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越野比赛通则01总则01.1通则适用的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在国内举行的各种 级别、各种规模的摩托车越野比赛对于在国内举行的国际比 赛,由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根据国 际摩联的运动总则及国际组织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比赛补充规 则02比赛定义02.1越野赛:摩托车越野赛是在有自然障碍的复杂地形 且封闭的路线上进行的比赛02.2超级越野赛:摩托车超级越野赛是在人为设置的复杂 障碍且封闭路线上进行的比赛03比赛名称03.1国际比赛03.2全国锦标赛03.3中国汽车摩托运动运动联合会杯赛03.4大奖赛03.5公开赛03.6邀请赛03.7地区性比赛03.8中汽摩联批准的其它比赛04比赛项目04.1摩托车越野比赛级别的划分:04.1.1 70CC组:气缸工作容积不大于70毫升04.1.2 110CC组:气缸工作容积71毫升一110毫升04.1.3 125CC组:气缸工作容积111毫升一125毫升04.1.4 1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26毫升一150毫升04.1.5 2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151毫升一250毫升04.1.6 450CC组:气缸工作容积251毫升一450毫升04.2二冲程摩托车与四冲程摩托车的关系:04.2.1二冲程85CC摩托车可参加四冲程150CC组比赛。
04.2.2二冲程125CC摩托车可参加四冲程250CC组比赛04.2.3二冲程250CC摩托车可参加四冲程450CC组比赛05比赛形式05.1个人赛:按车手个人取得的积分评定个人名次05.2队赛:以车队为单位参加某一车型组比赛,按该 车队最好2名车手取得的积分总和评定队赛名次06比赛批准06.1比赛名称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国家”等的比 赛,要在上一年度的11月之前与中汽摩联协商,中汽摩联作 为主办单位之一,国际性比赛按有关规定办理06.2各省、市、自治区和其它法人单位组织的比赛,应 遵守《全国摩托车运动管理规定》07比赛组织07.1根据比赛通则、规则制定补充规则07.2补充规则最迟于比赛1个月前通知参赛车队07.3场地赛道、场地附属设施的修建07.4仲裁和裁判的确定07.5食宿、交通的安排07.6器材和燃料的准备07.7录取名次及奖励07.8新闻宣传与广告08规则或补充规则内容08.1比赛组别设置08.2车手参赛资格及报名条件08.3报名办法及报名费08.4比赛办法08.5日程安排08.6成绩评定08.7录取名次与奖励08.8行政检验和车辆检验09组织者义务09.1提供符合比赛要求的场地及附属设施。
09.2为参赛者提供食宿及交通帮助09.3提供安全保卫、消防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组织 比赛相关人员和相关器材,确保比赛顺利进行09.4完成比赛的其它相关工作10参赛者义务10.1任何参赛车队、车手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通 则和相关规则及赛事组织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及规定10.2参加比赛的车队和车手在报到后,不准无故不参加 比赛,否则按照《关于摩托车比赛纪律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 规定给予处罚10.3任何参赛车队、车手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比赛期间不 准用任何形式发表不利于比赛的言论和做出不利比赛的行为, 否则组织者有权给予处罚11比赛场地11.1比赛场地及附属设施需经中国摩协验收合格后才能 使用11.2比赛场地使用时间为:从行政检验开始至颁奖仪式 结束11.3比赛场地检查:第一次场地检查时间为比赛前一天 上午,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第二次场地检查时间 为比赛第一天开始前,由仲裁委员会带领相关人员参加12比赛时间的开始与结束12.1比赛开始时间为:行政检验开始时间12.2比赛结束时间为:规则规定的抗议和申诉时间巳过, 最终车检结束及有关兴奋剂检查(或取样)时间巳完成,最终 比赛成绩巳公布12.3在公布最终比赛成绩前,所有比赛工作人员应在现 场待命。
13报名、报到办法13.1参赛车队和个人必须在比赛通知或补充规则规定的 时间内报名、报到,逾期报名、报到无效13.2 18周岁以下车手报名参加比赛,其法定监护人需到 达赛场陪同参赛,如不能到达赛场,应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其 它成年人履行法定监护责任13.3港、澳、台地区车手报名办法13.3.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车手参加全国锦标赛, 需持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汽车 会、澳门汽车会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方可报名参赛13.3.2台湾地区的车手参加全国锦标赛,需持有中国台 北赛车会出具的“比赛出发函”和由中国台北赛车会颁发的当 年有效的比赛执照,换取中国摩协颁发的临时执照后方可报名 参赛14参赛资格14.1参赛车手性别不限,但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 岁以下14.2参赛车手必须持有中汽摩联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 照14.3报名参加有年龄限制组别的车手,须按规则规定携 带车手年龄证明14.4车手必须购买有效的人身意外保险(摩托车比赛保 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报到行政检验时,向赛事秘书出示14.5参加国产110CC车型组的车手年龄不得超过13周岁 (出生时间规定见比赛规则)。
14.6参加150CC车型组比赛的男车手年龄不得超过16周 岁,女车手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出生时间规定见比赛规则)15防护用具15.1参加比赛的车手在训练和比赛时必须穿、戴越野赛 专用的头盔、手套、皮靴、风镜、护甲、护肘、赛服等护具, 否则禁止训练和比赛15.2建议使用颈椎保护器15.3护具不符合规定者,禁止参加训练和比赛16行政检验16.1行政检验是比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参赛车队和 参赛车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行政检验,否则不准参加比 赛16.2各参赛车队和车手在行政检验时,须出示下列文件:16.2.1参加队赛的车队出示车队比赛执照;16.2.2参加比赛的车手出示比赛执照、保险并填写比赛 报名表;16.2.3未满18周岁参加比赛的车手其监护人需在报名表 上签字或出具书面委托函委托其它成年人在报名表上签字,签 字者需履行法定监护人义务17旗语17.1信号旗规格:长:750MM 宽:600MM17.2红旗:表示停止比赛17.3黄旗:举起不动,表示前面危险、减速慢行、不准 超车和跳跃17.4黄旗:举起并挥动,表示靠近危险,减速慢行、不 准超车和跳跃,并随时准备停车17.5蓝旗:举起并挥动,表示被指示的车手被套圈,立 即减速,不得变更行驶路线,并让接近快一圈(或一圈以上的) 的套圈车手超过。
17.6绿旗:表示训练开始、赛道安全17.7黑白格旗:表示比赛结束17.8黑旗连号码牌:表示被号码牌上显示号码的车手立 即退出比赛,并向赛事主管报到17.9白底对角红色叉线旗:表示赛道内有医务人员在工 作所有车手不得跳跃,减速慢行通过18标志牌18.1标志牌规格:长750MM 宽600MM18.2标志牌包括:停车区等待区急救站加油站车辆检查区紧急维修区指挥区 发车区进口出口新闻中心 仲裁室/秘书处封车区试车区车库 15〃 (距比赛开始最后15秒)5〃 (距比赛开始最后5秒)L2 (最后2圈)L1 (最后1圈) 障碍号码牌等待区号码牌19号码及号码牌19.1车辆号码牌的号码必须和车手骑行衫(或号码布) 上的号码一致,车手的号码由组织者确定或与上年度该车手在 某个车型组全年度总排名一致,如上年度无成绩排名,其号码 由组织者确定19.2参加比赛的车辆必须安装号码牌,号码牌呈长方形, 用坚固优质材料制成,不易弯曲19.3每辆车号码牌为3块,其中前方1块,两侧后方各1 块,每块号码尺寸为:长:285MM宽:235MM,号码牌上除号 码外不得出现任何文字或LOGO (如有例外,详见补充规则)19.4号码牌数字尺寸高:160MM宽:90MM笔划宽度:30MM 字距:25MM。
19.5颜色:号码牌上的号码颜色要醒目,避免反光70CC车型组-白底黑字110CC车型组-白底黑字125CC车型组-白底黑字150CC车型组-白底黑字250CC车型组-白底黑字500CC车型组-白底黑字20骑行服(或号码布)20.1每名参赛车手必须有1块后面有号码的骑行服(骑 行服自行制作)或号码布(号码布由组织者放发)号码尺寸:高:200MM 宽:150MM字距:30MM20.2骑行衫制作要求:美观大方,数字距骑行衫上沿 150MM,居中,数字颜色醒目与骑行衫反差要大21车手更换车型、车队更换车手21.1更换车型:车手在大会组织自由练习前24小时可更 换车型(所更换车辆必须符合比赛规定)21.2更换车手:如更换车手,参赛车队在比赛报到行政 检验时提出书面申请,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更换,所更 换的车手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持有当年有效的比赛执照22比赛办法22.1各车型组参加比赛的车手超过30名时,可采用预赛、 复赛及决赛的方式进行,或计时赛前30名车手直接进入决赛22.2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进行不到一圈时被停止,车 手直接回发车区,比赛重新开始22.3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比赛时间不到补充规则规定 时间的1/2时,(不含最后2圈时间)车手返回维修区,10 分钟-30分钟后重新比赛(或由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比赛时 间)。
22.4 如果一场比赛开始后,比赛时间超过补充规则规定 时间的1/2时才被停止(不含最后2圈时间),则此场比赛有 效22.5由于特殊原因造成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或裁判无法正 常工作,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后,认定此场比赛是否有效22.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比赛中止:22.6.1发车时发车架部分没有倒下,出示红旗,所有参 赛车手返回发车区,重新发车22.6.2在第一弯道摔倒车手超过50%时,出示红旗,所有 参赛车手返回发车区,重新发车22.6.3比赛中发生意外,造成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22.6.4由于其它原因,造成比赛无法正常进行的22.7自由练习的时间、次数等由赛事主管确定22.8计时赛出发顺序以参赛车手号码为依据,号码靠前 者,出发靠前;计时赛的单圈最好成绩作为车手比赛挑选发车 位置的依据,成绩好者,挑选发车位置靠前22.9车手参加比赛不得兼项(如有例外,以补充规则为 准)23比赛出发程序23.1在等待区设立时间显示器,显示当日北京时间或 显示距比赛开始的时间)23.2各车型组参赛的车手必须在本车型组比赛前10分钟 到达等待区,接受起终点裁判长、车检主管的技术检查,未到 达等待区的车手被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3.3参赛车手在确定发车位置后,起终点裁判员将出示: 15秒一距比赛开始还有15秒;5秒 一距比赛开始还有5秒;5秒牌显示后,发车架将在5秒-10秒时间内放下23.4除赛事官员、裁判员、电视直播记者外,其它人不 得进入发车区23.5比赛期间参赛车队的教练员、机械师和车队工作人 员可进入指挥区和紧急维修区24裁判通则24.1发车规定:车手按计时赛成绩挑选发车位置,进入 发车位置后,不得更换发车位置24.2行驶规定24.2.1比赛中车手必须按规定的赛道行驶,不得取捷径 或绕过规定的障碍无论任何原因,致使比赛车辆驶出比赛路 线,必须由驶出地点(或驶出地点后面)再驶入赛道进行比赛, 否则每绕过一个障碍,在其比赛成绩上加罚30秒,情节严重 者,取消比赛资格24.2.2禁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