,查处民政救助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四)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医疗救助管理运转正常医疗救助管理是一项好制度,保护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难点是执行范围难于认定,核查、认定工作量过大等问题,仅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于完成建议建立民政、医院、社区(街道)或村委会协调联动机制,对救助对象的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医疗保险按规定领取的补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看是否符合条件,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这既有利于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利于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将国家的利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 推荐第2篇: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事关国家的建设、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是国家和社会为了对优抚对象进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鼓励的一种管理,是一项很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其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为了以防有关优抚数据的不准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防止和杜绝因为优抚数据不够准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不规范等问题而造成一些优抚资金的非正常现象的发生;我们应进一步明确重点优抚对象的人员底数;全面的采集、登记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信息;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更健全和完善进行了一些调查与研究,在此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 一、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现状 我们对省市区进行调查,对象范围普查的重点优抚对象为以下人员:①享受定期抚恤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②享受定期抚恤的残疾军人;③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④享受生活补助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数据如下: (一)小区优抚数据 1、该区三属共13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120000元,春节慰问费达3025元 2、该区残疾军人共45人,全年发放抚恤金达641840元,春节慰问费18852元 3、该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共53人其中解放战争时期入伍和参加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3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50元;建国后入伍未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复员军人为10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230元;现已发放全年定期定量补助金847680元,春节慰问费12000元。

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93人,定期定量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已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35160元,春节慰问费9000元 5、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减免经费:三属为23750元,在乡7-10级残疾军人为3980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为170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为46780元,全年总合计为290430元 6、重点优抚对象全年修房补助费合计110000元 7、a、14类参战人员身份认定的工作,现今为止共认定60人其中区失业为30人,生活补助标准为200/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70000(含3人2023年3月份、1人5月份转为退休前失业生活补助费共2000元);在区277人,生活补助标准为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32400元; b、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失业及在乡共10人,生活补助标准100元/月,全年生活补助金额为12000元 14类参战人员及原8023部队代管单位退役人员全年发放金额总合计为132400元 以上全部对象发放金额总合计:176800元 8、2023年度全区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合计871520元(预算)。

其中:农村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2600元,人数为107人,合计为278200;城镇义务兵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人数为50人,合计为15000元2023年共发放优抚金180.2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5370元/年,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 (二)资金管理现状 优抚安置资金基本都落实到位,基本做到了资金的严格管理和专项使用该区民政局对于中央、省级财政下达的和市、县(市、区)配套的专项资金也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优抚安置资金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水平,并且按照了国家的有关要求管理使用,做到了专款专用具体如下: 2023年下半年,由上级拨付该区民政局优抚经费共为300万元,7-12月份支出了285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2023年1-6月承转上年结余及上级拨付我区民政优抚经费为122.3万元,1-6月份支出256.34万元 上述经费用于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医疗报销和补助等项支出自2023年7月份-2023年月份,省市区区民政优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加之区上建立了会计管理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市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所有资金、帐户全部由会管中心和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1.数据统计的不科学性,存在一些错误,数据更新也不够及时 2.该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结余数量较大,医疗补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3有关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的医疗保障落实不够全面,因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开展时间不长,有关部门要求要以户为单位参保,一些较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没有能力让全家参保,个别重点优抚对象不愿意参加城市居民有关的医疗保险; 4.该区当前在优抚对象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都不同存在着人员数量不清的问题,对重点优抚对象动态变化的情况也掌握不准,对象基础数据信息方面存在收集不齐的问题,同时也不能排除有优抚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甚至被个人贪污的现象; 5.优抚资金的使用问题,由于现在的一些银行帐户的管理制度,有关乡镇民政资金专户全部被取消,一些民政资金从财政拨入乡镇财政所再通过财政所拨到乡民政的帐上,这使民政资金过程变得复杂,民政资金并没有按时拨付到位,造成不能及时的进行发放,民政资金也没有进行专户管理,这样就难避免民政资金被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出现,以致不能确保有关民政资金的安全; 6.基础工作较差,主要体现在台帐方面,优抚对象的数量显示不够明确,全貌也不清楚。

三、解决对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优抚资金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下阶段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一)在优抚数据方面 (1)及时的上报有关自然减员情况在优抚对象死亡后,该区应及时上报有关民政局注销,而不能隐瞒同时应通知家属带乡村的死亡证明、优抚对象的领取证及办理丧葬补助领取人的有关证件,到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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