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租船运输概述租船运输的特点:①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航期及运价②舱位的租赁根据 租约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承租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③租船运 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受租约的限制,对于承租人和船舶出租人而言,仅相当于 货物的收据4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 (5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班轮运输的特点:①航线固定②停靠港口固定3船期固定4运费率相对固定5港口装卸费由 船方负担,船货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5承运货物灵活大宗货:包括海运干散货、海运液散货,特点:性质差异明显,批量大,附加值低,包装相 对简单、运价较低,运输专业化程度较高,流向较清楚、航线较稳定租船运输的分类:程租、期租、包运合同、光租 程租:它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舱位,在 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 期租: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期限内限内,承运人 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包运合同COA :又称大合同,即只确定承运货物的数量及完成期限,不具体规定航次数和 船舶艘数的一种租船方式【属于特殊的程租】 光船租船:按一定的期限租船,但与期租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光一条船交租船人使用, 由租船人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
在租赁其间,租船人实际上 对船舶有着支配权和占有权程租的特点:①出租人配备船长、船员及其工资和补贴2出租人负责营运安排和调度3按装 载货物的数量或船舶吨位总和以及合同约定的运价计收运费4合同需明确装卸费的分担方 式筋合同需订明计算装卸时间的方法,规定滞期费、速遣费的计算标准期租的特点:①费用负担:租期内的船舶燃料费,港口费用以及拖轮费用等营运费用,都由 承租人负担,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供给船员的给养和支付其他固定费 用②租金支付: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按船舶夏季载重线时的载重吨每吨每月 若干货币单位计算,每30天或每半月预付一次3人竝备:船舶所有人配备船长、船员 及其工资和补贴,但船长船员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否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予以撤 换4营运调度:由承租人负责,并负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 等与营运有关的费用,而船舶所有人则负担船舶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船用物料费、润滑 油费、船舶保险费等船舶维持费包运合同特点:1合同中不确定船舶的船名及国籍,仅规定船舶的船级、船龄和船舶的技术 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只须比照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航次货运量的运力即可,这 对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是十分灵活、方便的2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货物的总量及 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3船舶所承运的货物主要是运量特别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 承租人往往是业务量大和实力强的综合性工矿企业、贸易机构、生产加工集团或大石油公司 ©船舶航次中所产生的时间延误的损失风险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而对于船舶在港装、卸货物 期间所产生的延误,则通过合同中订有的"延滞条款"的办法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 舶在港的时间损失③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收,通常按航次结算。
由此可见,包运租船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连续航次租船"的基本特点光船租船特点 :(1)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2)全部船员由承租人配备并听从承租人 的指挥(3)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 人不能“停租”(4)除船舶资本费用外,承租人承担船舶的全部固定的及变动的费用(5) 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6)合同通常订明光船租赁前及租赁期 内产生的船舶担保物权的问题租船业务流程主要包括:①询盘:通常由承租人以期望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寻求租用所需 要的船舶,即货求船②报盘:也称报价或发盘,是出租人对承租人询盘的回应若是船舶所 有人先发出的询盘,则报盘人是承租人报盘又分实盘与虚盘实盘为报盘条件不可改变, 并附加时效的硬性报价;虚盘则是可磋商、修改的报价①还盘:是询价双方通过平等谈判、 协商、讨价还价的过程4接受:通过双方的谈判,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成交成交后交易 双方当事人应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就商谈租船过程中双方承诺的主要条件予以确认, 对于细节问题还可以进一步商讨【订租确认书涉及内容,样本见教材P22】5签订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又称租约,是船舶出租人和租船人按照契约自由的原则订立的协议。
按此协议, 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提供给租船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运费或租金 定程租船合同范本:通用性的金康合同及特殊货物的租船义务,如煤炭、谷物等 定期租船合同范本:纽约土产交易所制订的期租合同、标准期租船合同 、中国定期租船合 同标准格式等 航次租船合同主要条款船舶说明、货物、装卸港口、解约日、运费支付、装卸费、装卸时间(Lay time):日历日、连续日、工作日、累计8小时工作日、累计24小时工作日、 晴天工作日、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租船运输的法规与国际惯例:一般适用国内法;在英美有充分的契约自由;在我国,没有合 同约定或没有不同约定时,适用《海商法》;只有“出租人提供适航船舶和不得进行不合理 绕航的义务”是强制条款,其他都可以双方约定;国内法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没有规定的,可 以参照国际惯例租船合同条款分类(英国法):①条件条款:那些对合同的商业目的有直接影响的,至关重 要的,一旦不能列入合同或与合同洽谈的事实不符,合同就难以执行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实 现租船目的并遭受利益损害的条款违反该项,有解约权,但不一定要行使此权利,例:船 名、船型、船籍、预计装货日、船长签发提单等条款保证条款:是指那些及时被取消或违 反也不会从根本上动摇和影响合同的商业目的的条款。
违反此条款不会导致非违反方享有解 约权,但有索赔的权利3中间性条款:是指那些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条款,违反 该项,视违反程度确定是否能解除合同无论是否可以解除,都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租船合同的解除(英国法):①合同履行后自动解除2合同双方经协议解除合同3因一方毁 约而解除合同④因合同受阻而解除合同 合同受阻:由于合同一方不能控制事件的发生或时间的发生不能归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订约 时又无法预料,且该突发事件造成合同的商业目的无法实现而阻碍合同履行的事件一旦 构成“合同受阻”,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而无须赔偿对方可能遭致的损失】 常见的情况:法律变更、禁运、合同标的物全部灭失、无过失延误、不可抗力而引发的灾害、 船舶或货物被政府征用、战争、罢工、突发事件合同解除(我国合同法):①协议解除②通过行使解除权来实现【约定解除权、法定解除权】 行使法定解约权的情形: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达到©预期违约③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履行迟延④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达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大致浏览】承运人的最低限度义务:①提供适航船舶的义务;②妥善管理货物的义务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期间:从货物装上船至卸下船。
勾至勾”和“舷至舷”承运人的免责规定:过失免责、无过失免责赔偿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每件或每单位不得超过100英镑,但托运人交货前已就该项货 物的性质和价值提出声明,并已在提单上注明的则除外运输合同无效条款:运输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协议,凡解除承运人按《海牙规则》规定的责 任或义务,或以不同于《海牙规则》的规定减轻这种责任的,一律无效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①托运人应被视为已在装船时向承运人保证,由他书面提供的标志、 件数、数量或重量正确无误,否则应赔偿因此对承运人造成的损失②对于装运易然、爆炸或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如实申报,否则承运人可以在卸货前的任何时 候将其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或使之无害而不予以赔偿,该项货物的托运人应对于装 载该项货物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损失负责如果承运人已知该项货物的性质并同意装 载,则在该货物对船舶或货物发生实际危险时,亦可将其卸在任何地点或将其销毁,或使之 无害,而不负赔偿责任,但共同海损除外③对于任何非因托运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的过失 所引起的使承运人或其船舶遭受的损失,托运人不负责任索赔和诉讼时效:索赔应在接收货物时提出;损坏不明显,则通知应在交付货物的3天内提 交;如果货物交付时已经检验,就无须提出书面通知。
从货物交付之日或应交付之日起1 年内提出诉讼,否则承运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免除灭失或损失所负的一切责任海牙规则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任何缔约国内所签发的一切提单不适用于租船合同,但如 果提单是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则它们应符合《海牙规则》的规定第2 章 航次租船合同陈述:是指船东在租船合同中做出的有关船舶事实情况的说明意义:①船舶特定化,决定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一部分,合同的重要条款欺诈性误述:明知不符,故意误导: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疏忽性误述:明知不符,但相信不会引起损害或损害能够避免,根据造成后果决定是否解除 合同,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无过错误述:相信符合,根据后果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除非能证明一直 到签合同为止,相信陈述的真实性陈述的主要内容:①船名②船籍③船级【合同履行期内丧失船级,不视为违约,除非合同 另有约定英国认为是条件条款,美国认为是保证条款】⑨船舶吨位:包括登记吨和载重吨 筋船舶动态:订立合同时船舶所处的位置和状态【英国为条件条款】◎预计到港时间并做好 装货准备时间(受载期)受载期:指船舶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到达规定的装港并做好准备的日期受载期的开始则意 味着船东要结束上一个航次到达与租船人订立的租约上的指定港口或是泊位,递交准备就绪 通知书,并且开始装货,如果船东未能在受载期的最后一天到达,这份租约则有可能被租船 人解除装运期(装运时间):是指卖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的期限【必须 严格按规定时间交付货物,不得任意提前和延迟,否则造成违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解 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还关系到信用证结汇】质询条款:出租人明知船舶不能在解约日之前到达装港并做好装货准备,只要承租人不提出 解除合同,船舶仍应驶往装港为了减少船期损失,为此合同中订立此条款,船舶若不能预 期抵达,出租人需在48小时内通知承租人是否解除租约,承租人须在2天内或解约日前作 答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除合同的权利,解约日自动延至新的装船准备时间后的第七天 预备航次是指船舶在上一个卸货港时达成一个租船合同,则船舶驶往下一个租船合同的装货 港的空放航次,即为履行新的租船合同而从事的航次【预备航次是租船合同的一部分,船方在预备航次中应尽责速遣,否则,船方须对因延迟而造 成的承租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免责:承租人可解除合同,出租人无赔偿责任 解约日:通常是船舶预期抵达港口并做好装货准备日期的最后一天,即受载期的最后一天也有二者不一致时】①如果过了解约日船舶仍未到,承租人可以无条件的解除合同◎船舶因意外事件延期到港, 船方可以免责,租方仍有权解除合同,但不能要求赔偿损失3船方因疏忽或者过失延迟到达, 承租人不但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提供货物的义务:①货物的种类和数量2备货的义务3运至船边的义务④在规定时间 装船的义务货物的种类:①列明特定一种或几种货物2规定替代货物数量约定:①满舱满载货物多少吨,百分之几上下由船方选择2满舱满载某种货物不超过多 少吨,又不少于多少吨备货的义务:未能提供货物表现:①未能提供任何货物2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3提供 的数量与约定的不符【严格责任:一方当事人无论故意或是过失情况下,造成另一方某种明 显的损害,应对此负责;绝对责任:只要有法律规定应予防止的损害发生,便应承担责任; 免责情况: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