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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篇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 抢救器械及药品做到定点放置,监护、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并有明显标志,使其处于备用状态。 二、 急救物品做到五固定两及时:定物、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完好率100%;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三、 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保持急救物品整洁,性能良好,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四、 建立账目,班班交接(数量、性能)。交接人员双方签全名。 五、 所有人员必须了解急救物品性能及保养方法。用后清洁、消毒、检查性能并保养,物归原处,签名。 六、 每周集中检查,保养一次,并签名。 七、 护士长每周检查
2、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八、 有使用操作流程,所有人员均能掌握急救扥基本操作技术,灵活机动地配合医生熟练地抢救患者。 制定时间 篇二: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制定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审核部门:主管院长: 颁发日期:XX年10月14日生效日期:XX年10月14日批准人: 目的:为加强无菌物品的管理,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执行部门:临床科室、供应室 检查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 制度: 1经过灭菌的物品应标有灭菌日期、有效期。 2无菌物品应放在干净、干燥和无尘的台架上,并按失效日期的先后顺序排列使用。 3购买的无菌物品在被放入无菌区之前应除去外包装箱,并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每
3、半年做1次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合格证、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包装是否破损,消毒灭菌标志、生产批号、厂址、消毒日期及有效期等。 4物品符合下列条件即视为无菌: 包装完整并且没有破损和潮湿。 由两层纺织品材料包裹的无菌包,经压力蒸汽灭菌后,在环境温度低于24、相对湿度低于70%,每小时换气次数4-10次的储存条件下,使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4天;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为7天。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与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 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料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命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 5所有无
4、菌物品在有效期内,如确认包装完整无破损,亦无其他受污染的可能性时均可使用。同种物品按日期先后顺序使用,失效期近的先用。 6所有的医疗用品必须常规检查有效期,已经过期的重新消毒,将在1-2天内过期的应该及早使用。 供应室每两个月核对各相关临床科室无菌物品的数量并记录。 病区每班检查各自无菌物品的有效期及数量,并做好登记。 医院感染管理科随机抽查各部门无菌物品管理情况。 无菌包使用后必须正确处置: 无菌包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不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包括敷料、缝针、缝线、刀片等。 对于棉布或皱纹纸、无纺布包装的物品,可直接暴露物品放置在待更换物品放置处。 对于硬质容器包装的物品,使用后必须打开盖子放置,放
5、置再次误用。 7.使用无菌包前,应检查外部和内部化学指示剂以确保灭菌效果: 无菌包外部化学指示剂只说明物品是否经过消毒,并不表明是否达到灭菌效果; 无菌包内部化学指示剂表明物品是否达到灭菌效果。 8.取放无菌物品前应洗手。 参考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 篇三: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讨论稿) 急救车管理: 1、每个层楼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清点并记录)、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
6、备用状态。 3、备有抢救车配备示意图,按统一规定放置。 4、急救药品应按药物使用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可根据各科特点增加药物品种,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6、急救车内物品平时不能随意取用,抢救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7、每日清点基数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定期检查消毒包有效期,保证物品使用,科室质控护士和护士长每周质控一次(红笔签名)。封条管理的科室护士每周查一次,护士长每月质控一次(红笔签名)。 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放置透明胶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吸
7、氧鼻导管。 2、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3、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套子,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功能良好状态,无积灰。 4、插灯照明性能良好。 5、心脏按摩板置于抢救车背面的凹糟内,随手易取。 6、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保养方法。 麻醉、第一类精神、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 1、 麻醉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班 班清点。 2、 麻醉药品临床备用设立一定基数,标识规范。 3、 麻醉药品使用后,凭空药瓶及专用处方领取。 4、 麻醉专用处方应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启,麻醉专用处方应专柜上锁, 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
8、时退还药剂科。 5、 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 6、 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落实签名。 二、第一类精神药品 1、 临床使用的利他林、氯胺酮等为第一类精神药品。 2、 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上锁,专用账册、专 册登记,班班清点。 3、 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方应由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启,第一 类精神药品处方应专柜上锁,使用时登记编号,作废处方不可丢弃,及时退还药剂科。 4、 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处方上锁后的钥匙应由专人随身保管。每班清点一次。 5、 护士长每周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落实签名。 三、高危药品 1、 临床使用的高浓度电解质制剂(10%氯化钾、磷化钾、%氯化钠)、 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剂为高危药品。 2、 高危药品备用应设立一定基数,专人负责保管,每周清点并登记。 3、 专柜设障放置,标识规范醒目。 4、 护士长每月一次检查管理质量并落实签名。