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开挖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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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基开挖、填筑质量控制作业文件为有效控制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特制定索风营水电站进场公路工程路基开挖、填筑工 序质量控制作业文件,希遵照执行。1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1.1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熟悉施工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 对测量和施工调查,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要求,根据自身具备 的各项要素(人、机、料、法、环),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 及时提出开工报告;1.2 路基防护及支挡工程所用的水泥、砂石等材料,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 运入施工现场。1.3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做好施工放线测量工作,内

2、容包括 导线、中线、水准点复核,横断面检查与补测,增设临时水准点等。测量精度应符合公路 路线勘测规程规定。1.4 路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对用作填料的挖方、借土场和料场的土 质进行检验试验,试验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办理。如现场施工单位未具备检测试验手段 或试验条件满足不了试验要求时,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理指定的试验室进行试验。1.5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积极监督协调施工单位对公路用地范围内场地进行场地清理。2 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2.1 开挖前必须进行路基放样,标明路线中桩、用地界桩、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取 土坑、护坡道、弃土堆的具体位置桩;2.2 路基土石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

3、位应对由业主(或监理)指定的借土场、弃土场进行标 注;2.3 土、石方开挖路基横坡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土方路基开挖标高,应考虑因压实的下 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2.4 路堑开挖中,如遇土质修改施工方案及边坡度时,应及时报设计、监理审批;2.5 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和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无论土(石)方开挖若需采用爆破施工时,应报详细的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进 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2.6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干压实,CB尺值小于规范要求或不宜作路床的土, 均应清除换填符合规范要求的路基填方材料;2

4、.7 严禁在岩溶漏斗、暗河口处、贴近桥墩台处弃土;2.8 路基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工程大小和开挖深度,合理安排开挖方法、开挖程序,充分 考虑到滑坡,垮塌和不均匀沉陷,确保施工安全。3 路基压实3.1 路堤、路堑和路堤基底均应进行压实,土质路堤(含土石路堤)的压实度不低于下表的 标准:表 3.1填挖类型路面底面计起的 深度范围(cm)压实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上路床 下路床 上路堤 下路堤零填及路堑路床0303080801501500309595939095其他公路9393909093土质路堤压实度标准3.2 路基土的压实最佳含水量及最大干密度以及其他指标应在路基修筑半个月前,在取土地 点取具

5、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3.3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检验频率每2000m2检查8点,不足2000m2时,至少应检验两点;3.4 土质路床顶面压实完成后应进行弯沉检验,且检验的压实度和弯沉值均应满足要求,检 验汽车的轮重(或轴重)及弯沉允许值按照设计规定执行,检验频率应为每一幅双车道50m四 点,左、右、前、后轮隙下各一点,路床顶面的检测弯沉值在考虑季节影响之后应符合设计 要求,当设计提供为路基回弹模量时,则应采用设计规范规定的换算公式,计算设计要求的 路基 L;3.5 填石路堤(包括分层填筑岩块及倾填爆破石块)的等密程度在规定深度范围内,以通过12t 以上振

6、动压路机进行压实试验,当压实层顶面稳定,不再下沉(无轮迹)时,可判为密 实状态;3.6 路堤基底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压实度不应小于 85%,当路堤填土高度小于路床厚度 (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3.7路堑路床的压实,应符合土质路堤压实度标准的规定,换填超过30cm时,按表列数值 90%的标准执行;3.8 涵洞两侧与顶部、锥坡与挡土墙等构造物背后的填土均应分层压实,分层检查,检查频 率每 50m2 检验 1 点,不足 50m2 时至少检验 1 点,每点都应合格,每一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宜 超过 20cm。涵洞两侧的填土与锥坡的填土与压实对称或同时进行。3.9 涵身背后和涵

7、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方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 95%; 其他公路为 93%。4 路基排水4.1 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表面不应有积水,可视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前或施工中,采取 堵截、疏导、隔离等工程措施,作好截水沟、排水沟、集水井、渗沟等排水及防掺设施,特 别是多雨地区和雨季施工更应加强这方面工作;4.2 雨季路基施工时,不得任意破坏地表植被或堵塞水路;各类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和清理, 保持其完好状态,使水流畅通不产生冲刷和淤塞;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 结合起来;4.3 各项排水设施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规程规范标准。5 特殊地区的路基施工5.1 水稻田地区路基

8、施工5.1.1 首先进行水稻田排水,待地表疏干后,地基土含水接近最佳含水量时,应清除表层 不良土层,经碾压密实后在上面填筑路堤。当地面不能疏干,含水量过大无法压实时,应挖 去湿土,换填好土或砂砾然后压实。也可以在湿土中掺石灰或粉煤灰以吸收多余水分以便碾 压密实。原地面为淤泥时,二级以下公路可抛填砂砾、碎石、片石等压、挤淤,经碾压稳定 后再填路堤;5.1.2水稻田地区的路堤边坡,宜作护墙或浆砌护坡。5.2 软土路基施工5.2.1 软土路基施工前,应做好施工设计,并报设计、监理审批;5.2.2 路堤填筑前,应排除地表水,保持基底干燥。淹水部位填土应由路中心向两侧填筑, 高出水面后,按要求分层填筑并

9、压实;5.2.3 软土、沼泽地基应根据软土、淤泥的物理力学性质,埋层深度、路堤高度、材料条件、 公路等级等因素分别采取置换土、抛石挤淤、超载预压、反压护道、渗水及灰土垫层、土工 织物、塑料排水板、碎石桩、轻质路堤、深层加固等措施。为加强效果,各项措施可配合使 用;5.2.4软土路堤,应采用渗水材料填筑;路堤沉陷到软土泥沼中部分,不得采用不渗水材料填筑,其中用于砂砾垫层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cm。含泥量不大于5%;5.2.5软基填筑路堤,分层及接茬宜做成错台形状,台宽不宜少于 2m;5.2.6软土地段路基应安排提前施工。路堤完工后应留有沉降期,如设计未规定,则不应小于6 个月,沉降期内不应在路堤上

10、进行任何后续工程;5.2.7软土段填筑路堤要做好必要的沉降和稳定监测,并严格控制施工填料和加载速度;5.2.8软土各处治方法的质量检验方法与要求应遵照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 范执行。5.3 黄土地区路基施工5.3.1 在黄土地区填筑路堤时,路基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5.3.1.1 若基底为非湿陷性黄,且无地下水活动时,可按一般粘性土地基进行基底处理,同 时做好两侧的施工排水、防水措施;5.3.1.2 若地基为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拦截、排除地表水的措施,防止地表水下渗,减少地 基地层湿陷性下沉。其地下排水构造物与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5.3.1.3 若地基

11、土层具有强陷性或较高的压缩性,且容许承载力低于路堤自重压力时,应考 虑地基在路堤自重和活载作用下所产生的压缩下沉。除采取防止地表水下渗的措施外,可考 虑采用重锤夯实,石灰桩挤密加固,换填土等措施。5.3.2 用黄土填筑路堤应符合下列要求5.3.2.1 新、老黄土均为路堤适用填料。老黄土透水性差,干湿难以调节,大块土料不易粉 碎,使用前应通过试验决定措施。路床填料不得使用老黄土。新黄土为良好填料,可用于填 筑路床。黄土路堤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大于 10cm 的块料,必须打碎,并应在接近土的 压实最佳含水量时碾压密实;5.3.2.2 黄土路堤施工时,应做好填挖界面的结合(纵向),清除坡面杂草,挖

12、好向内倾斜的 台阶。如结合面陡立,无法挖成台阶时,可采用土工钉加强结合;5.3.2.3 黄土路堤的边坡应刷顺,整平拍实,并应及时予以防护,防止路表水冲刷;5.3.2.4 不应使用黄土填筑浸水路堤。必须使用时,应采取措施,并报请审批。 5.3.3黄土路堤的压实要求与一般粘土相同;5.3.4 高路堤路基施工期间,应在两侧或一侧(超高段)设临时阻水、拦水设施,以防雨水 冲毁边坡;5.3.5 黄土地区应特别注意路基排水,对地表水应采取拦截、分散、防冲、防渗、远接远送 的原则,根据设计及时 做好综合排水设施,将水迅速引离路基。在填挖交界处引出边沟水 时,应做好出水口的加固;5.3.6 黄土陷穴应进行处理

13、。处理时,首先要查清陷穴的供给来源、水量、发展方向及对路 基可能造成的危害,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方法:5.3.6.1 在路堑顶部及路堤的靠山侧做好排水工程,将地表水、地下水引入有防渗层的水沟 内排走;5.3.6.2 对通过路基路床的陷穴,要向上游追踪至发源地点。在发源地点把陷穴进口封填好, 并引排周围地表水,使其不再向陷穴进口流入;5.3.6.3 对现有的陷穴、暗穴,可以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等措施,开挖的方法可采用 导洞、竖井和明挖等。5.4 多雨潮湿地区路基施工5.4.1 多雨潮湿地区进行路基施工时,应特别注意排水,施工前必须排除地面水;5.4.2 多雨潮湿地区,原地面多为含水量

14、过大的过湿土,应按下列方法处理:5.4.2.1 含水过大的潮湿土深度在 2m 以内时,可挖去湿土,换算适用的干土或挖方石渣、 天然砂砾等,并分层压实达到标准;5.4.2.2 挖去淤泥后将上层湿土翻松耙碎掺 5%10%的生石灰粉压实,其层厚以能达到规定 压实度为准,使之成为稳定土加固层;5.4.2.3 当有非风化大块石可利用时,在挖去软湿土后铺筑厚 50cm 左右石块层,嵌填石渣 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成型,再于其上填筑路堤。二级以下公路可采用抛填片石挤淤,整理 碾压成型后填筑路堤;5.4.2.4 当软湿土深度大于 2m 时,应按软土地基方法处理。5.4.3 利用潮湿土填筑堤时,应按下列压实标准和

15、方法进行。5.4.3.1 当天然稠度小于 1.1、液限大于 40、塑性指数大于 18 的粘质土用作高速公路、一 级公路和二级公路上路床的填料时,应采用各种措施达到土质路堤压实度标准中规定的压实 度;上述土用作下路床及上、下路堤的填料时,当进行处治或采用重型压实度确有困难时, 可采用轻型压实标准。填料经翻拌晾晒分层压实后,压实度应符合下表标准;路基压实标准(轻型)表 5.4.3.1填挖类型路面底面计起的压实度()深度范围(cm)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上路床03095路下路床30809895上路堤801509590堤下路堤1509090路堑路床030955.4.3.2 碾压潮湿土填筑的路堤适宜的压路机型式、规格、填层的适宜厚度、所需碾压遍数和压实度,应通过试验确定;5.4.3.3 碾压完成后的路段,若不立即铺筑路面,且不需维持通车时,应在路床顶面铺盖一 层碾压紧密的防水粘土层或沥青封闭层。5.4.4 多雨潮湿地区,土的含水量大,地下水位高,容易影响路基稳定。填方边坡宜用浆砌 护坡防护。二级以下公路也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4.5 路堤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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